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的竞赛并不意味着竞相提高福利支出水平(社会福利的竞赛并不意味着竞相提高福利支出水平)

北京日报客户端 | 作者 蔡昉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大流行,进一步推低经济全球化潮流,正在改变国际经济循环格局和全球产业链布局。无论是对中国来说,还是对世界其他主要经济体而言,这个国际政治和世界经济格局都提出三个逻辑上紧密相连的任务。其一,提高作为大国博弈基础保障的国家竞争力迫在眉睫。其二,鉴于国内需求特别是居民消费日益成为经济增长的制约因素,运用多种举措扩大消费是当务之急。其三,扩大消费必须提高居民收入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虽然各国的政策走向并非全然一致,具体的政策措施更是各说各话,但是,一些政策动向已经显现出在内涵和外延上的相同性或相似性。这都表明社会福利体系的重建,正在成为各国竞相争夺的一个制高点。

相应地,中国的发展也将面临崭新的挑战。应对挑战必须在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同时,一方面,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不断提升国家显示性竞争力,在国际经贸体系中实现更高水平的自立自强;另一方面,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再分配等途径构建中国特色福利国家、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目标实现和打破经济增长制约的关键之举,也是增强中国国家基础竞争力的重要任务。

社会福利的竞赛并不意味着竞相提高福利支出水平。对中国来说,仍然要遵循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的原则,着眼于达到社会福利水平与发展阶段相适应、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短期管用和长期可持续性相平衡的程度。

社会福利的竞赛并不意味着竞相提高福利支出水平(社会福利的竞赛并不意味着竞相提高福利支出水平)(1)

由此出发,针对中国发展面临的崭新挑战,我们需要从以下层面把握占领社会福利竞赛制高点的要求和路径。

首先,社会福利的竞赛标志着再分配力度的显著增大,但并不意味着仅仅围绕分配进行零和博弈。加快福利国家建设,既符合一般规律的要求,也因应中国面临的特殊挑战。跨国数据显示,人均GDP从10000美元到25000美元的这个发展阶段,是国家的社会支出大幅度增长的区间,这一支出占GDP比重平均从26%提高到37%。从人均GDP的增长目标看,今后15年中国恰好处于这个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的发展阶段。最新人口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老龄化率(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已达14.2%,已经正式进入“老龄社会”。按照2021年人口自然增长率(0.34‰)趋势,可以预计中国人口将在2022年达到峰值。克服人口因素不利于扩大消费需求进而制约经济增长的效应,对社会福利水平明显提高提出了紧迫需求。

其次,社会福利水平提高可以确保经济在合理速度区间增长,创造真金白银的改革红利。由于通过再分配提高社会福利水平是为了解决现实的增长制约,因而这项建设事业不仅是有回报的,而且具有报酬递增的性质。在考虑政府债务率或者公共支出负担率的可持续性时,传统的思路常常把缩小分子即减少支出作为摆脱难题的出路。从一般规律和特殊挑战来看,中国提高社会福利水平的改革红利在于分母效应,即通过扩大经济总量和税源使支出更加可持续。换句话说,分好蛋糕是做大蛋糕的必要前提,通过福利国家建设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可以打破经济增长的需求制约,实现合理增长速度进而达到扩大GDP总量的效果。

再次,通过顶层设计可以以制度安排的方式保障社会福利支出可持续,保证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的统一。中国特色福利国家建设,应该在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安排下,着眼于形成一个能够使资源和财政潜力得到充分利用的社会福利支出恒等式。根据一般规律和特殊挑战,在保基本的前提下确立社会福利支出清单,并明确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的保障责任,同时也创造条件以最大化发挥社区和企业的作用。

根据一般经验和中国的现实情况,有必要特别强调的是从两个方面着眼挖掘社会福利供给水平的潜力。一方面,要把社会福利水平提高产生的GDP增长效果,即分母效应充分考虑到恒等式中,避免产生低估社会福利支出必要水平和可持续能力的倾向。另一方面,从初次分配和第三次分配领域挖掘社会福利供给潜力,特别是在发挥企业“创新向善”作用的框架下,创造必要的制度环境,激励企业把社会效益和职工福利纳入发展函数,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改善劳动者工作待遇和条件,在有效降低交易费用的基础上,挖掘社会福利供给潜力。

最后,福利国家建设并不限于再分配领域的政策举措,在初次分配和第三次分配领域也可以大有作为。在比较欧洲国家和美国收入分配状况差异时,有研究发现,欧洲之所以相比美国具有较小的收入差距,并不在于欧洲国家在再分配力度上存在显著的高水平,而在于这些国家在初次分配领域普遍具有更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和制度安排。也就是说,早在利用税收和转移支付等手段进行再分配之前,欧洲的收入差距就已经显著低于美国了。实际上,在这里提到的初次分配领域的政策和制度安排中,很多都是社会福利体系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福利国家建设是全社会的财务和道义责任,并不应该成为国家独自承担的财政负担。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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