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老旧小区最新物业管理规定(新修订的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陈朋冲
郑州市特大暴雨以来,一些居民小区受灾,车库被淹,车辆受损,物业的防范应对措施,此时就显得尤为重要。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新修订的《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对于发生公共突发事件情况下的物业管理应对机制,新增了规定。
今年10月1日,该《条例》将正式施行。9月17日,郑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解读。
发布会上,郑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金生介绍,《条例》与《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及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相衔接,明确规定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在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公共突发事件应对期间,应当按照应急措施妥善安排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生产生活;规定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市、区县(市)人民政府依法采取的各项应对措施,指导物业服务人开展相应级别的应对工作;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依法落实市、区县(市)人民政府的各项应急措施,积极开展自救。
同时,《条例》中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的社会责任,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服从市、区县(市)人民政府统一指挥,配合居(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依法落实应急预案和各项应急措施。
《条例》中明确,结合有些居民小区应急物资保障不充足,救助措施不成熟等问题,规定物业服务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汛、防火、防疫等应急救援物资和设施设备,在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公共突发事件应对期间,及时采取措施,会同业主委员会积极组织开展自救和互助,维护生产生活秩序。
《条例》还规定,郑州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对物业服务人在公共突发事件应对期间的活动给予物资和资金支持。
张金生介绍,在去年和今年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以及刚刚过去的7.20特大暴雨灾害中,结合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公共突发事件中,郑州市形成了许多好的经验做法,《条例》在总结实践基础上将其提升固化为法律制度。通过各项明确规定,对发生公共突发事件情况下的物业管理应对机制形成了严密完善的制度体系,为公共突发事件期间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河南商报编辑 施尚景 吕瑞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