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方案毕业论文(员工福利项目方案选择与设计)
【业务背景】
某顾问单位由于规模不断壮大,发展速度较快,为满足企业发展需求,更好地留住人才,企业决定为部分员工购买除社会保险以外的补充商业医疗保险。以下是某投保机构出具的格式合同,顾问单位提供给法律顾问进行修订。
合同编号:BJ-EBM-20160XXX
员工福利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工作邮箱:
乙方:某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
工作邮箱: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相关服务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章 总则
1.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壹年,自2016年7月1日零时起至2017年6月30日二十四时止(首期)。首期届满前三十日内,双方若对合同续延无异议,合同有效期则自动延长壹年(延长期),依此类推。
2.定义
2.1员工:指甲方直接聘用并委托乙方提供委托服务的雇员。
2.2总费用: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的总和。
2.3甲方:乙方了解并同意如无特别规定,本合同中“甲方”包括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公司。甲方承认关联企业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2.4乙方:甲方了解并同意如无特别规定,本合同中“乙方”包括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或授权的公司。乙方承认关联企业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2.5关联公司:是指由控股或被他方控股,或由共同的公司控股的企业。“控股”是指拥有或控制大部分股份、股票、投票权或其他共同利益。
第二章 服务事项
乙方向甲方提供员工福利项目实施咨询服务,并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具体服务项目、标准、价格详见附加合同。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甲方独立行使员工聘用、管理、解聘等劳动用工方面的权利,同时甲方独立承担劳动用工过程中的风险和责任。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委托服务(参见附加合同),同时按照本合同附加合同的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总费用。
5.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履行义务。乙方应于收到此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6.甲方应将本合同的服务项目及乙方的相关程序告知员工,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报销程序等。
7.甲方变更营业执照时,应在营业执照变更后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变更事宜。
第四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8.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附加合同的约定向甲方及满足条件的甲方员工提供委托服务,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附加合同的约定支付总费用。9.乙方可以与甲方协商制定提供委托服务的相关程序,甲方及员工应当配合执行。具体见附加合同。
10.乙方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有权提出书面意见,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履行义务。甲方应于收到此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11.乙方变更营业执照时,应在营业执照变更后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有关变更事宜。
第五章 违约责任
12.除双方特别约定,乙方没有为甲方垫款的义务,如甲方迟延支付总费用,乙方可相应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且不承担责任。
13.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导致对方蒙受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4.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但以下情形除外:
14.1因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相关义务,经守约方书面通知后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4.2依据第十九条规定的不可抗力而终止。
第六章 其他
15.若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有相应规定,则按相应规定执行。若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无相应规定,则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附加合同。该附加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国家和当地政府新颁布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应以新颁布的规定为准。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与本合同条款发生矛盾时,则须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拒绝变更合同条款。17.本合同所涉及员工、委托服务及执行时间在附加合同中加以明确。
18.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选择采取以下方式 1(修订为:2) 解决(如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选择,则表示双方同意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18.1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8.2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19.不可抗力
