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时期太原变化(明清信阳社会的讹言)

文丨程思明

黑眚物怪的传说

公元1512年,为明代正德七年,就在这一年冬天,固始县的一些居民声称,他们最近经常会被一种不明来历的怪物袭击,尽管因为天黑而无法看清怪物的模样,但据说每一个被它袭击过的人,他们身上几乎都留下了鸟爪般的伤痕。几天之内,怪物袭人的消息便在整个县城蔓延开来。从那之后,每当夜幕来临之际,人们就设法集聚在一起,以便随时应对怪物的出现,如果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他们就会随时用敲击金属器皿的方式来驱逐它。①

差不多同一时间,在与固始县相邻的商城县以及同属汝宁府的罗山县,也发生过类似事件。事实上,正德七年(1512)发生于固始、商城及罗山等县的离奇事件,只是当时遍及华北五省怪物袭人传言中的一小部分。②有关于该事件的传播路径及时间先后,明代学者沈德符(1578-1642)描述道:

先是正德七年六月,黑眚见于河间顺德及涿州,夜出伤人有死者。俄又见于京师,形赤黑色,大者如犬,小者如猫,若风有声,居民夜持刁斗相警,达旦不寐,逾月始息。既又见于河南封丘县,其状亦如之,此黑眚也。③

眚(shěng)最初见于先秦时期,原义是眼睛生翳,后来引申为日月之蚀,因此,眚也广泛特指灾异。在汉代经学家伏生所作的《五行传》中,按照五行(木、金、火、水、土)的分类体系,将君主的行为规范分为“五事”,将异常的自然现象尤其是灾害分别归因于五行之气失衡的结果。

在儒家学派的学者看来,君主如果违背“五事”规范之中的某一项,就会对相对应的五行之气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带来一系列的灾祸。④由于在五行理论当中,”水”对应着五色中的“黑”和五官中的“耳”,因此,黑眚出现的根源在于“水失其性”,这种原因是由于君主“听之不聪”造成的。

晚清时期太原变化(明清信阳社会的讹言)(1)

▲日本漫画家水木茂所绘黑眚

明清时期,地方志中大量记载的祥瑞、星象和灾异,显然并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自然现象,而是编纂者们有意将统治者的个人德行与灾异现象联系起来,目的在于使君主戒惕谨慎,使国家进入理想轨道,就像明代《固始县志》的编纂者所强调的那样:“今曰灾异,国之祸也,干戈所及,霜雹所陨,天人并至,民受其殃,王者侧身修行,盖为民耳。”⑤

台湾学者邱仲麟的统计显示,明代的黑眚事件有两个高峰,第一个时间段集中出现在正德年间的华北地区,可能与该地的动乱有关。另一个时间段主要出现在嘉靖年间的东南沿海地区,大概与倭寇有一定的关联。⑥

邱仲麟的判断似乎有一定的道理,因为早在黑眚发生前的几个月,固始县就遭遇了河北霸州刘六、刘七起义军的进攻,这场前后持续三年的起义最初是在正德五年(1510年)爆发。据称,起义军兵分两路,东路由刘六、刘七、齐彦名统领,活动于山东地区;西路由杨虎等人统领,活动于河南地区。

正德七年(1512)正月,起义军中的一支在刘惠、赵遂、刘六和齐彦名等人的领导下转战于安徽、河南等地,他们先是攻破了固始县的城墙,焚烧了县署,与当地军民发生激烈冲突,紧接着又在当地一个叫朱皋的渡口屯兵,并打算借助水运抵达九江、安庆等地。

虽然最终起义军是在朝廷派来的平贼将军仇钺(1466-1522)及右佥都御史陆完(1458~1526)的追堵下败走,但无数参与抵抗的固始军民在这次战役中伤亡。⑦可想而知,由此产生的失亲之痛、对官府失能的愤怒,以及掺杂腐臭气息与梦魇画面的可怖回忆,让战后的地方社会被各种集体恐慌的氛围所笼罩,借用荷兰著名汉学家田海(Barend J.Ter Haar)的话说,这些“由地方动乱、叛乱和(或)地震造成横死等外部环境引起的更加普遍化的忧虑氛围,是黑气和(黑)眚故事通常根植的土壤,这些故事又进一步引发了大规模恐慌。”⑧

