胡蝶民国第一美女的丈夫(民国美女明星胡蝶)
1933年2月28日,上海明星电影公司著名演员胡蝶当选为我国电影史上第一位“电影皇后”。胡蝶摘取桂冠后,筹备者原本打算为她举办盛大的加冕仪式,但是胡蝶却说:当此国难严重时期,务请取消加冕典礼,诸承厚爱,实不敢当。
胡蝶和梅兰芳一样,都是拥有强烈爱国情怀的艺人。梅兰芳当年蓄须明志,拒绝为日本人表演,胡蝶其实也做过类似的事情。早在九一八事变之时,面对与张学良的绯闻,胡蝶同样因为不想被日本人利用,而选择息事宁人,冷静处理。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胡蝶虽然是红极一时的大明星,但生逢乱世国难当头,她的生活并不顺利,还曾被特务头子戴笠霸占过……
欲知详情如何,且看下文分解。
1908年,胡蝶出生于上海 。她的父亲胡少贡是一名官员,曾担任京奉铁路总稽查,之后又在广东从事盐务工作,最后移居上海。胡蝶幼年随父母迁居天津、北京、广州等地,学会了京片子、广东话和上海话。
胡蝶从小受到了很好的教育,养成了爱读书的好习惯。1924年,16岁的胡蝶考入中国第一所电影演员训练学校——中华电影学校。毕业后,胡蝶成为了中国最早的电影女演员之一,参加大中华影片公司的《战功》一片的拍摄。
1925年,胡蝶进入了新成立的友联影片公司,在才子佳人式的悲剧《秋扇怨》中饰演女主叫。这部片子拍完只有,胡蝶便应聘去了“天一”公司(香港邵氏影片公司的前身)。加盟天一影片公司之后,胡蝶接连拍摄了她马不停蹄地拍片部,多为古装片,如《梁祝痛史》《白蛇传》《珍珠塔》《孟姜女》《铁扇公主》等电影。
1928年,胡蝶改投明星公司,与阮玲玉合作主演《白云塔》,在片中饰演正派女角凤子 。之后,胡蝶又主演了武侠电影《火烧红莲寺》,取得了轰动效果。
1930年,胡蝶拍摄了极具电影史意义的中国第一部有声电影《歌女红牡丹》,饰演了一个忍受丈夫虐待与压榨的女性角色。
此时的胡蝶在演艺事业上取得了极大成功,但在情感上却遭遇了不顺。早在拍摄《秋扇怨》时,胡蝶就认识了林雪怀,之后两人订了婚。但在胡蝶怀上了怀孕之后,林雪怀却悔婚,也就是在拍电影《歌女红牡丹》时期。最终,两人的婚事告吹。
1931年9月下旬,胡蝶随上海明星电影公司导演张石川等人,先是去了天津,之后来到北平拍摄《自由之花》、《落霞孤鹜》和《啼笑姻缘》三部影片的外景。就在胡蝶等人准备从天津去往北平之时,震惊中外的“九一八”事变发生了。
“九一八”事变发生前,张学良尚在北京协和医院疗养。事变当晚,张学良因招待宋哲元等将领,前门外中和戏院观看梅兰芳的《宇宙锋》。得知事变发生的消息后,张学良当即与南京当局电话联系并亲自通话,请示如何应变。南京军事委员会复电称:日军此举,不过是寻常挑衅性质,为免除事件扩大,绝对不准抵抗。
其实张学良的抗日立场还是十分坚决的。他曾致电南京:为国为家,愿身临前敌,虽战死疆场,亦无所悔。但迫于军令,他不战而退,成为千夫所指。他为此懊悔不已,曾说:东北丢了,我张汉卿恨不得碰死,以去耻辱!
