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的均田制资料(国祚不永的隋朝为何经济能取得长足发展)
魏晋南北朝时期南北政权除了南方地区尚且能够比较完善地推行稳定的土地分配政策之外,北方地区基本上处于一片混乱当中。
尤其是在十六国时期的北方,关于田地的分配更是没有一个固定的政策和标准,不仅如此,在少数民族军事力量的进攻之下。
当初作为中国封建王朝主要的农业生产地区—黄河流域逐渐被战火覆盖,这也成为了少数民族集中攻击的地方,因此此时北方的农业经济基本上停滞不前。
《魏书》载:"非但京邑如此,天下州、镇僧寺亦然。侵夺细民,广占田宅,有伤慈矜,用长嗟苦。且人心不同,或有栖心真趣,道业清远者;或外假法服,内怀悖德者。"
在十六国时期,北方由于少数民族政权林立,相互征伐的战争一直不断,因此很少能够有哪个政权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国民经济建设,特别是关乎社稷民生的农业生产恢复的活动当中。
北方农业经济的不断衰退,使得同时期南方的东晋王朝与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虽然南方地区在此之前并不是中国封建经济的重心,但是在经过西晋末年的民族在迁徙之后,这种情况发生了很大改观。
永嘉南渡路线图
中原汉族人民大量迁往江南地区,使得南方地区的土地得到了有效开发,与此相适应的就是南方地区,特别是江南地区的农业经济开始出现了一段发展高潮。
不过,南方的农业发展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正是由于大量的北方民众迁来,东晋政府提出必须解决如何治理侨居之人和土著之人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区划调整。
到了东晋末年和南朝初期,实行了大规模的土断政策,才彻底完成了北方侨人与南方土著人之间的融合。
北朝时期虽然在北魏时期推出了全新而有效的均田制,但是到了北魏后期这种制度就被明显破坏。
继之而起的北齐、北周虽然都曾实行过均田制度,但是由于当时彼此之间尖锐的政治、军事矛盾,因此农业经济的发展并没有引发统治者的绝对重视。
隋朝统一南北之后,整个中国在饱受战乱之后,一切事物百废待兴,最重要的就是如何统一南北之间分隔近3个世纪的经济差异。为此,文帝和炀帝率先从土地制度入手,拉开改革序幕。
南方经济发展
隋朝建立之后文帝发布均田令公元581年,杨坚在与支持其上位的政治集团发动了震惊北周内外的宫廷政变,使得北周王朝的国祚就此终结,隋朝横空出世。
北周后期其实已经面临着严重的社会阶级矛盾,特别是土地兼并现象非常严重,土地被这些地主豪强隐匿起来,使得北周政府的赋税收入急剧减少。
要不然在北周武帝时期,也不会出现席卷全国的灭佛运动,没收资产的重要目的就是为了填充已经空虚的国库。
强制命令数以十万级的僧尼还俗为的就是当时社会的劳动力急剧减少,让他们进行填实。
虽然灭佛运动是为了打压当时已经恶性膨胀的佛教势力,但是从根本原因来说,还是为了维护北周当时已经濒临崩溃的小农经济基础,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
少数民族入侵
隋朝建立当年,也就是开皇元年,杨坚面对北周晚期社会尖锐的阶级矛盾和严重的土地兼并现象,立即发布诏令实行全国范围内的均田,也就是重新分配土地。
不过,隋朝开年发布的这种均田诏令实际上对于安歇贵族、地主、官员有很大的妥协性和照顾性。
比如,在均田令中就规定那些王公贵族等有爵位之人,就会被授予大量的田地,多达百顷,最少的也有40顷。
40顷田地按照当时的土地换算就是4000亩田地,而正常的一户丁男足额授田才只有80亩,两者相差50倍,可见此时的均田令向封建地主阶级的倾斜程度了。
不仅如此,除了有爵位的贵族之外,那些官员也按照规定授予一定的职分田和公廨田,当然这是延续了自北魏以来的规定。
这样的话,本来就十分有限的田地,光是分给封建地主的田地就已经占了一大部分了,那么授予一般民众的田亩数量是不可能足额的。
《隋书》载:"以为户口滋多,民田不赡,欲减功臣之地以给民。谊奏曰:百官者,历世勋贤,方蒙爵土,一旦削之,未见其可。如臣所虑,正恐朝臣功德不建,何患人田有不足?"
