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卷受益最大的行业 这家公司已掌握内卷精髓
近日,网络上疯传这样一张照片。
网传这是深圳一家公司的企业员工,在网上晒出自己公司的竞拍式裁员通知单。据该博主透露,他的公司出了一手花样降薪的把戏:不主动公示员工降薪的数额,而是采取竞拍的方式,让每个人主动填写自己能够接受的降薪数额。为了达成明显的降薪效果,据说该公司还额外加了一条规矩:每名员工的自愿降薪数额都是保密的,但最后公司会进行内部评选,并根据自愿降薪数额排名,降薪排行榜上靠前的员工可以继续留在公司,而对于那些舍不得“割肉”的员工,对不起,从此以后公司就不会再有你的位置了。
至于理由,用公司领导人的话说就是:“现在公司有困难,需要员工同舟共济,你连工资都舍不得降,那就是对公司没感情,不能有难同当的员工,我要你何用呢?”
针对此事,网友们议论纷纷。有人说,这家公司已掌握了内卷的精髓,不费吹灰之力实现“降薪”和“裁员”的双赢。更有网友说,这样一则魔幻反乌托邦的故事,真切体现了生存的残酷性……
在知乎的最高赞回答中,没有一个文字,只有一张简介的图片,非常具有讽刺意义,这就是一种变相的职场淘汰潜规则。
而最高赞评论里关于“这是哪家公司”的提问,有人给出了回答:任何一家公司。
律师:“竞价”降薪看似“高招”,
实则风险很大
6月1日,深圳市人社局回应有注意到网传信息,并已下派至各区进一步核实,未收到相关投诉,若网传信息为真会介入调查。
对此,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风险与合规部负责人杨保全律师表示,企业通过员工“竞价”降薪的方式要求员工主动降薪,以此来规避企业单方降薪造成的法律风险,看似是一个“高招”,实则风险很大。
这是因为,薪资条款是劳动合同的关键条款,变更该条款有严格的法律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若员工体谅企业经营困难,签字接受了自愿降薪,这无可厚非,属于法律上的协商一致。当然,企业也可与员工协商一致,通过降低劳动量、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方式合规降薪降本。单位的任何单方任性行为法律都会有约束,对于员工来说,如果单位百般刁难,恶意降薪,可以考虑采取“三不”的方式即不理、不签、不管,正常出勤上班。
杨保全还说,如果企业单方实施降低工资,员工可以考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提出被迫离职,届时员工可向仲裁委主张因被迫离职,要求单位承担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因员工拒绝签署薪酬变更承诺,而对员工单方解除合同,员工可主张违法解除合同的2倍赔偿金,即通常所说的2N。这样企业不仅达不到最初目的,背负巨大的补偿金、赔偿金,也损害了自己的企业声誉,与最初目的背道而驰。
有些大厂已将岗位年龄限制降到30岁?
事实上,近段时间,一些企业林林总总让人眼花缭乱的用工方面的操作,不断秀着企业的下限。
近日,拉勾招聘CEO许单单爆料,其公司猎头在对接企业招聘需求时,有些大厂已经将岗位的年龄限制降到32岁,甚至30岁。
许单单列举了一些具体的例子。比如某大厂数据平台开放岗位,年薪52万至90万,要求年龄不超过32岁。某岗位要求应聘者年龄尽量在30岁以下,很匹配的可以放宽到32岁。有的岗位则干脆直接要求年龄必须不超过30岁。
应届生因年龄超24岁被中国联通解约
近日,同样是因为年龄问题,一则“应届生因超龄被中国联通解约”的消息,同样引发热议。
5月27日中午,@广东联通 发布声明,称就河源分公司“应届生毕业因年龄问题被解约”一事在网上引起相关讨论以及给相关同学造成的困扰表示诚挚的歉意,对社会的关注表示衷心感谢。
此前,据媒体报道,应届生何同学反映,她出生于1998年2月,今年刚满24岁,通过去年秋招与中国联通河源分公司签订“三方协议”,近日被告知因内部规定,年龄超24岁需要解约。
何同学称,签三方协议前都经过背调审核,现在突然说本科应届生年龄不能超过24岁,令她非常不解。目前分公司有6人因年龄问题被解约。
对此,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程阳律师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置歧视性录用条件,包括性别、年龄等。因此,相关公司的行为并不是单纯是否违约的行为,而是涉嫌就业歧视。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增加民事案件案由》明确在“人格权”第三级案由“一般人格权”项下,增设了“平等就业权”作为第4级案由。
程阳说,虽然我国立法体系已经搭建,但有关就业歧视的定义、就业歧视与相关政策文件的关系等问题并没有理清,而相对“低廉”的违反就业歧视的代价,让就业歧视并未引起用人单位的重视。期待通过类似案件让更多单位关注平等就业,创造更公平的就业环境。
来源:法治日报
选题策划/法治网研究院
文/郑淳心、沈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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