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时制是多久结束的(1986年开始施行的夏时制为何短短6年就被取消)
夏时制,夏时令(Daylight Saving Time:DST),又称“日光节约时制”和“夏令时间”,是一种为节约能源而人为规定地方时间的制度,在这一制度实行期间所采用的统一时间称为“夏令时间”。一般在天亮早的夏季人为将时间调快一小时,可以使人早起早睡,减少照明量,以充分利用光照资源,从而节约照明用电。各个采纳夏时制的国家具体规定不同。目前全世界有近110个国家每年要实行夏令时。
1986年4月,中央有关部门发出“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夏时制的通知”,具体作法是:每年从四月中旬第一个星期日的凌晨2时整(北京时间),将时钟拨快一小时,即将表针由2时拨至3时,夏令时开始;到九月中旬第一个星期日的凌晨2时整(北京夏令时),再将时钟拨回一小时,即将表针由2时拨至1时,夏令时结束。从1986年到1991年的六个年度,除1986年因是实行夏时制的第一年,从5月4日开始到9月14日结束外,其它年份均按规定的时段施行。在夏令时开始和结束前几天,新闻媒体均刊登有关部门的通告。1992年起,夏令时暂停实行。
各地实施夏时制的情况被反馈回来。好消息是,全国的运输系统没有因为夏时制的推行而发生重大事故。坏消息是,水电部的数据显示,当年西南的成都、昆明、南宁、柳州和西北的乌鲁木齐等城市,基本没有达到节电效果。这是因为,西部本来就跟北京时差较大,夏时制实行后,还要提前一小时起床,早上需要开灯。
1990年,中国地理学会年会在上海举行。来自江西抚州师范学院的地理教师甘本根提出,夏时制是一种更适合中高纬度地区、低纬度地区效果并不明显的时间制度。在中国,经济发达地区大多集中在低纬度的南方;中高纬度地区面积虽大,但多为草原、荒漠和农田,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根本不管什么夏时制,就算农民愿意实行夏时制,牲畜也有自己的生物钟。这一意见在地理学会上引起了共鸣。
我国自1986年起实行夏时制以来,在一些地区收到了节约照明用电的效果。但是,由于我国南北温差大,东西时差大,全国又统一执行北京时间,因此,实行夏时制在西北、西南及长江流域以南地区收不到节电效果。而且,实行夏时制也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和铁路运输等行业的工作带来许多不便。根据这种情况,国务院决定,从1992起暂停实行夏时制。各地区可以根据季节的变化,合理调整作息时间,以达到充分利用日光、节约照明用电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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