豕象征财富吗(周易中的豕到底是不是猪)
曾经有一个朋友说,《周易》中的“豕”不是猪,而应该是鳄鱼。我今天把他写的文章贴在这里,看看他说的有没有道理。
坎(三爻)卦“豕”象新释
坎为豕。“豕”一象出现在《说卦传》和《周易》三个卦的爻辞中:
1、《说卦传》:乾为马,坤为牛,震为龙,巽为鸡,坎为豕,离为雉,艮为狗,兑为羊。
2、【姤卦】初六:系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
3、【睽卦】上九: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
4、【大畜】六五:豮豕之牙,吉。
“豕”在《周易》现代白话版中皆注为“猪”,自西汉以来的文言注疏中“豕、猪”同义,并没有其他不同的注解。诚然,在先秦文献中“猪”为“豕”,但是《说卦传》和以上三卦爻辞中的“豕”却不是“猪”的象,是“鳄鱼”。
“豕”,《说文解字》注:“彘也。竭其尾,故谓之豕,象毛足而后有尾。”《玉篇》:“猪豨之总名。”仅从这两部字典看,“豕、彘、豨”是同义词。但是在甲骨文和金文中,“豕、彘”经常同时出现在相近的卜辞中,字形不同,这就说明二者不是同义词,是不可以相互代替的。如:甲骨文合集11217:贞亡其豕;甲骨文合集11226:我彘;甲骨文合集11227:癸女彘。
“猪”一词未见于甲骨文金文,作为哺乳动物名目前最早见于《左传•定公十四年》:“野人歌之曰:既定尔娄猪,盍归吾艾豭?”(杜预注:娄猪,求子猪),其他先秦文献中也只是见于《荀子》三篇,如“今人之生也,方知畜鸡狗猪彘,又蓄牛羊。”《尚书》中虽有“猪”字,但是皆为“潴”的异体字,并非我们这里所指的哺乳动物。
“豕”甲骨文则属于常用字,就目前统计有近500处,在卜辞中用法多变,有动物名,有地名,人名,器物名等等。作动物名时,有一点可以肯定,“豕”并非单指后来出现的“猪”一个语义,其作为某一类动物的通称是合理的。至于每条卜辞中的“豕”具体指什么动物,需要考古和训诂来反复求证,这不是本文的诉求点。“豕”在《诗经》《尚书》等文献中具有多重语义,但是很遗憾,目前先秦文献中尚未发现“豕”为“鳄鱼”的旁证,《周易》中的“豕”作为“鳄鱼”的象隐晦而又卓然不同,是一个非常独特的意象,这也更体现了《周易》作为卜筮之书的显著特色。
鳄鱼,古称“鼍”,古代归入鱼类,现代为扬子鳄,但是据考证我国远古时期的鳄鱼绝非扬子鳄一种。鼍,甲骨文已经出现,象形。《说文解字》注:“水虫,似蜥易,长大。”《释名》注:“鱼、土龙。”“鼍”在先秦文献中也有出现,如《诗经·大雅·灵台》:“鼍鼓逢逢。”《礼记·月令》:“命渔师伐蛟取鼍,登龟取鼋。”《山海经·中次九经》:“岷山,江水出焉,东北流注于海,其中多良黾,多产鼍。”《吕氏春秋》:“帝颛顼令飞龙作八风之音,以祭上帝。乃会为乐昌,鼍乃偃寝,以其尾击腹,志其美也。”《说卦传》和《周易》中的“豕”取“鳄鱼”的象,是由坎卦的特性决定的。
《说卦传》坎象分析
《说卦传》主体说卦象,是诠释《易经》卦象的参考依据。《说卦传》给八经卦取物象时说:乾为马,坤为牛,震为龙,巽为鸡,坎为豕,离为雉,艮为狗,兑为羊。以八个具体物象分别对应八经卦的卦性:乾,健也。坤,顺也。震,动也。巽,入也。坎,陷也。离,丽也。艮,止也。兑,说也。其中马、牛、龙、鸡、雉、狗、羊这七个物象非常清晰,而“豕”象被经学家普遍注解为“猪”,这个注解是存在极大疑问的。
坎卦外的其他七个经卦的物象和卦性是完全对应的,如乾马健,坤牛顺,震龙动,巽鸡入,离雉丽,兑羊说,而坎卦“豕猪陷”却无法对应。坎为陷,这是坎卦的特性。陷,高下也(《说文解字》)。坠入,沉下的意思。陷,是“豕”本身具有的物性,猪本身是不具备“陷”的特性的。即便是野猪可能会掉落猎人的陷阱,但是陷阱又不是专为野猪而设计的。旧时农家养猪的圈里会有一个小坑,但是这个小坑的主要用途是存水给猪降温和储存垃圾。鳄鱼是两栖动物,无论是穴居,还是在水里生活,跟坎卦“陷”的特性则非常贴切。
坎为水,为沟渎,为隐伏。这是坎卦的基本物象。坎为豕,《埤雅》注:“坎性趋下,豕能俯其首,又喜秽,亦水畜也。”猪不是水畜,猪的生活习性与水没有紧密的关联度。鳄鱼,喜水而居,掘洞更是其显著特点,隐伏的象和鳄鱼的生活习性也是完全搭配。
