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于连的话(从红与黑于连说起)
“娘子可还记得《红与黑》都讲了些什么事儿?”说话间,我们已经出了家门,下得楼来,走在大街上。虽然如今帝都的街头常常看到穿汉服出门的女孩儿,但是我们俩的这身装扮还是带来了高频的回头率。
“于连幼年丧母,由兼职木匠的农民老爹带大,上面有两个哥哥。由于长得瘦弱像个女孩子,干活不给力,经常遭受父亲和哥哥的毒打。但是他以拿破仑为偶像,志向远大,刻苦读书,把一本圣经背的滚瓜烂熟,妄想着有一天能飞黄腾达,出人头地。后来上天眷顾,得到机会进入市长家做家庭教师,与女主人雷纳儿夫人两情相悦,爱的死去活来。事情败露,二人惨遭棒打鸳鸯,劳燕双飞,于连又凭着自己的个人奋斗进入侯爵家做秘书,并煞费苦心获得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情。谁知刚结婚不久,市长夫人的一封告发信断送了大好前程。于连日夜兼程返回老家开枪射伤老情人雷纳儿夫人,而后一心求死,被判绞刑……”
三月的太阳暖洋洋的晒着,碧空如洗,间有几缕白云。微风细细,吹动着衣裙飘飘。一路上苏泽雪娓娓道来,我们已来到了一排饭店前面。
海棠公园旁边的这排饭店价格实惠,但口味欠佳,泽雪每每兴致高昂的进去,点了个菜,吃不几口,就再难以下筷子。唯一还吃的惯的,是一家叫麦塔基的快餐店,一杯奶茶,一个汉堡,便是她的午餐。而我对这种垃圾食品向来没有胃口,只是陪她坐坐而已,偶尔尝一点她的残羹剩炙,也并不觉得多么可口,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九零后零零后的孩子们都喜欢吃这个。因为要减肥的缘故,我的食量一直控制着,偶尔一顿不吃也过得去。
在苏泽雪吃饭间,我接着说了下去:“于连这个人很奇特,他身上有作者司汤达的影子,除了长得更帅之外,应该是倾注了司汤达全部的个人经历、感悟、性格特质。司汤达这个二百年前的法国人,长得其貌不扬,曾经跟着拿破仑征战沙场多年,后来成为一名写作者,年轻时混迹在上层社会贵夫人的圈子里,曾经有过刻骨铭心的恋爱经历。但是可能是因为实在是长的不太好看,画像上看是一个矮胖子,虽有一颗情圣的心,无奈最终还是无法获得心上人青睐,没有抱得美人归。最后一天晚上在大街上散步时突发疾病,与世长辞。他的墓志铭上只有六个字:活过,写过,爱过。可见是一个活的很通透的绝顶聪明的人。”
苏泽雪道:“奴家读完《红与黑》,唯一疑惑不解的地方是,于连在看到雷纳儿夫人的告密信后,一直到骑马回老家枪杀她,这期间的心理活动一点都没有交代。而《红与黑》这本书恰恰是以心理活动见长的书,这不是太奇怪了吗?”
“其实也简单。于连这个角色,应该是司汤达个人性格的真实写照。司汤达这个人,也是幼时丧母,父亲并不待见他,他是跟着外祖父长大的。有一句话说的好,幸福的人是用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是用一生治愈童年。童年的不幸遭遇对司汤达或者说于连产生了重要影响,以现在的心理学研究来看,于连应该是跟拿破仑、梵高一样,都有双相情感障碍。这种人情绪高涨时,往往斗志昂扬,记忆力惊人,过目不忘,野心勃勃,创造力爆棚。而一旦陷入低落期,则会自卑自责,迁怒旁人,长达数日脑袋都处于懵圈状态。我想于连看到雷纳儿夫人背叛了自己的爱情后,深感前途已经彻底完蛋,无论怎么做都已经于事无补,再也无法挽回。于是就一条道走到黑,破罐子破摔。于连最后一心求死,也是因为这个。双相的人大都是自杀狂。”
“不是吧,怎么又说到双相上去了。官人以前天天说奴家有双相,还说自己也有双相,难不成这个司汤达还有于连都有双相?”
