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宝马4s店泡水车(女子12.5万元在西安买二手宝马车)

尹女士4个月前购进一辆二手宝马她说就怕买到泡水车、火烧车、事故车,买的时候也一再声明不要此类车,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过,可还是买到了水淹车,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西安宝马4s店泡水车?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西安宝马4s店泡水车(女子12.5万元在西安买二手宝马车)

西安宝马4s店泡水车

尹女士4个月前购进一辆二手宝马。她说就怕买到泡水车、火烧车、事故车,买的时候也一再声明不要此类车,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过,可还是买到了水淹车。

查询4S店维修记录 才知买进的二手车曾被水淹

尹女士反映说,2021年10月份,她在朋友的介绍下,在西安二手车市场购入一辆二手宝马车。“这是在天台七路上一家名叫书明二手车批发的院子里购买的。”尹女士说,当时看车的时候一再跟老板强调,不要泡水车、火烧车、事故车。“老板说这车就是换过一块车窗玻璃,天窗上往下渗过水,但绝不是水泡车。”尹女士说,当时她让老板调取该车在4S店的保养维修记录,老板半天调不出不,后来帮她联系了查博士二手车检测中心,说不放心就去查博士检测。

尹女士说,她交了订金后,就在西安市鱼化二手车市场里面的那家查博士二手车检测中心(以下简称“查博士”)检测,结果一切正常。随后便跟老板办理了购车手续。

1月底,尹女士说疫情解封后她到朋友的维修店换电瓶,朋友顺手帮她查了下该车在4S店的保养维修记录,就查到该车曾经因水淹维修过。

“查博士”二次检测时才发现车内有生锈痕迹

“我找卖车的人,卖车的让找查博士。后来,查博士对车进行二次检测,发现了车下面有生锈痕迹。”尹女士说,没过几天,正在行驶中,车又突然熄火,维修花了三千多,后来,车又陆续出现不少毛病,更坚定了她要退车的想法。

让尹女士不能理解的是,她拿着车钥匙都查到了车辆保养记录,卖家作为经营二手车批发的公司,难道就真调不到车辆保养维修记录吗?为了证明这一点,尹女士说她又在二手车市场里假装卖车,有收车的人看了她的车后,很快就调取到该车在4S店的保养维修记录,直言告诉她,该车被水淹过。

据此,尹女士认为,卖给她车的二手车公司刻意隐瞒了该车的水淹情况;而又因为查博士的检测结果,导致她最终放心的买下该车,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华商报记者在查博士出具给尹女士的电子检测报告上看到,该车的检测结论为“通过”,并承诺:被检车辆无重大事故、无火烧、无水泡。

查博士承认工作失误 卖家声称与己无关

2月24日,华商报记者在尹女士的带领下来到位于西安市鱼化二手车市场内的查博士二手车服务中心。对于尹女士的遭遇,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说,的确是因为他们工作人员的失误,没有为尹女士购买二手车把好关。如果是在90天内出现这个问题,他们会原价回购该车。但目前已过了90天的投保期,就只能赔偿尹女士一万元。该负责人说,对于车是否被水泡被水淹过,他们检测是没有仪器的,只能凭经验,就是肉眼去看,第二次检测时,在车厢底侧发现有生锈的痕迹。

2月25日,华商报记者与尹女士一同前往宝马4S店查询,4S店工作人员调取该车的保养维修记录说,该车曾于2014年7月9日的维修记录显示,是在停放时静止状态下被水淹的,淹的位置到了车厢内的底部,从维修拆卸以及清洗的记录来看,进入的是脏水,因为行车公里数被刷过,所以看不到原始的行程里程。

随后,华商报记者联系书明二手车批发的老板,老板说卖车给尹女士是跟他共用场地的另一家公司师某某,而并非“书明”。记者现场未找到卖车的师某某。

2月25日,记者电话联系到师某某,其没有说明自己的公司名称,但称在售卖该车时是朋友介绍的,所以双方未签订合同,也因未调到4S店的维修记录,他也是凭经验给买家介绍车况,当时就告之过买家车里渗进过水,地毯清洗过,为了保险起见,他让尹女士去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检测没问题了尹女士才购买的,如果检测出问题了,他也不会卖给尹女士。师某某认为并没有欺瞒买家,声称此事跟他无关。

没有证据显示车行在销售的过程中将车辆水淹这一事实告知过消费者 二手车行涉嫌欺诈

尹女士说,虽说裸车只有12.5万元,可她办的是分期,除了手续费、保费外,车出故障后的维修费、贴膜费等,这个车花了15万余元了,她要求卖家把车收回,并把产生的所有费用承担了,但卖家不同意,查博士退的一万元管什么用?

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罗震东分析说,根据《消费者权益法》的相关规定, 在车辆买卖过程中,尹女士有权知悉车辆行驶里程、维修记录等真实车况。尹女士曾明确向车行声明拒绝购买火灾车、水泡车。从客观上看,也没有证据显示车行在销售的过程中将车辆属于水泡车这一事实告知过尹女士。如果确定车辆是水泡车,二手车行又没有告知消费者,则涉嫌消费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在车辆车况检测过程中,尹女士与检测公司建立了合同关系,检测公司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利用其自身专业技术完成车辆车况检测并出具真实有效的检测报告的合同义务。合同关系建立后,尹女士依约支付了相关费用,检测机构出具了检测报告,显示车辆不是水泡车,尹女士因此作出购买车辆的决定。尹女士因检测公司的错误检测报告购买了水泡车,遭受了经济损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以依法主张赔偿。 华商报记者 苗巧颖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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