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范围内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注意了6月5日起生活噪声有新规)

6月5日起,我国新噪声法将施行,原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同时废止广场舞音响扰民、经营场所噪声、室内装修噪声等一系列老百姓关注的社会生活噪声都有了新规,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城市范围内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城市范围内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注意了6月5日起生活噪声有新规)

城市范围内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

6月5日起,我国新噪声法将施行,原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同时废止。广场舞音响扰民、经营场所噪声、室内装修噪声等一系列老百姓关注的社会生活噪声都有了新规。

新噪声法将出现哪些新变化?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蔡国牛介绍,新噪声法注重强化源头防控,健全规划、标准、监测和环评制度。同时,针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均结合实际情况增加了相应条款。

特别是对老百姓关注的社会生活噪声,作了很多有针对性的规定:邻里噪声方面,规定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场所活动,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广场舞等娱乐健身噪声方面,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明确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室内装修噪声方面,规定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方面,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此外,法律规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指导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业主通过制定管理规约或者其他形式,约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噪声污染防治要求,由业主共同遵守。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玄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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