晚清时期太原变化(明清信阳社会的讹言)(2)

▲清代《重修固始县志》将正德七年黑眚与霸州贼党(刘六、刘七起义)并列排列

我们注意到,地方官员们虽然不会像传统士大夫那样把黑眚的出现解释为王朝覆灭前的征兆,但往往会认为,一些因叛乱所带来的灾难与黑眚的出现有莫大的牵连,关于这个现象,蔡良升解释说,“黑眚的出现象征着流贼入侵的先兆,这有可能是地方官员在面对流贼作乱,无法有效控制的窘境下,顺势将其发生的原因推给物怪黑眚,即毕竟人力无法对抗物怪是可以理解的,所以并非地方官员的疏失。当然,这当中所隐含的,还包括地方官员并不认为自己施政失德而招引物怪,而全是流贼入侵所自然会出现的象征。”⑨

为了更好地说明这个问题,我们特地把目光转向地方志编纂者的视角。例如,成书于嘉靖年间的《固始县志》的编纂者就不时向人们抱怨,由于该县地处三省交界,且相距省内其他郡县较远,以至于周遭郡县的盗贼经常出没其间,居民生命及财产受到侵扰。这名编纂者还记录到,地方官员是如何不作为而致使当地陷入危险境地:

是故南北通六、颍,多巨寇;东抵霍,多侠族;西属州,多悍卒。嗟夫!六、颍之寇,踰山涉淮,而掠我边鄙,令不及追,霍之侠,聚盗入境,而焚我室庐,令不能往讨,州之卒,持檄而来,扰我妇子,令不敢问。噫!令之罪也,然亦有不尽,由令者,则责将谁归哉?噫!⑩

这些史料有助于证实,明代时期固始不时遭受流民侵略,尽管有着现实的客观问题,但更多的是与地方官员的腐朽无能,毫无作为有很大的关系。正如这名编纂者最后所发出的追问,如果这都不算是地方官员的失职,那么致使地方治安混乱、盗贼猖獗的责任又该由谁负责呢?

不出所料,由传统士大夫、地方官员、方志编纂者及百姓,在面对怪物袭击所引发的集体恐慌而采取的不同策略,是导致此类谣言周期性传播的直接原因,这其中既有地方官员的不作为,也有民众大规模群体恐慌所引发的连环效应,而这不仅是固始一县在面对此事中的消极态度,在当时的江南地区,地方官员缉拿僧道、术士用以寻找替罪羊的方式,后来也被证实未能有效抵挡谣言的进一步传播。在此背景之下,黑眚谣言分别于公元1476年和公元1537年两次传入明代皇宫,并且引发一系列的政治事件,也就不足为奇了。

参考文献:

①[清]包韺纂修:《固始县志》卷之九《灾异》,清顺治十七年(1660)刊本

②[明]万炯修、张应辰纂:《商城县志》卷八,明嘉靖刻本;河南省水文总站编:《河南省历代旱涝等水文气候史料》,1982年,第449页

③[明]沈德符:《万万野获编》卷二十九,清道光七年(1827)姚氏刻同治八年(1869)补修本

④许哲娜:《传统君权思想演变与五色符瑞、眚祥符号兴衰》,《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5期

⑤[明]张梯修、葛臣纂:《固始县志》卷九《杂述》,明嘉靖刻本

⑥邱仲麟:《黑夜与妖眚——明代社会底层的物怪恐慌》,台湾:《明代研究》第10期,2007年,第24页

⑦[清]谢聘修、 洪亮吉纂:《重修固始县志》卷十五《大事记》,清乾隆五十一年(1786)刻本

⑧[荷]田海:《讲故事:中国历史上的巫术与替罪》,上海:中西书局,2017年,第206页

⑨蔡良升:《造化之异与正:明清物怪黑眚信仰演变》,台湾:暨南大学历史学系研究所硕士论文, 2011年,第99页

⑩[明]张梯修、葛臣纂:《固始县志》卷二《舆地志》,明嘉靖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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