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爆炸、骚乱、战争、行政当局的行动,或并非受影响方所能合理控制的其他未预见到的事件,阻碍受影响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0.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合同文本、员工的基本信息、标有保密字样的往来文件。保密义务是指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前,一方不得用于任何与其执行职务无关的情况,或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
21.本合同的附加合同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2.本合同中保密条款、违约责任条款不因本合同无效、撤销或终止而失效。
正文结束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加合同——员工福利保险项目
甲方:XXX
乙方:某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双方签订的BJ-EBM- 20160XXX合同基础上,就甲方员工福利保险服务及报价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的员工须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不含)、身体健康的中国国籍在职员工;
2.如果员工子女(出生满30日至18周岁以下)由甲方统一向保险公司投保子女医疗保险,经保险公司同意也可作为连带被保险人;
3.凡曾患有17种疾病:恶性肿瘤、心脏病(心功能不全Ⅱ级以上)、心肌梗塞、白血病、高血压病(Ⅱ级以上)、肝硬化、慢性阻塞性支气管疾病、脑血管疾病、慢性肾脏疾病、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先天性疾病、精神病或者精神分裂、癫痫病、特定传染病、艾滋病、性病,或者正患病住院及全休、半休者不能作为被保险人或者连带被保险人;
4.参保员工投保时应已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医疗费救助制度;
5.保险事故发生地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港、澳特别行政区和我国台湾地区)。
二、服务内容和服务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员工办理员工福利保险投保、理赔等事宜,投保方案及价格标准如下:投保的保险公司:
投保的保险公司地址:
服务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的员工人数为XXX人,连带被保险人XX人。如果由于甲方人员减少导致实际服务人数低于以上人数20%或低于20人时,乙方可以按主合同第十条、第十四条处理(修订为:甲方应当在下个月补足服务人数,乙方不得单方终止本服务合同);甲方与乙方对每月员工名单的确认采取电子邮件沟通的方式,沟通邮箱及负责人为:
甲方负责人及邮箱:
乙方负责人及邮箱:
三、缴费方式3.1服务费缴纳方式
3.1.1月缴费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月 25 日前向乙方交纳甲方投保上述保险的服务费(含保险费),责任生效日期从甲方交费的次月壹日零时起计算。当期服务费=当期服务人数×服务费单价(月)=XXX元。
3.1.2甲方应于每月 20 日前将次月员工变化情况通知乙方,并结算相关费用,结算标准如
下:
甲方新增员工的保障责任生效日期从甲方缴纳员工服务费用的次月壹日起生效,服务费自
次月壹日起按月计算。甲方离职员工,自其离职之日起终止保险服务,服务费计算至离职之月的最后一日。
3.2发票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国税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内容为“咨询服务”。
3.3以上服务费由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甲方到期未支付的,本服务责任自次月壹日
零时起中止,自中止之日起30日内(含)甲方补缴所欠服务费并按时交纳当期服务费后保险责任自补缴之日零时起恢复。自中止之日起30日内(含)甲方仍未履行其缴费或补缴义务的,本合同终止。
3.4如甲方以银行汇款方式支付总费用,应汇入以下乙方指定的账号:
账户名称:某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账 号:
四、乙方自收到甲方员工的合格理赔单据(即符合《员工福利医疗报销须知》的单据)之日起协助甲方员工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款项汇入员工指定的本人账户。
五、乙方按下列情况协助甲方员工办理医疗费报销:
乙方协助甲方的员工按照《员工福利医疗报销须知》办理医疗费报销,乙方收到合格且齐全的医疗单据后,协助甲方员工完成对理赔单据的处理,并由保险公司划款支付报销款项。
六、特别约定
本附加合同是主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员工福利医疗服务名单》
附件二《员工福利医疗报销须知》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意见】
致:某公司
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关于《员工福利项目咨询服务合同》的合同审查意见本合同为对方公司提供的制式合同,一般来说法律风险较小,但为了更加全面地保护贵公司合法权益,法律顾问增加了如下条款:
一、增加了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名称及地址,使合同的履行更加清晰明确;
二、增加了乙方不得单方终止本服务合同条款,以保障服务提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尽可能减少贵公司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损失;
三、增加了双方就参保人数的对账条款,并明确了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上修订均属于对合同整体风险的把控和对细节的完善,贵公司在执行过程中也应关注相关细节。
【手记】
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等与顾问单位发生业务往来时,通常都会提供格式合同。一般来说,此类合同是难以进行大范围修订的,可操作的空间很小,这给法律顾问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然而,对于标的额巨大、风险较高的业务,法律顾问仍然要坚持自己的业务操守,在进行必要的业务调查和专业性研究后形成自己的综合性分析,提出自己的法律意见,提示顾问单位应该关注的风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