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池摔伤双方责任认定(俩女孩温泉池内脚受伤)
5月2日,王先生一家到长春关东文化园游玩期间,两个孩子在温泉池中受伤,事发后,园方的工作人员表示,王先生可以先带孩子们到医院处置,园方会负责相关的费用,可王先生说,他拿着票据找对方协商时,问题却迟迟没能解决。
这是前几天,王先生带着家人到长春关东文化园游玩,泡温泉时发生的一幕,视频中,两名女孩的每只脚大拇趾都贴着创可贴,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受伤孩子父亲 王先生:
下午的时候,带孩子上楼上温泉玩时候,孩子妈妈就把两个孩子抱出来说脚扎了,我一看俩孩子都是大拇脚趾头出血了,都像有东西划的,还有像扎的似的。
受伤孩子:
当时我和刘**在游泳,温泉池喷水龙头那块附近,我就感觉脚刮了,我感觉是一个铁管子,然后我就越来越疼,我就把脚抬起来我看一眼,然后一看出血了,我问刘** ,她也抬脚,她两只脚都出血了。
事发突然,王先生和家人赶紧找到了长春关东文化园负责温泉区域管理的经理,在对孩子伤口简单处置后,王先生要求带着孩子到医院检查,该园的经理也同意并表示会负责到底。
可是,当王先生拿着医院产生的费用凭证找到这名经理时,他却没有兑现当初的承诺。
受伤孩子父亲 王先生:
当时说得可好了,这都小事,不能差你们事,你们该打针打针,该看病看病,然后我们也比较信任,我寻思这也没多大点事,我们就去打针呗,打完针回来,我把票据发给他,然后现在就是一直没给我们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
长春关东文化园 沈经理:(王先生提供录音内容)
这个事吧,肯定不是说不管,也不是说咋地,就是咱们变通一下,把这事处理就完了。像你们也常出来玩,你们拿票只是变通一下就完了,把这事情咱给解决一下得了。
受伤孩子父亲 王先生:
出了这事以后吧,如果说能再去玩去,可能不太大了。
王先生说,对于这样的解决态度,他无法接受。他告诉记者,当时他们去医院检查后孩子没有大碍,医生给两名孩子注射了破伤风人免疫球,一共花了1012元钱。
受伤孩子父亲 王先生:
我们没有多余地要求,打针钱说给我们报,然后我们打完针他也没给我们报,这么大个店,我们也是去消费的,就特别让我们寒心。
那么,王先生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为什么问题没有及时解决,而是一拖再拖呢?我们的记者也到长春关东文化园核实了情况。
今天上午,我们和王先生一起来到了位于长春市绿园区西四环路与长白公路交会处的长春关东文化园,经前台联系,我们见到了一直和王先生保持沟通的沈经理。
记者:
我们来了解了解,他说孩子受伤的事,来核实一下是不是在这受伤的,有没有这个过程?
长春关东文化园 沈经理:
有,这个承认,到啥时候咱得有啊。
记者:
确实是,那她是在什么位置受伤的?
长春关东文化园 沈经理:
在那个温泉池子那边,后期说实话我们去检查了,淌啊或者是摸啊啥的,水池子水都放了,确实没有发现有什么东西。
记者:
就是在温泉池里,没发现有什么能刮的东西?
长春关东文化园 沈经理:
没有,那有的话我们能不抓紧处理嘛,确实是没有。那有可能孩子一个是皮肤嫩啊,有可能是泡时间长了,有可能出现那种沙粒啊,或者是其他东西这种刮伤,也不排除啊,我是说可能但也不排除,但那个有一个孩子是可能是那种硬东西,肯定是出现那种扎那种情况。
在现场,记者提出要到孩子当时所在的温泉池查看,但沈经理说,不能进入拍摄,他告诉我们,对于此事他们一直没有推卸责任,事发后他将此事汇报给了上级领导,几次沟通后,给出了解决办法,但王先生不接受。
长春关东文化园 沈经理:
肯定给解决。
记者:
都一周了吧?
受伤孩子父亲 王先生:
要是钱多吧咱也行。
记者:
对呀,当时咱是不是说,让他上医院去自己看看去了,没跟他去啊?
长春关东文化园 沈经理:
我没跟去,因为我忙,我说你先去吧,去完回头把这事解决就完了呗,我的意思是说给他多拿点票,假期领孩子来玩,就是同等额度的票,但是他没同意。
记者:
当时咱当天的时候,是说他看病给他报销看病钱吗,不是说拿门票吧?
记者:
正常的话,在咱们园区里边出现点什么问题,咱们没有保险什么的吗?
长春关东文化园 沈经理:
嗯,这个说实话,有保险不就好解决了嘛,我那天跟老弟也说了,我说有保险咱不就好解决了嘛。
经记者协调,沈经理现场拨打了长春关东文化园相关领导的电话,对方表示,两天后,也就是5月10日给王先生答复。
受伤孩子父亲 王先生:
因为一直咱俩沟通,你在中间也挺为难,我就想能不能给你们哪个老板打个电话?
长春关东文化园 沈经理:
你这么地,如果说这周一或者周三,周三没解决了,我把老板电话给你,你俩沟通,行不行?
受伤孩子父亲 王先生:
等两天可以,但是我就不明白等两天以后,还是没有一个明确的解决办法,怎么办?
事情至此,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曾找过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但双方涉及的不是消费纠纷等问题,他们无法介入。那么,王先生家孩子的遭遇该如何维权呢?针对此事,我们也咨询了律师。
吉林诉帮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莹:
本案当中经营场所是对顾客有安全保障义务的,如果他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我们的游客受伤了,那属于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