日本人深知张学良的立场和秉性,对于他的存在还是有所顾忌的。因此,在“九一八”事变之后,日军恶毒地制造绯闻,往张学良身上泼脏水。说来也巧,当时胡蝶正去往北平拍摄《自由之花》的外景,而电影的内容又涉及袁世凯与日本无耻勾结的情节,引起了日本人的忌恨,于是日本人便把胡蝶当作了向张学良抹黑的武器。
不久之后,《庸报》上出现了题为《张学良的“九一八”之夜》的文章:民国二十年九月十八日夜,日本关东军发动大规模进攻,一路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东北三省之同胞陷入水深火热之中,而东北军之最高统帅张学良将军彼时却正与红粉佳人胡蝶共舞于北平六国饭店。
紧接着,越来越多的“花边新闻”出现在报纸上。有的说胡蝶与张学良如何由跳舞而相识,进而过从甚密。还有的说张学良给了胡蝶十万巨款,两人之间有不正当关系……
这些绯闻不胫而走,不明真相的中国人更加对张学良不满。“南社”著名诗人、广西大学校长马君武义愤填膺,挥笔写下了《哀沈阳》。马君武在诗中写道:赵四风流朱五狂,翩翩胡蝶正当行。温柔乡是英雄冢,哪管东师入沈阳。告急军书夜半来,开场弦管又相催。沈阳已陷休回顾,更抱佳人舞几回。
“翩翩胡蝶正当行……更抱佳人舞几回”,说的是张学良在酒店和当红影星胡蝶跳舞!因为马君武是在文化届和政界都有非常大影响力的人物,这首诗的影响自然也就比那些花边新闻要大。一时之间,举国哗然。
11月下旬,胡蝶拍完戏回到上海。此前的她一直忙于拍戏,根本没有注意到外界漫天的流言。当她回到家时,才发现气氛不对。父亲把一摞报纸摔到她的面前过来,怒道:你在北平都干了些什么事!
胡蝶一眼看过去,只见那些报纸上的大字标题:《红颜祸国》《不爱江山爱美人》《东三省就是这样丢掉的》……再看内容,全都是说她和张学良跳舞,害得东三省丢掉。胡蝶感到非常委屈,她根本没见过张学良,九一八时她还在天津呢!胡蝶不由大呼:全是造谣!
明星公司的潘有声、张石川、洪深等看到了这些文章也非常气愤,决定在报端澄清事实。于是,他们在《申报》连续刊登《胡蝶辟谣》的启事,张石川、洪深等人也刊登启示为胡蝶作证。
还有人曾让胡蝶借助法律的武器,与造谣者对簿公堂。当时的胡蝶虽然只有23岁,但她已经认识到绯闻的幕后推手是日本人,目的是侮辱中国官吏和国民,想要毁掉张学良的名誉,并且瓦解东北军的抗战决心。
因此,胡蝶虽然万分冤枉和无辜的,但她却以宽阔的胸怀和冷静的态度处理了这件事,没有过于纠缠,没有为绯闻推波助澜。胡蝶对朋友说:对于个人生活琐事,虽有讹传,也不必过于计较,紧要的是在民族大义的问题上不要含糊就可以了。
不过,这件事也使胡蝶终身难忘。很多年后,她在回忆录中写道:
世间荒唐的事情还真不少,沈阳事件发生的时候,我那时还跟明星公司摄影队一起逗留在天津,没有踏入北平一步……后来为拍《自由之花》到北平时,已是九一八事变后约一周,未料此行会引起一段莫须有公案……是日本通讯社从中造谣中伤张学良,以引起国人对他的愤慨,转移目标。我和张学良不仅那时未谋面,以后也未见过,真可谓素昧平生。一九六四年六月,我赴台湾出席第十一届亚洲影展时,还曾有记者问我要不要见张学良,我回答说:专程拜访就不必了,既未相识就不必相识了。
身正不怕影子斜,胡蝶并未被谣言击倒。在绯闻事件之后,胡蝶依旧专心演戏,受到了越来越多观众的喜爱。1933年,胡蝶高票当选中国第一位“电影皇后”。1935年胡蝶作为中国第一个女演员出席了在莫斯科举办的国际电影展,并带着《姊妹花》《渔光曲》等作品到伦敦、巴黎、罗马交流。
1935年11月23日,胡蝶与潘有声结婚。1937年7月7日,震惊中外的卢沟桥事变爆发了。8月13日,第二次淞沪会战正式打响。
上海沦陷后,胡蝶跟随潘有声去了香港。胡蝶原本打算就此息影,但架不住制片人的盛情邀请,陆续了主演了《绝代佳人》《孔雀东南飞》《某夫人》《春之梦》等电影。
1941年12月初,太平洋战争爆发。12月25日,港督杨慕琦在半岛酒店签署降书。26日,日军举行入城式,香港进入日据时期。日本得知“电影皇后”胡蝶在香港后,立即派人前去游说胡蝶,希望胡蝶能参与建设所谓的“大东亚共荣圈”。
早在进入演艺圈之时,胡蝶就对自己提出了这样一条要求:清清白白做人,认认真真演戏。因此,胡蝶表面上对日本人虚与委蛇,实际上在想办法逃离香港。当时梅兰芳也在香港,胡蝶便去找梅兰芳商量对策。
胡蝶看到梅兰芳蓄起了胡须,连忙询问原因。当听到梅兰芳“蓄须明志,为避国耻”的解释后,胡蝶郑重地对梅兰芳说道:请梅先生放心,我胡蝶决不当汉奸明星!
