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被查有过期食品怎么处罚(多次涉嫌经营过期食品)
近日,信用中国(天津)网站连续通报多起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2021年以来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违法行为包括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标注虚假价格等,涉及宜兴埠购物广场店、津塘购物广场店、社会山店、塘沽购物广场店。其中,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宜兴埠购物广场连续两个月被罚。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不合格产品“以次充好”
4月26日,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社会山店因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过期食品,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
这已经是人人乐今年因经营过期食品第三次被罚。
1月14日,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津塘购物广场店因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
3月9日,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宜兴埠购物广场店又因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一品玉妈妈蒸枣3袋,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同样是这家店,4月8日又因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没收违法所得61.59元,并处以产品货值金额1.75倍的罚款1722.72元,罚没款合计1784.31元。
标注虚假价格
此外,4月23日,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塘沽购物广场店还因标注虚假价格,被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1.88元,罚款4.7元。
来源 | 信用中国(天津)官方网站
来源: 天津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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