坎内刚而外柔。这是坎卦的形,一阳守中,二阴居外。猪为“刚鬣”,性躁,内外皆刚。鳄鱼性情凶猛,但又喜静,喜欢在洞穴附近的岸边、沙滩上晒太阳。它常紧闭双眼,爬伏不动,处于半睡眠状态,给人们以行动迟钝的假象。当它一旦遇到敌害或发现食物时,就会立即将粗大的尾巴用力左右甩动,迅速沉入水底逃避敌害或追逐食物。这些习性是完全符合坎卦内刚而外柔的特点的。
因此,从《说卦传》坎卦的特性来分析对比,鳄鱼是“豕”的最佳选项。其作为凶猛不可驯服的象征,在《易经》爻辞中也得到了充分印证。
以下借助三个卦象进一步对比分析。
姤卦、睽卦和大畜卦“豕”象分析
(一)【姤卦】
初六:系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
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象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
九四:包无鱼,起凶。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
姤卦初六的物象是“羸豕”。羸,弱小。豕,鳄鱼。目前所见的《易经》文言注疏中,“豕”的象都是指向“猪”的。
魏·王弼《周易注·姤卦》曰:“羸豕,谓牝豕也。群豕之中,豭强而牝弱,故谓之羸豕也。孚,犹务躁也。夫阴质而躁恣者,羸豕特甚焉,言以不贞之阴,失其所牵,其为淫丑,若羸豕之孚务蹢躅也。”宋·程颐《易程传·姤卦》曰:“豕,阴躁之物,故以为況。羸弱之豕虽未能强猛,然其中心在乎蹢躅。”明·来知德《周易集注·姤卦》曰:“羸豕者,小豕也。孚者诚也。蹢躅者,跳踯缠绵也。言小豕相遇乎豕,即孚契蹢躅,不肯前进,此立见其凶,可丑之象也。”
从这些文言注疏中我们不难看出,经学家认为“豕”是“猪”的象。从义理上看,“羸豕”注解为“野猪”之象似乎没有背离姤卦的主旨:女壮。阴壮欺阳,姤卦初六一阴居下,其势欲长。“羸豕”若为小野猪,长大了很难驯服,威猛暴躁,非常危险。但是这样取象就和九二、九四爻无法对应。姤卦九二、九四爻的“鱼”象指的是初六,而“羸豕”是初六的物象。如果“豕”为“小野猪”,后面的“鱼”就显得突兀,成为无源之象。九二承初六,九四是初六的应爻。初六爻的物象“羸豕”是“小鳄鱼”,整个卦的爻象就前后呼应贯通,因为鳄鱼古代归属鱼类。姤卦彖辞曰:姤,遇也,柔遇刚也。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九二爻“包有鱼”,言九二尚能与初六一起成长;待至九四“包无鱼”,正合彖辞“不可与长也”。鳄鱼外柔而内刚,难以驯服,姤卦以鳄鱼象女子之壮,故卦辞曰:“勿用取女。”“羸豕”一象,言初六凭一阴搏上之五阳,势单力薄,并非取经学家所言其淫丑与刚躁之象。
(二)【睽卦】
上九爻: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见豕负涂,睽卦互卦有坎象,坎为豕。“豕”不是上九爻自身的象,是其所见。负,背,陷入的意思。涂,滩涂,泥泞。目前所见的《周易》文言注疏中,睽卦上九爻的“豕”皆指向污秽的“猪”。但是“豕”到底是“鳄鱼”还是“猪”呢?
见豕负涂,魏·王弼《周易注·睽卦》曰:“豕失负涂,秽莫过焉。至睽将合,至殊将通,恢诡谲怪,道将为一。未至於洽,先见殊怪,故见豕负涂,甚可秽也。”宋·程颐《易程传·睽卦》曰:“上之与三虽为正应,然居睽极无所不疑,其见三如豕之污秽,而又背负泥涂,见其可恶之甚也。”
王弼和程颐以污秽之猪的象注解“见豕负涂”是和睽卦不相合的。睽卦彖曰:“睽,火动而上,泽动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二女,离为中女;兑为少女。二女其志不同,并非是上九厌恶污秽的猪,是上九睽孤,自认为自己是高傲漂亮的雉,高飞而不屑下顾,所以二女失去了信任。睽卦上九,言去“睽”之道。既然二女志不同行,如何才能和睦相处呢?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信立则睽去。
上九和六三之“睽”,初非同类,然而二者又具同类之象。“鳄鱼”的象非常巧妙。上九是离卦,离为鳖为蟹为蠃为蚌为龟;坎豕是鳄鱼,二者同属鱼类。只有同属鱼类,才有可能“匪寇婚媾”,才会有“遇雨之吉,群疑亡也。”否则,“负涂”无水,是鳄鱼的祸,离为鳖蟹龟之属难道就可逃脱吗?
