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等级(明清时的科举制度)

在谈到科举制度时,前举唐、宋,后举明、清,很少提到元代,再加上元朝有“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匠,八娼,九儒,十丐”的说法,给人造成一种错觉,以为元代根本就没有举行过科举考试,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根据《元史》的记载,元朝举行了十六次科举考试(简称“元十六考”),1313年,元仁宗下诏恢复科举。1315年第一次开科取士,从公元1315年到公元1340年,近三十年的时间里,元代几乎每隔三年就搞一次全国性的科举考试,考中进士的共计1139人。元惠宗时期,因丞相伯颜擅权,执意废科举,1336年科举和1339年科举停办。不过元代科考内容的范围比唐宋时期缩小了,只有德行、明经二科。

朱元璋在1368年建立大明之后,急需一大批人才来帮助他管理国家,即于洪武三年(1370年)下诏开科,规定“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进,非科举者勿得与官”。1370年举行乡试,1371年举行会试,这也被称为明朝开国第一科。

然而,在经过三年取士的实践之后,朱元璋发现通过科举选拔的人才与自己心中所期望的有相当大的差距。他原本想通过科举选拔一些道德修养好、文学水平高且具备处理政务能力的人才,但进士及第者多为缺乏行政经验的后生少年。对此,他曾说道:“今有司所取多后生少年,观其文词,若可与有为,及试用之,能以所学措诸行事者甚寡。朕以实心求贤,而天下以虚文应联,非朕责实求贤之意也。”

他认为科举进士及第者少实才,遂宣布停罢科举,科举一停达十年之久。在这十年里,主要通过荐举这种方式选拔人才,但是荐举容易出现任人唯亲、假公济私的情况,同样无法保证人才选拔的质量。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又宣布恢复科举。洪武十七年(1384年)明朝公布《科举成式》,基本制定了明朝此后二百五十多年的科举成文法规。

明代实行“科举必由学校”之制,参加乡试的士人,必须是官办学校的生员;所以明代的科举制度包括四部分,分别是童试、乡试、会试、殿试。清朝大体照搬明朝成例,明清科举一脉相承,达五百多年。

乡试、会试、殿试在前面的文章都已经讲过了,忘记的小伙伴可以翻一番前面的文章。这里,我们重点讲一下童试,童试即童生试,是明清两代最初级的考试,是读书士子通往科举的必由之路。凡是习举业的读书人,不管年龄大小,从未考取过什么资格之前,都称为童生或儒童。故而,童生可以是儿童、青壮年,也可以是白发苍苍的老年人。比如范进中举的主人公范进,54岁才考取秀才,那在这之前他就是童生。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等级(明清时的科举制度)(1)

童试包括县试、府试、院试三阶段。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取入府、州、县学习的,通称生员,即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生员”别称“庠生”,俗称“秀才”,算是有了“功名”,进入士大夫阶层;有免除差徭,见知县不跪、不能随便用刑等特权。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廪生”,由公家按月发给粮食;其次称“增生”,不供给粮食,“廪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是“附生”,即才入学的附学生员。(附学指的是那些附入他人家私塾读书的学生。)

考取秀才后,各府、州、县生员(秀才)中成绩或资格优异者可以报送到京师国子监读书,此类人称作“贡生”国子监是国家一级的学校,在国子监学习的学生通称监生。由于成为监生的途径有多种(比如三品官以上子弟或勋戚子弟可入监读书;平民纳粟于官府后,也可特许其子弟入监学习),所以监生不一定都是秀才,他们也不一定真到国子监去读书。但有了监生的身份,在科举考试中就取得了一些便利条件,比如可以直接参加乡试而不必先考取秀才,甚至可直接选授官职

接下来,我们看一下明清科举在考试内容方面发生的变化。

明朝为了加强专制统治,严格规定了科举考试的范围,必须从“四书”“五经”中来,再到“四书”“五经”中去。国子监和各级官学的教科书必须是传统的“四书五经”,对学子而言,只要把“四书”、“五经”背得滚瓜烂熟就行了。此外,朱元璋在科举考试中还增加了自己的著作《御制大诰》,以此宣扬封建强权主义。朱元璋还曾下令将孟子逐出文庙,不得配享,并下令删除《孟子》中的多数章节,“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君之视臣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等等不符合朱元璋皇权集中的篇幅统统删除了。对孟子的地位进行了毁灭性的打击。