“当然这都是我自己的推测,双相情感障碍是近年来才确定了名称的,历史上很多大人物,比如林肯、拿破仑、丘吉尔被认为都有这个毛病,还有你最喜欢的海明威。文学艺术家有这个毛病的就更多了,除了梵高,还有贝多芬、毕加索、普希金、雪莱、拜伦、顾城、三毛等等。”
说话间,我们已经吃完午餐,出门步行到了海棠公园门前。这里有着我们最美好的回忆。
那是三年前的春天,苏泽雪在十里河的晋记凉皮请我吃了一顿饭,算是拜了我做老师。然后就随着来到我住处附近的这座公园。那时候的她,长发及肩,穿着米色风衣,在桃花丛中巧笑倩兮,温婉的像一个大家闺秀。后来她才解释说,这是她在不熟悉的人面前的一种伪装,因为很快她就露出了娇憨的一面,居然执意拉着我的手,挽起双方的袖子,一定要跟我比谁更白。因为她向来以肤色白皙自傲,却不料遇到我被比了下去。说来也怪,她应该是那种相对更加欧化的长相,高鼻深目,双眼皮大眼睛,我一直说大西北出身的她,祖上一定有胡人血统。而我虽然长得是标准东方汉人长相,但皮肤却显然比她更白一些。
春天的海堂公园,百花绽放,姹紫嫣红,像到处像云朵一样,芳香四溢。苏泽雪挽着我的胳膊,在耳边吐气如兰:“官人啊,不要扯太远了。言归正传,还是说于连吧。为什么说于连的爱情达到了最高境界呢?”
“这个嘛,还是要从司汤达说起。前面已经说过,司汤达在情场上沉浮半生,自然是感悟颇丰。他还专门写了一本《论爱情》的鸿篇巨制,可以说把爱情这个事儿说的无比透彻。他认为,爱情是分层次的,最低等次的是肉体之爱,也就是情欲之爱。然后是头脑之爱,比如把自己和对方的条件列举对比一番,觉得对方配得上自己,值得自己去爱,然后才选择爱上,这就是头脑之爱。最高等次的是心灵之爱,也叫灵魂之爱,这个时候的爱情,已经超越了利益、门第、名誉等等世俗评价的算计,甚至超越了情欲,而是达到了一种圣洁的至高无上的感受。这种爱不是一般人所能体验到的。一个人一旦体验到了这种爱,当他失去时,会觉得灵魂被撕裂,痛不欲生,生不如死。这种爱一旦失去,会让一个人情愿去死。所以才有‘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的说法。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说的就是这种最高层次的爱情。为什么失恋能让人伤心欲绝,就是因为这个。”
“官人说的很对。不过您说的这些真的是司汤达的意思吗?还是你自己的发挥?”
“你问得好。当然是我自己的理解了。我只是隐隐约约记得司汤达把爱情分成肉体之爱、头脑之爱,灵魂之爱几种,我可没有拜读过他的《论爱情》。”
“好吧。以官人刚才所说的,于连跟谁的爱情达到了灵魂之爱的最高层次呢?”
“跟雷纳儿夫人。书中的雷纳儿夫人虽然身为市长夫人,却单纯的可爱,在于连之前,她从无真正的爱情体验,所以才会对于连一往情深而不可自拔。如果不是因为她是个虔诚的基督徒,害怕自己的行为遭天谴报应在三个孩子身上,她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不爱于连的。她后来的告密揭发,纯粹是因为对马蒂尔德的嫉妒心导致的。爱情使人盲目,也正是因为爱的深沉,所以一旦失去就几乎无法独活。所以到最后虽然于连强烈要求她不许自杀,她还是在于连被绞死后过几天就无疾而终,算是殉了情。”
“那么于连跟马蒂尔德之间的爱情是不是就低了一层,是头脑之爱?”
