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唯物辩证法心得 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唯物的辩证法基本理论
1.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
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整体。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从普遍联系的总体上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功能。世界是永恒发展的过程。物质和运动的关系。运动和静止的关系。事物发展的规律性。规律是客观事物内部的本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本质和现象、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的辩证关系。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唯物辩证法,防止形而上学。
2.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矛盾的含义。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事物发展的内因和外因。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
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矛盾分析方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3.量变质变规律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
一切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量、度。掌握适度原则的重要意义。
量变和质变的含义及其基本形式。量变和质变的相互关系。
4.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辩证的否定观和形而上学的否定观。否定之否定。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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