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三大真理(什么是真理)
真理可以形象的描述成“放之四海而皆准”。
马克思主义认为:真理是标志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所谓正确反映, 是指真理是在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基础上, 主体认识对客体本质和规律的符合、一致和接近。
认识的真假要以客观事物为标准 ,凡是真理都是客观的真理。
真理的辩证
真理既然是通过人的能动反映而实现的,必然随着人类实践的发展而拓展和深化。
那么:真理就是一个过程。
这就引出了真理的相对性:
- 从客观世界整体看:任何真理都只是对客观世界的某一阶段、某一部分的正确认识,人类的认识有待拓展。
- 就特定事物而言:认识事物的深度是有限度的。
真理既然是主观和客观统一的确定,加之真理的发展又有着无限性:
所以真理又是绝对的。
- 任何真理都标志着主观与客观之间的符合 ,承认了真理的客观性,也就是承认了真理的绝对性。
- 认识就其本性来说,认识每前进一步都是对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接近,这一点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是由真理的相对性向绝对性转化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这是真理发展的规律。
“我们的每一次认识都有相对性,同时又更接近完全的绝对真理,这就是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统一。”--艾思奇
“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在绝对的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因而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毛泽东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
“马克思列宁主义之所以被称为真理,也不但在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等人科学地构成这些学说的时候,而且在于为尔后革命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实践所证实的时候。”--毛泽东
“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毛泽东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由此引发了一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
这场讨论为中国共产党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奠定了理论基础,成为实现党和国家历史性转折的思想先导。
(配图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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