繁华长安
文帝与炀帝对于均田制的改革隋朝建立初年,文帝为了缓和尖锐的社会阶级矛盾而发布的均田令,其实从其规定的授田内容上来看,笔者认为其是匆忙制定的,并没有根据当时隋朝统一之后南北地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因此初期的均田制度在实际中的执行是非常不彻底的。
并且此次均田令中主要是针对那些贵族、官员的经济利益和政治特权进行维护,将其用法律的形式稳定下来。
而像一般的自耕农的授田却只是停留在文字之上,实际上一户能够获得露田120亩(男女相加)、永业田20亩的现象少之又少。
虽然对于当时的奴婢和耕牛都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授田数量限制,但是相比较于贵族、官员所获得的巨额田地,其实也算不少多大程度地削弱地主阶级势力。
《隋书》载:"时天下户口岁增,京辅及三河,地少而人众,衣食不给。议者咸欲徙就宽乡。其年冬,帝命诸州考使议之。又令尚书以其事策问四方贡士,竟无长算。"
南方商业
由于开皇元年实行的均田制收效甚微,对于社会阶级矛盾的解决的作用十分有限,因此在第一次均田政策实行不久,公元592年也就是十年之后,文帝再次实行了以此大规模的均田行动。
此次均田的原因主要是当时天下的户口数量增长很快,越来越多的户需要授予田地。然而,在进行核对天下均田实行情况之时,有的户居然授田数量还不及规定的6分之1。
由此可见,隋朝初期的均田令在实际执行情况中可谓糟糕。第二次均田也只不过是在实行的过程中严格了些,但是那些下乡的每户授田只有20亩。
公元609年,隋炀帝再次发布了均田令,此次土地分配的实际操作并没有足够的史料记载,但是从后来的奴婢以及妇女取消了其在缴纳赋税的范围,因此可以粗略估计,此次隋炀帝很可能是因为土地数量十分有限,直接取消了奴婢和妇女的授田。
隋朝粮仓
隋朝实行均田制的作用尽管隋文帝杨坚在即位之初,就是为了缓和当时已经非常尖锐的社会阶级矛盾而发布的均田令,但是或许是因为其欠缺考虑,或许是当时的贵族以及官僚地主的势力过大。
这个开皇元年的均田令的内容上就严重存在着不公平的因素,这种原因或许我们也可以理解,毕竟杨坚是在一群官员地主的支持下上位,他必然要去拉拢这些势力。
此外像那些在宇文泰时期逐渐形成的关陇贵族集团,在此时也能够允许杨坚做出这种篡权举动,实际上也是必然受到了杨坚的拉拢。
而拉拢这些政治势力的重要方式就是通过授予他们大量的田地和奴婢、部曲,这样一来,光是贵族、官员地主所占据的土地就已经占去很大一部分了。
《隋书》载:"素贪冒财货,营求产业。东、西二京,居宅侈丽,营缮无已。爰及诸方都会处,邸店、水硙并利田宅以千百数,时议以此鄙之。诸子皆坐玄感诛死。"
苏威
而当时的农民阶级才是整个王朝数量最为庞大的群体,极为有限的土地资源要是正常按照均田令的标准去分配,结果肯定是不够的。
因此,在初期均田制的实际执行情况中就出现了大量授田不实的现象,当然这种情况也是封建王朝普遍存在的现象。
不过,这种均田令的发布毕竟是封建统治者主动去缓解社会阶级矛盾的的重要政策,因此对于那些失去土地的依附农、流民来说能够被授予土地还是一件好事儿。
因为他们有了基本的生产生活资料,这就使得当时的封建社会逐步稳定,再加上后来文帝、炀帝对于均田制的调整,这对于封建政府的财政收入的增加还是有所帮助的。
炀帝
评价均田制作为在北魏孝文帝执政时期开始实行的一项封建王朝土地分配政策,在其中的法令规定中,就已经存在了向封建贵族、官员等地主集团进行经济倾斜的内容,因此均田令及其制度从根本上说还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集团阶级的经济特权,以及封建王朝的统治。
那么是不是均田制的实行就没有为普通农民利益考虑的因素呢?当然不是,正是之前由于封建统治者对于广大民众的高压统治和残暴剥削,才会使得农民起义不断,因此如果能够维护好普通民众的利益就必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尖锐的社会矛盾,那么封建王朝的统治就会有所稳定。
而在封建历史时期,广大民众最为重要的经济利益就是田地了,因此如果能够抑制封建地主的土地兼并行为,使得众多百姓能够获得自己的耕地,养家糊口,那么他们的反抗情绪就定会比失去土地时候微弱得多。
这也是为什么每当改朝换代之时,统治者都非常重视土地和赋税政策。隋朝时期推行的均田制度,虽然在前期的实际执行情况中出现了很多虚假的现象,但是在经过后来中央政府的多次核实以及均田,使得当时百姓的生活还是向着稳定的方向发展。
正是因为均田制度的建立,使得隋朝时期的农业经济和生产步入了一个黄金时期,与之带动的手工业、商业等方面的发展也出现了繁荣局面。因此,隋朝在短短的统治时间内能够取得巨大的经济发展成就,离不开均田制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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