但当时胡蝶已经被日本人盯上,稍有动作就会被发现。幸好,“淞沪抗战”时的献旗英雄杨慧敏奉命前来营救胡蝶。最终,胡蝶夫妇及孩子在游击队的带领下,走山道离开了香港。许多年后,胡蝶回忆此事时说道:
我们全家装作走亲戚的模样,走出了家门……整整走了一天,这可以说是我自出生以来所走的最多的路程,以致脚底全走起了泡。我虽然是个演员,但在这民族危难的时刻,我很清楚我应选择的道路。
离开香港之前,胡蝶夫妇将历年积存的财物装成30只箱子,托杨慧敏代运回国。不料,当胡蝶夫妇抵达广东韶关时,却得到财物在东江被劫的消息。
胡蝶失宝,极为伤心,那是她前半生的所有积蓄。为了寻得失物,胡蝶托了几个朋友去打听,其中有一个朋友把她介绍给特务头子戴笠。之后,胡蝶便硬着头皮见了戴笠。戴笠本就是好色之徒,慕名胡蝶已久,为博美人开心,不惜自己掏钱,买回了一些相同的珠宝给胡蝶交差。
胡蝶是见过世面的人,一看这些“追回”的珠宝、衣物虽不是原物,但款色更新,价值更贵,便对戴笠说了许多感激的话。当时,胡蝶和丈夫关系还比较好,因此并未对戴笠产生什么想好。但戴笠却一门心思想要霸占胡蝶。
为了达到霸占胡蝶目的,戴笠派人打发潘有声去昆明做生意,还给潘有声发了一张商人梦寐以求的专员委任状和滇缅公路通行证。潘有声前脚刚走,戴笠就迫不及待地霸占了胡蝶。胡蝶无以反抗,虽痛苦难耐,也只能选择顺从。从此,胡蝶开始了被幽禁三年的日子。
胡蝶与戴笠同居在很大程度上是被迫的,所以总是郁郁不乐。戴笠为博胡蝶的欢心,想方设法在生活上满足她。比如,胡蝶说了句连散步的花园也没有,戴笠立即下令在公馆前速造一所大花园。戴笠还亲自设计,在斜坡上镶了“喜”“寿”两个大字……
潘有声从外地归来,得知娇妻已被霸占,非常恼火,就直奔军统局本部,但吃了闭门羹。有一天,戴笠的秘书王汉光明确指出:你要把胡蝶女士带回去,这点万万做不到。潘有声知道鸡蛋碰不过石头,只得作罢。
抗战胜利之后,戴笠准备在第二年迎娶胡蝶。不过,就在成婚之前发生了意外。1946年3月17日,戴笠因飞机失事而身亡。胡蝶终于结束了被幽禁的日子,重新获得自由。
后来胡蝶在本人的回忆录中,并未提及这段往事,这是因为对胡蝶来说,虽然她是受害者,但终究过于屈辱,不堪回首。而这也可以看出胡蝶性格中的特征,除了冷静之外,处事还比较圆润,不像阮玲玉那样极端。
之后,胡蝶依然坚持表演,直到1966年才息影。尤为值得注意的是,1960年胡蝶以影片《后门》获得第七届亚洲电影节最佳女主角奖,荣膺“亚洲影后”。
1975年,胡蝶定居加拿大温哥华,改名潘宝娟。上世纪八十年代后,胡蝶开始撰写回忆录。1985,77岁的胡蝶向好友王丹凤表示:如果健康情况允许,希望有朝一日能回到祖国,能回到使她成名并留下她青春年华的上海,旧地重游,与影友同人团聚话旧。
晚年的她虽然身在异国他乡,但仍然热爱着祖国,思念着故土的亲友们。正如歌中所唱的: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心中一样亲,流在心里的血,澎湃着中华的声音。遗憾的是,胡蝶的这一愿望未能实现。1989年4月23日,胡蝶在温哥华因脏病去世。她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蝴蝶要飞走了……
小新认为,纵观胡蝶的一生,她做到了对自己要求的“清清白白做人,认认真真演戏”,在大是大非面前不糊涂,无论身在何地都怀着一颗炽热的中国心。如今她虽然离开了这个世界,但她在银幕留下的形象以及本人的传奇经历,都将永远被人们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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