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食品安全检查查什么(四川南江县关路镇一副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被罚款5000元)
6月24日,四川省巴中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铁拳行动”暨“三小”集中治理典型案例,涉及南江县关路镇某副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案情介绍:2022年3月4日,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在待售的“手工米豆腐”2袋(生产日期:2021年12月29日,保质期:40天,过期日期:2022年2月7日),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经营的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金额12.00元,无违法所得;同时查明当事人在2021年3月30日因采购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予以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因当事人属食品小经营店且办理了备案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过期食品“手工米豆腐”2袋、处罚款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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