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不到半月的员工请病假怎么办(面对长期泡病假的员工)
作为HR最头疼的就是处理长期病假的员工了。L最近就遇到这么个糟心的事儿,公司一名项目经理去年国庆节爬山,不慎摔倒,小腿粉碎性骨折。
伤筋动骨100天,骨折休息个3-4个月太正常了,但这位仁兄从去年十一以后,一直休息到现在,仍不能正常上班,3天打鱼2天晒网,说是手术不太成功,留有后遗症,走路超过2公里,就会疼,各种检查也做了,但没有结论,症状也没有改善。
因为3天2头请病假,所以也无法安排工作,现在的状态就是上2天,歇3天,完全是在混日子。留在岗位上吧,占个编制,发着工资,交着保险,还不创造价值,L为此也是伤透脑筋。
作为HR我们需要分清什么是病假,什么是医疗期,如果员工因为感冒发烧请个1、2天甚至是1周的假,都可以视为病假,病假工资则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但病假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但对于L碰到的这种情况,就不再属于病假的范畴,而是医疗期的问题,说简单一点儿,医疗期就是你可以法定请病假的最长时间。在现实管理过程中,病假和医疗期如何转换,以及医疗期满员工仍不能继续工作应如何处理,是两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先来说一下病假与医疗期的转换,法规中并没有明文班规定什么情况下是病假,什么情况下就是医疗期,只是规定了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可以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些严重疾病,员工还可申请延长医疗期。
最常见的解决办法就是在考勤制度中明确什么情况下的病假,应按医疗期进行管理,通常可以采用员工回一种病累计请假时间达到10或15个工作日以上,即可开始计算医疗期,医疗期应包含之前已请的病假。
另外要特别说明的就是医疗期满之后,如果员工仍不能正常工作,公司应通知员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可进行岗位调整,如果调整后的岗位也不能从事,企业可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进行补偿。
在碰到长期病假后仍不能正常上班的员工,公司是可以拒绝再批准病假的,可以让员工选择解除或是把病假改为事假。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泡病假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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