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今年上海将命名第一批)

国家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今年上海将命名第一批)(1)

新民晚报讯(记者 马丹)到2025年,上海基本建成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每千人口拥有的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将达到4.5个。日前,上海市教委、卫健委、发改委联合印发了《上海市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将落实普惠托育机构相关奖补政策,持续拓展普惠性托育资源。同时,2022年年底前,上海将正式命名第一批“上海市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区”。

继续拓展普惠性托育服务

《方案》提到,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的创建中,要发展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性托育服务,并做好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配套衔接,包括在规划、土地、房屋、财政、投融资、人才培养等方面制定综合性支持政策,保障托育机构建设用地,支持各类房屋及设施用于发展托育。

未来,上海还将积极推进幼儿园开设托班。《方案》里强调,将继续优化公办托育服务资源布局,支持现有幼儿园创造条件增加托额供给;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比如,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落实普惠性托育机构相关奖补政策;支持和鼓励园区、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打造环境安全、设施齐全、服务专业的社区托育服务圈,提供嵌入式、菜单式、分龄式的托育服务等。

为扩大服务供给,《方案》还提出,全面落实产假、生育假、哺乳假、配偶陪产假、育儿假制度。为婴幼儿家庭提供经常性、免费可及、方式多样、内容专业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提高家长科学育儿能力。将婴幼儿照护纳入城乡社区服务范围,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功能衔接。

依法构建联合惩戒及激励机制

0-3岁的幼儿,是社会最柔软的群体。因此,对托育服务的监管需要分外严格。《方案》将落实政府在制度建设、行业规划、行政执法等方面的监管责任,全面执行托育机构依法申办、信息公示、质量评估制度。对托育服务实施综合监管,落实日常检查发现、归口受理和分派、违法查处等机制,落实托育机构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和社会监督,强化行业自律。以信用为基础,依法构建联合惩戒及激励机制,切实提高托育机构服务质量和声誉口碑、婴幼儿家庭满意度,避免安全责任事故,形成一批具备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

除此之外,根据《方案》,将充分利用本市“园园通”管理平台及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管理平台、区域视频巡查系统等,开展智能监管,建设“托育服务随心查”等数字化应用场景,推进“互联网 托育服务”。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实现母婴设施全覆盖,为婴幼儿出行、哺乳等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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