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过期食品超过一千元怎么赔(吉安一男子在超市买到13包过期大米)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快过年了
最近是不是都在买买买
囤!囤!囤!啊
那你们可要注意了
你在超市、商场买的东西
可能是过期的!!
这年头不要说做一枚安心的吃货做个人都真不容易
买到过期大米顾客要求十倍赔偿
2021年8月7日
原告在被告超市处购买了
7包A牌香粘米和6包B牌香米王
共计1116.6元
回家后发现13包米均已过期
遂于市监局进行举报
在市监局调解未果后
原告遂诉至法院
要求被告退货退款
并按照购物款的十倍赔偿
法院审理过程中你猜超市怎么说?
我们超市不是有意出售过期大米,是因刚刚接手超市,还没来的及得及对超市被退货区进行整理;原告在大米刚过保质期的时机就大量购买,动机不纯,我们拒绝赔偿。
超市想以顾客
恶意索赔为由拒绝赔偿
成功了吗?
当然没有!
法院审理认为
食品经营者应对其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令禁止经营的产品。被告出售超过保质期的A牌香粘米和B牌香米王,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遂川县人民法院判决超市为顾客所购过期食品办理退货退款并赔偿十倍价款
在此
小编提醒广大市民
购买食品时切不可大意
要仔细核对食品来源
标识和保质期哦!
来源:遂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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