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典型案例(两起事故让人痛心)
最近,接连发生的两起安全事故让人分外沉重一起是,6月10日,陕西燎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7人遇难另一起是,6月13日,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岭大溪段)槽罐车发生爆炸事故,事故已造成20人死亡,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典型案例?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典型案例
最近,接连发生的两起安全事故让人分外沉重。一起是,6月10日,陕西燎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7人遇难。另一起是,6月13日,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岭大溪段)槽罐车发生爆炸事故,事故已造成20人死亡。
一个在地下,一个在地上,都牵动人心。每一个生命的无辜逝去,都带给家庭无尽的伤痛,也带给世人无尽的思考。特别是媒体披露的一些细节,更让人痛彻不已。
“轰隆一声,家就没了”,事发地周围村民的描述,足见槽罐车爆炸的烈度。那些因而失去的生命,不能不让人黯然和痛惜。
值得一提的是,两起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都不辞辛苦,全力以赴,不放弃任何可能挽救生命的机会。以最坚决、最负责的态度,采取最有力的举措,把救治生命放在第一位,尽最大努力把伤亡减少到最低,这是对生命负责,向他们致敬。
无论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还是槽罐车爆炸事故,人们都在追问事故原因。这种追问,是基于朴素的认知本能,更是基于对生命的敬畏,惟有查明真相,才能找到责任人,才能追究责任,也才能让有关部门和企业汲取教训,避免悲剧重演。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已决定对槽罐车爆炸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此前,应急管理部已提出要求,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应该说,查明事故原因,才能更好地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如今,槽罐车爆炸事故的搜救工作已经结束,接下来查明事故原因是重要环节。
从媒体的“起底”看,槽罐车爆炸事故中的涉事车辆,归属于温州市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显示,该公司因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等原因,受到过11次行政处罚。基于目前的有限信息,无法得出事故与此有关的结论。但不难判断,这样不守规矩的公司,缺乏对有关规章制度的尊重,迟早会出事。
安全生产无小事,人命关天的事容不得丝毫麻木和懈怠。危险品运输充满风险,更需要确保万无一失,只有增强底线思维、风险意识,才能减少风险,拔掉发生事故的引线。从这个角度看,无论企业还是监管部门都必须绷紧弦,正如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所要求的,各方要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推进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4月初,就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当前,全国正在复工复产,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分区分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方面我们应看到,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已经实现“三个继续下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另一方面也不能回避,风险隐患仍然很多,一旦掉以轻心就会出现大事,付出失去的惨痛代价。
生命重于泰山。这两起事故再次为有关部门和企业敲响警钟,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绝不能说说而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不能只是挂在墙上。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用生命换取的教训,该铭记在心中,落实在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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