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主要情节(逢冤不雪判无根)

七律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王应民

朱笔一挥覆血痕,

逢冤不雪判无根。

堂悬明镜胡徒庙,

事隐真机假语村。

下里应怜多舛命,

衙中当恨少清魂。

财迷心窍沙迷眼,

桃偶何曾是主人。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主要情节(逢冤不雪判无根)(1)

《红楼梦》中“葫芦僧乱判葫芦案”的故事,给读者透露出金陵四大家族的强大背景及利害关系。因主审官贾雨村进京赶考时曾在葫芦庙里住过一些时日,所以有了“葫芦僧”这个说法。

而“葫芦案”指的是贾雨村补授应天府审的第一个案子,即薛蟠为抢丫头英莲打死冯渊的案子。这个案子判得十分糊涂,葫芦为糊涂的谐音,于是便有了“葫芦僧乱判葫芦案”这一说法。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主要情节(逢冤不雪判无根)(2)

葫芦案的主犯薛蟠,来自四大家族的薛氏家族;冯渊,一个有点钱的公子;被拐的丫头英莲,是姑苏大户甄士隐的女儿,幼时被拐子拐走。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主要情节(逢冤不雪判无根)(3)

书中通过原告介绍了这次事情经过:“被殴死者,乃小人之主人。因那日买了一个丫头,不想是拐子拐来卖的。这拐子先已得了我家银子,我家小爷原说第三日方是好日子,再接入门。这拐子便又悄悄的卖与了薛家,被我们知道了,去找那卖主,夺取丫头。无奈薛家原系金陵一霸,倚财仗势,众豪奴将我主人竟打死了。凶身主仆已皆逃走,无影无踪,只剩了几个局外之人。”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主要情节(逢冤不雪判无根)(4)

人命关天,开始看贾雨村似欲秉公执法,后接到门子(小沙弥)递的眼色则改了主意。回到后堂,门子又递给他一纸护官符: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主要情节(逢冤不雪判无根)(5)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

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

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

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主要情节(逢冤不雪判无根)(6)

这四句把四大家族的生活奢侈和政治权势说得清清楚楚,而且他们互相勾结,组成了十分强大的关系网,称霸金陵。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主要情节(逢冤不雪判无根)(7)

贾雨村怕丢乌纱帽,丝毫不敢得罪薛氏家族,所以用计将此案压了下去,叫薛家给冯渊家一些银子便草草打发了。这就是一桩人命案的前因后果。糊涂僧,糊涂案,糊涂审,糊涂判,哪里有些许正义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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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士隐与贾雨村两人曾于葫芦庙为邻,何况贾雨村还受到过甄士隐金钱、衣物的慨然相助,可此案中没有将甄士隐被拐走的女儿英莲救出,反而通过打压冯家将其判给了薛家。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主要情节(逢冤不雪判无根)(9)

贾雨村的冷酷无情、趋炎附势令人心寒,而官场的黑暗更令人震惊。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何能横行金陵?无非是“钱、势”二字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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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许多名字都是有寓意的,如甄士隐是“真事隐”,贾雨村是“假语存”。“葫芦案”意为颠倒是非的“糊涂案”。我的这首诗也尝试一下用谐音暗嵌一些名字,有兴趣的读者可以从中找一下有几个。

首联没有采用七律常用的平起法,而是用的突起法,先说结果,单刀直指贾雨村:“朱笔一挥覆血痕,逢冤未雪判无根。”覆,掩盖也。贾雨村听得门子之言,惊恐万状,唯求自保,舞动朱砂笔,掩盖红血痕,使冯渊之冤不得昭雪。

第二联写景带情,揭开官场的乱象:“堂悬明镜胡徒庙,事隐真机假语村。”可叹庙堂之上,尽是胡作非为之徒与假话连篇之辈。

第三联写情,上句“下里应怜多舛命”接一联,下句“衙中当恨少清魂”接二联,采用错综跳跃笔法,发出感叹。

尾联“财迷心窍沙迷眼,桃偶何曾是主人”递进一步,阐明了除贾雨村枉法以外,其背后还有更大的官府及黑恶势力在控制。

看整个案件的发生与判决,有官场的腐败,有黑恶势力的猖狂,还有百姓遭受的欺凌与无奈。这些血淋淋的现实,可谓触目惊心,发人深省。贪官不除,黑恶势力不灭,百姓安宁何在?

  • 注:本文作者王应民,文章源自公众号“诗画品红楼”

作者简介:王应民(网名菊花仙人),中华诗词学会会员,秦皇岛市优秀诗人。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主要情节(逢冤不雪判无根)(11)

注:翟海潮、范文义、刘承彦主编的《诗画品红楼》一书已由北京出版社出版,当当、京东、天猫有售,如有需要,敬请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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