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仨专题(我们仨)
每次约好一起吃饭,北门集合,他总是我们仨最早到的,便成为了那棵树下的常客,像照片里那样。 ——题 记
大一那年,刚进辩论队,问高我几届的甜姐,在辩论队最大的收获是什么?她告诉我是认识了辩论队另一位学长,他们同时进队,后来又分了同一个班级,成为了最好的朋友,这份友谊是一生的回忆。可能当年还很青涩,还不能完全理解,似懂非懂。
那么多年过去,当年的学弟成了大四的老货,轮到自己即将毕业离去,才理解甜姐当年的话语,此刻我也能自豪的说,辩论队四年最大的收获是认识了他们两,而远非什么冠军荣誉。
姐 姐
这是我们仨对她专有的称呼,忘了因从何喊起,但绝不是因为年龄的问题,貌似是我们中最小的,不过慢慢成了种习惯。
她安阳的,河南老乡,我们一个最南一个最北,跟她说的第一句话应该是在大一那年的老乡会上,隐约记得在隔壁班新生杯篮球赛见过,所以上前冒昧的问了句“同学,你经济2班的吧?”有种搭讪的感觉,现在想想都有点傻,然而不曾想却成了大学里最好的朋友。
新生杯辩论赛都有参与,代表各自班打相同的辩位,有着相似的经历,路上遇到时也会有短暂的交流,记不起从什么时候开始真正的熟悉,想必是从她后进队开始。
她是第二批进队的,比我晚了一个学期,却并无碍我们的情谊,一起训练一起讨论辩题,这是最初的回忆,每天晚上9点到11点的训练,忙碌而有规律。
后来的专业细分,我们又分到了同一个班级,她是那种认真学习的好孩纸,而我总是吊儿郎当的那个,基本上每次都是她提醒我什么时候要交作业?每次考试前帮我复习划重点,也记不起抄了多少次她的作业,大有种江直树的感觉。
同班加老乡,是她在辩论队给了我更多的归属感,让枯燥的训练不那么孤单。后来又一起经营辩协,她会长我副的,给她打下手,然后一起辛辛苦苦被评为校十大标兵社团,也算圆满。
作为吃货小分队里唯一的女生,整天跟着我们一起吃吃喝喝,她总是那个速度最慢却吃得时间最长的,然而却从不见长胖的,有点嫉妒不开心的说。
她独立要强,整天把自己忙得跟汉纸一样,她可以同时肩负好几个社团做好几份工作,有段时间还在外面的泡沫剧兼职的,然后我跟磊哥会大晚上跑到光谷,蹭杯喝的然后坐在步行街铁桌那等她下班的。
她温柔善良,她是个很好的姑娘,所有人心目中的老好人,宁愿委屈自己而去成全别人,常劝她不要这样,却收效甚微的。她在所有事情上的付出都让人瞩目佩服,无论是班里、辩论队抑或其他。
她知心贤惠,她是大学里最懂自己的女生,哪怕只是皱一下眉,年龄最小的她却总像个知心大姐。她能接受自己飞快的语速,每次说太快别人听不懂时,她都是那个热心的翻译。
关系好到可以共用一个杯子,远胜情侣,身边无数人问起为什么不在一起,我想可能是因为彼此太过熟悉,兔子不吃窝边草,而我就是那颗草。友情会比爱情更长久些,难道不是吗?她应该找到更好的,在这里希望目前还单着的她能早日找到属于自己的归属。
磊 哥
他是我们那一届招进队最强的二辩,有着很强的气场跟自己的风格,至今怀念着。据他所说,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是在新生杯,他们班跟我们班刚好一个场,所以打完初赛后留下来看我们的比赛,那个时候的我应该在比赛没有留意到,不过他的初印象一直停留在正方那个“fa”都说不清“婚(fen)姻”四辩。
来自内蒙的东北爷们儿,高大威武,一起进的辩论队,一起管理的辩协,然后一起蹭吃蹭喝。
他文艺含蓄,不同于自己的五音不全,他算是那种k歌达人的,可以一个人在KTV里唱上一下午,有着喜欢的歌手,疯狂追求。
他能力超强,大一的他很活跃,基本上参加了院里举办的所有比赛,并都有获奖,膜拜。他在辩协负责策划宣传这块,一般只要我们有什么想法,他都能很快的拿出很棒的策划出来。
他执着疯狂,他是那种心情不好时可以闷头狂吃那种,表现在吃自助时可以整盆整盘的肉往锅里下,然后狂吃的;他也是那种可以一个月不吃晚饭,整天跑步,一个月瘦20斤那种。
他抢票小王子,这个绰号是他自封的,由于离家较远,练就了这种技能。之前自己所有的票也都是他帮买的,只要一个电话过去就可以了,什么都不用管,所以才会出现直到大四,自己连个12306账号都没有的情况。
他有时也会很没下线没节操,“只要菜还没到你嘴里,我就会抢”这是他一贯的风格,所以餐桌上动筷动枪也是常有的情况。
不过作为吃货小分队,我们还是很成功,我们有着自己的qq、微信讨论组,吃遍了北街,尝完了鲁磨路,光谷应该也差不多的,现在延伸到八一路还跑到广埠屯,每次都是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可是摸摸肚子上的肉,我只想说你们俩绝对的损友,哭瞎了。
回忆总是件很美好的事情,然后现实却略显伤感,毕业后的我们,姐姐留校读研,我应该也会留在武汉,而磊哥则签回了家那边,相隔千里远。就像他所说的,也许毕业以后,不知什么什么时候会再来武汉,有点遥遥无期。
所以才会格外珍惜这剩下的时光,聚在一起的频率也高了起来,基本上每天都会一起吃饭,吃一次少一次,我们都心知肚明的,却谁也不说,带着离别盛宴的感觉,每次笑着吃完全桌的饭菜。
也许若干年后回来,姐姐还在,只是磊哥再也不会如期的出现在北门的树下,等着我们一起去吃饭的,那个时候的地大也再不是我们的地盘,只剩下三个老货的回忆承载。
故事开始却不终结,永不磨灭的番号,吃货小分队会一直都在的。
一直戏谑着要给彼此的孩纸互认干爹干妈的,后续的版本应该这样展开:若个年后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语重心长的给儿子讲起当年的故事,应该以这样的语句开头:“当年爸爸跟你干爹干妈······”。
备注:
- 原文于2014年5月22日凌晨3点11分首发QQ空间,有改动。
- 时过境迁,岁月流转。他们都已成家,各自忙着自己的生活,偶有联系。小叮当很帅,王小丁很可爱,期待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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