“正是。马蒂尔德这个贵族小姐脾气极其乖张,谁要是对她低声下气讨好她,她就看不起谁,无论你出身是皇子还是农民的儿子。为了得到他,于连可以说是用尽了各种手段。”
“是啊。说到这里,奴家正有一事不明,要向官人请教。”
“娘子请说。”
“有一次,由于受不了轻视和鄙夷,于连被马蒂尔德激怒,忽然看到墙上挂着一把剑,就拔剑刺向她,差点把她杀死。随后马蒂尔德却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跪倒在于连脚下,视他为自己的主人。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马蒂尔德从于连拔剑要杀自己这个动作中,看到了他的勇气,认定了于连是一个前途不可限量的伟大人物。马蒂尔德作为一个娇生惯养的贵族千金,最看不起的就是畏首畏尾的怯懦之辈。她的祖上某位侯爵曾经因为造反被绞死,随后侯爵夫人非常仪式化的抱着侯爵的脑袋去下葬。马蒂尔德一直对此事津津乐道,并引以为傲。后来,于连身首异处,马蒂尔德也效仿自己的老祖宗,做了同样的事:抱着于连的脑袋走了。可见马蒂尔德这个人,实在是一个被该死的仪式感控制了头脑的人。她对于连的爱情,当然也只能是头脑之爱。所以后来于连在监狱里对她那么排斥和反感,因为直觉告诉他,这个女人虽然是他的结发妻子,怀着他的孩子,口口声声爱他爱得死去活来,其实本质上她爱的只是自己的想象,自己的仪式感。这种爱情,一点儿也无法让人感到幸福。”
“听官人这么说,奴家确实有感同身受。”
“什么?你也有类似的体验?说来听听。”
“这个……不太好吧。”
“怎么?怕官人吃醋?”
“嗯嗯。”
“娘子请放心,你家官人心胸宽广,绝不吃陈年老醋。娘子但讲无妨!”
“那好吧。奴家刚刚想起了初恋的女孩子……”
“啥?你的初恋是个女孩子?你是个lesbian?不会吧,我老婆是个同性恋!这种事儿怎么让我碰上了。悲了个催的!”我佯装大呼小叫,其实心里却是乐不可支的。我可以想象两个女孩子玩过家家的情形,其实蛮可爱的。
“也不是啦!就是奴家初中的时候,确实对一个女孩子格外有感觉,就是那种不可言说的感觉,你懂的!”
“不懂,不懂!快说,你跟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其实也没发生什么事情。就是我一直都倾慕人家,千方百计想要见到她,想要讨好她,但是当我们真的在一起时,一说话,却发现根本不是那回事。幻象破灭了……”
我们俩一边对着话,一边在公园小径上漫步,几乎踏遍了每一段石块。终于双方都累了,在一处桃树间停下。泽雪一边回忆着往昔,一边扯一枝桃花放到唇前闻着,不由得悠悠道:“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我也被这幅“人面桃花相映红”的美景看得呆了,心想若能永远停驻在这美丽的时光该有多好。
“那么,话已至此,奴家想问问官人,你和奴家之间,是哪一种层次的爱情呢?有没有达到最高等级的灵魂之爱呢?”泽雪丢开桃花,扯着我的衣袖问道。
“娘子以为呢?”这个问题关系重大,若是回答不好,唐突了她,恐怕不好收场,于是我反问道。
“官人不要敷衍奴家。现在是奴家问官人,不是官人问奴家。官人请说吧。”
“你我彼此都已经驯养到了这般田地,当然已经达到了最高层次啦。不用怀疑,难道离开了彼此,你我还能活得下去?”
“什么驯养?奴家不懂。”
“你怎么连驯养都忘了。《小王子》里的,小王子的玫瑰,以及狐狸和小王子的那种关系,就是人世间最深沉的情感体验。”
“奴家记得,官人以前讲过的,奴家不敢忘。可是奴家还是觉得不是很懂,还请官人不吝赐教才是。”
本文为拙作《浮生往事》之一章,该书又名《夫君和奴家》《官人与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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