睽卦上九,指出“睽”的解决之道。“豕为猪”的象则无法对应“往遇雨则吉”的爻辞,猪喜欢在污水中洗浴但是不喜雨,鳄鱼鳖蟹等喜欢下雨,是天性。
(三)【大畜卦】
六五爻:豮豕之牙,吉。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易经》注疏文献中这一爻的争论集中在“豮”、“牙”两个词,而“豕”为“猪”反而没有什么异议,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以下两种观点:
豮豕之牙,魏·王弼《周易注·大畜卦》注:“豕牙横猾,刚暴难制之物,谓二也。五处得尊位,为畜之主。二刚而进,能豮其牙,柔能制健,禁暴抑盛,岂唯能固其位,乃将“有庆”也!”宋·程颐《易程传·大畜卦》注:“豕,刚躁之物,而牙为猛利,若强制其牙,则用力劳而不能止其躁猛,虽縶之维之,不能使之变也。若豮去其势,则牙虽存而刚躁自止,其用如此,所以吉也。”王弼注解的意思是拔掉猪的牙,解除猪的武装和威胁,“豕”指九二;程颐注解的意思是阉割猪以去其刚躁。
王弼认为“豕牙横滑,刚暴难制之物”,“牙”是利器,普通的“牙”没必要拔除。因为家猪的牙已经退化了,所以王弼所言的猪肯定是野公猪。而豕是九二,九二本无“豕”之象,即便九二是野猪,把野猪的牙拔掉,解除它的武装,还能称其为“大畜”吗?这是和大畜卦旨相互矛盾的。大畜卦,一个意象是“大”,一个是“畜”。“畜”为牲畜,又为蓄积。而“大”,不仅仅是指向形体大,更指向威猛壮勇,是形容词作动词用,是一个由弱变强的意象。再者,野猪被捕获后一般直接宰杀,不杀而去其牙有什么用途呢?所以王弼之解为误。
程颐注解“豮豕”为去势的猪,阉割以止其刚躁之性。这显然指的是家猪,阉割家猪是为了更容易养大养肥。但是家猪的象错的更加离谱。彖辞曰: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彖辞“不家食”无法对应圈养家猪,阉割的猪,如何“涉大川”呢?九三爻良马,六四爻童牛,良马御敌,牛可任重,无法想象六五爻是家猪,怎么与上面两爻相匹配呢?在商周时期,家猪除了可以吃还有什么用途呢?即便是作为祭品,也不是君王所用之物。猪作为祭品,只适合最低等的祭祀。
“豮豕”既非家猪也非野猪,还有一条规则:六五爻是君王位。以六五之尊,怎么可以取“猪”的象呢?以猪比喻君王,这不是圣人的笔法,更不会是失误。阉割就是更可怕的臆测之象,毫无道理。以“猪”为六五的象,是对《周易》规则的亵渎。或者有人辩解,九三、六四和六五爻只是言其事而不具其象,九三不是良马,六四不是童牛,六五也不是猪,那九三就是牧马人,六四就是放牛郎,六五就是个屠夫或养猪户了,更无法注解或引申。
六五象辞曰:六五之吉,有庆也。六五是鳄鱼的威猛之象。牙,后出于齿,齿之大者,寓意国之利器。豮,成年的雄性。豕,鳄鱼,大畜也。六五六四都是阴爻,但是大畜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六四者,能大贤,六五者,成大君,是故“利涉大川,应乎天也。”整个大畜卦六爻上下呼应,“天在山中”。帛书《昭力》篇对“豮豕之牙”义理的注解更接近大畜卦的主旨。子曰:“夫豕之牙成而不用者也,又笑而后见。言国修兵不战而威之谓也。”但是很遗憾,这里也没解释“豕”是猪还是鳄鱼。对比可见,唯有鳄鱼之威猛壮勇可居六五之位,并比应九三良马、六四童牛之壮。
综上所述,《说卦传》和《周易》坎为豕的新物象“鳄鱼”和经学家注解为“猪”的象相去甚远。“鳄鱼”的象可以让我们更深刻的理解坎卦的特性,同时也丰富了“豕”这一甲骨文常用字的词义内涵。“豕”在先秦文献中的词义多指向“猪”是没有异议的,但是文字语义的塌缩转换是文字发展的轨迹,相信《周易》“豕”为“鳄鱼”这个象的揭示对于“豕”字的训诂也是有一定学术价值的。
不知读过此文,你怎么看呢?
有一点我是赞同的,坎为豕,豕为猪,在《姤》、《睽》、《大畜》三个卦中的确不太好引申义理,先儒之解也多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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