此外,明朝科举最大的变化,是对文章的格式和个人的发挥有了严格要求,并逐步发展成为一种制度,即我们熟悉的八股文。八股文在明朝中期得以发展完善,清朝沿袭,是明清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特殊文体,并深刻影响了后来近五百年的知识分子。具体到八股文主要有以下三点表现:

第一,八股文的观点必须与“朱圣人”朱熹相同,考生不能发表任何见解。极大地制约了丰富内容的出现。若有与之不同的观点则无法通过考试。把科举考试从原来的“我认为”变成了“圣人认为”。

第二,文章的每个段落死守在固定的格式里面,分为破题、承题、起讲、入题、起股、出题、中股、后股、束股、收结几个部分,其中精华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这四个部分你不能随便写,必须用排比对偶句,书写难度甚高。而且连字数都有一定的限制,一般不超过五百字,你想多写一个字都不行。在这个过程中,很多人都是一边写边乱编,只为湊字数,以达到对偶的效果,文字表面上看,十分整齐,实则内容废话连篇。当然,不乏一些特别优秀者。

第三,痛苦的不仅是考生,还有出题的老师。出题的范围也不能超出“四书五经”,“四书五经”只有那么多字,各级考试都从里面出题。于是出题老师绞尽脑汁,把“四书五经”上下句割裂开,单独拿来出题,或者把一句话斩头去尾,只用中间的几个字拿来考人,这种语句不通、张冠李戴的词句,可能出题老师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八股文这种写法十分古板,产生的弊端远远大于它积极的一面。八股取士选出的人オ很多都是书呆子,严重禁锢了人们的思想。明朝学者宋濂曾这样形容过八股取士选出的某些人才:“与之交谈,两目瞪然视,舌木强不能对”,活脱脱一副白痴面孔。

最后,我们来讲一下发生于洪武三十年(1397年),也是朱元璋这一生操办的最后一个大案——南北榜案。(朱元璋于洪武三十一年驾崩。)

洪武三十年(1397年)二月会试,以刘三吾等人为主考官,发榜后,在榜的51人均为南方学子,北方竟无一人上榜。消息传来,朝野震动,一时间流言四起,北方落第的学子们告发主考官,因为主考官是南方人,所以肯定开了后门有意选拔南方学子。十几名御史先后上书,要求彻查此事。 朱元璋闻此大怒下诏,命以张信为首的十二名学者重阅试卷,曾录北方士子。六日后,张信回复,所呈试卷均文理不佳,且多有犯禁之语,北方人中确实没有合格的。结论一出,举国哗然,群臣士子们纷纷上书,抨击刘三吾,张信等人串通一气,故意以陋卷上呈。朱元璋大怒,下旨八十多岁高龄的刘三吾充军,其他人员以蓝玉余党的罪名直接诛杀

到了六月份,朱元璋亲自出题,重新进行考试选择学子,进行殿试,这回选拔的51人都是北方和陕西、四川的学子,没有一个南方人,重压之下,别人也没法说什么。这次事件在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所以第一次榜单被称为“南榜”,第二次榜单被称为“北榜”,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南北榜案”,也称“春夏榜案”。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等级(明清时的科举制度)(2)

这次“南北榜案”并不是一场科举舞弊和反舞弊事件,此案件背后隐藏的是南北群体之争和统治者维持统治的政治事件。但却催生出了分榜录取这一形式的出现。

从经济角度分析,唐宋以降,北方经历了晚唐、宋夏战争、宋辽战争、宋金战争、元灭金战争,元末混战。连绵500年的战争使得北方各地人口锐减。明初北方仅有山西、山东人口较多,其他地方人口稀少。而南方相对安定,再在加上适宜的气候,整体而言南方富庶,北方贫穷,进而导致南方社会的文化水平和受教育程度要比北方高。此次尽取南方举子,虽是偶然,但其背后隐藏着必然。

除了人口数量、文化上存在差距,南方汉人与北方汉人在族群认同上也产生了不小的分歧。比如处于金朝统治下汉人张弘范就称呼南方人为南蛮。元朝灭宋以后,也将汉人分为汉人和南人两个群体,汉人用金朝的制度,南人用南宋的制度。久而久之,北方汉人和南方汉人之间的族群差异越来越大。为了能够更好弥合南北双方的矛盾,朱元璋在建立明朝后采取一系列措施:比如利用南北双方都被元朝统治百年的历史,来使南北达成共识,减少分歧。取消辽金的正统地位,帮助华夏群体理清正统朝廷延续的历史,通过整合历史记忆,来强化族群认同。还通过各种政府文件宣传华夷之辩以及建立华夏帝王庙并定期祭拜的方式,来激发民众关于华夏历史的认同。这些政策使得南北双方重新成为一个整体,互相融合。

“南北榜案”发生时,明朝统一天下已经三十年了,自洪武三年以来,全国性的科举也进行了不止一次,从没有过北方无一人中榜的情况,难不成经过了二十几年的发展,北方反倒不如洪武三年了?这不是赤裸裸的嘲讽朱元璋治国无能吗!此时的朱元璋必须要给北方一个交代,交代不好南北双方会更加撕裂,甚至是直接否定他之前三十年来努力将南北汉族塑造成一个有统一认同族群的政治成果。

从政治角度分析,这是南方官僚抱团挑战皇权,在作死的边缘疯狂试探。 明朝科举极为严苛,能来京城参加会试的,已经是千里挑一的优秀人才了,这些人才怎么会出现大面积的出现“文理不佳,多犯禁忌”的低级错误呢?这难道是偶然事件?你不觉得这也太偶然了么? 难道整个北方都找不到一个人比榜上的任意一人更有才能?你信么?朱元璋作为一国之君,其实根本不在乎是南人还是北人。他清醒地认识到,科举就是他扩大统治基础、笼络士人的一项工具。对朱元璋而言,一切制度的根本意义皆是服务于皇权,而制度公平的问题,并不是他关注的首要核心。若说春榜尽取南人是不公平,夏榜尽取北人则更是不公平,但这样维护了皇帝权威。如果“春榜”调查小组的工作“到位”,可能也就没有后续的事情。但刘三吾、张信等官员坚持原判,置皇帝颜面于不顾了。这就是文官集团在“冒犯天威”,“罔顾圣意”。“挑战”朱元璋的绝对权威。表面看来,朱元璋杀掉了一批南方人,是笼络了北方人。实际上,他却是敲打了所有人。

“南北榜案”在一定程度体现了全国统一形势发展中南北政治平衡的要求,也体现了朱元璋打击和限制江南地主的政策。至洪熙帝以后遂成定制。“南北榜案”后的第二年,朱元璋驾崩于南京紫禁城内。 洪熙元年(1425年),杨士奇率先提出了改革方案。大学士杨士奇“长大之器,俱出北方,南人虽有才华,多轻浮”崇祯也这么玩把明朝玩没了。

经此一案,为了能够平衡好科举公平、中央和地方协调、北方和边疆地区向心力等问题,催生出了分榜录取这一形式的出现。洪熙元年(1425年),大学士杨士奇率先提出了改革方案,

杨士奇曰:“科举当兼取南、北士。”仁宗曰:“北人学问远不逮南人。”士奇曰:“长才大器,俱出北方,南人虽有才华,多轻浮。”仁宗曰:“然则将何如?”士奇曰:“试例缄其姓名,请其外出‘南’、‘北’二字,如当取百人,则南六十,北四十。南北人材,皆入彀矣。”仁宗曰:“然。往年北士无入格者,故怠惰成风。今为是,则北方学者亦感奋兴起矣。” ——《明史纪事本末》卷二八

至洪熙帝以后,不再是“全国统一划线”,分榜录取遂成定制。即南北方的学子,按照其所处的地域进行排名,分别录取出贡生后,再统一参加殿式。这个制度不但此后沿用于整个明清两朝,与当下高考中的“分区划线”,也有异曲同工之意。明朝各榜的范围大致如下: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等级(明清时的科举制度)(3)

中国科举考试的制度延续了1300年,给寒门学子改变命运的机会,也是朝廷选拔人才最主要的方式,千百年来历朝历代都很重视,力保其公平公正性,所采取的一些措施至今仍然有借鉴意义。古代的科举比今天的高考难度更大,每三年一次的科考只产生一名状元,所以状元的含金量是非常高的,在这1300年当中一共产生了770多名文武状元。但能让后人目睹状元答卷其风采的,唯有明代状元——赵秉忠的殿试试卷。这也是中国现存唯一的状元卷,现存于青州博物馆,为国家一级文物。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等级(明清时的科举制度)(4)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等级(明清时的科举制度)(5)

赵秉忠25岁参加的殿试高中状元,是万历皇帝亲题的甲第一名。全卷一共是2460个字,为馆阁体小楷书写。字迹工整清晰,苍劲有力,可见此人的书法造诣有多高,现在的书法水平真的是有些望尘莫及。而且,此卷无一处涂抹,没有一个错别字,可见其极好的心理素质,总之,古代状元不仅要一手好字,更要博览群书,非十年寒窗苦读难以出人头地,真可谓千里挑一,才俊中的翘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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