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唯一的真实影像(族谱记载的一起惊动光绪皇帝的大案)

最近,网上看到了1893年4月18日(光绪十九年三月三日)《申报》社论“禁私刑论”,此事发生在庐江县:

光绪十七年(1891年),安徽庐江知县杨霈霖在审理案件时,刑讯致死一人,死者家属赴上级官府控告,杨霈霖擅自率兵勇弹压,称上控者受“讼棍”教唆,再次用刑致死一人。

案件报至光绪,皇帝览奏大怒,下一道谕旨说:“此案枝节太多,频兴谣诼。著刘坤一行提人证、卷宗,解赴江宁,遵派司道大员彻底讯明,秉公议结。”

案经两江总督刘坤一等审理,在杨霈霖被摘掉乌纱后,证人消除了顾虑,将事实真相和盘托出,酷吏杨霈霖罪迹昭然若揭。

杨霈霖身为县令,徇情枉法,滥用非刑,打死张咸义,匿情不报;拷讯谢老窝,勒索孙贵贤;抓捕无辜百姓,焚烧平民房宅;多次捏造伪证,诬陷他人,自造现场;栽赃陷害,逼死周氏(二命);报复泄忿,致死许荣:伪造证据,谎报案情。罪行累累,罄竹难书。杨霈霖被问以重罪:判处杖一百,流三千里。

这篇社论及后文更正了《庐江八卦岭张氏宗谱·八续宗谱序》记载的一段清末往事:光绪十七年,因大灾不减息,族民愤抗官衙之实,至今耳熟能详,炳彪在册。

本是“县官徇情枉法为非作恶,八卦岭张氏族人愤抗残暴知县,智劫本族义士反遭茶毒”的案件,宗谱的记载与事实大相径庭。可能是老辈人的记忆传承有误,被误记为“因大灾不减息,族民愤抗官衙”的英勇事迹。

附件1:晚清社会的控制与失控 1891年“庐江知县刑讯案”

光绪唯一的真实影像(族谱记载的一起惊动光绪皇帝的大案)(1)

《申报》光绪十九年三月三日(1893年4月18日)社论“禁私刑论”。(引自上海书店影印本)

光绪十七年(1891年),安徽庐江知县杨霈霖在审理案件时刑讯致死一人,死者家属赴上级官府控告,杨擅自率兵勇弹压,称上控者受“讼棍”教唆,再次用刑致死一人。案经两江总督刘坤一等审理,知县被问以重罪。透过该案,可以管窥晚清地方政权的社会控制措施及其失控原因。

附件2:清光绪朝实录·实录卷之三百十 

光绪十八年,壬辰,夏四月。

○丙申,谕军机大臣等:沈秉成奏,庐江县民张咸义被控收管身故一案,尸母张黄氏,具控该县知县杨霈霖滥刑毙命。

杨霈霖则以讼棍主唆捏控,禀请拏究,并牵涉臬司、书吏、幕友。委员李寿蓉等又以臬司嵩昆禀中,有委员畏葸,不能彻究之词,禀请回避等语。

此案枝节太多,频兴谣诼。著刘坤一行提人证、卷宗,解赴江甯。遴派司道大员撤底讯明,秉公议结,以成信谳。原片著钞给刘坤一阅看,将此各谕令知之。

附件3:案件梗概(根据《清朝光绪年间一位县令滥用酷刑》缩写):

光绪十八年(1892年)四月,安徽巡抚沈秉成向朝廷递上一本奏章,内称庐江县知县杨霈霖徇情枉法,滥用酷刑,致死人命。

案件报至光绪,皇帝览奏大怒,下一道谕旨说:“此案枝节太多,频兴谣诼。著刘坤一行提人证、卷宗,解赴江宁,遵派司道大员彻底讯明,秉公议结。”

两江总督刘坤一接到军机处转发的“上谕”,不敢怠慢,急派江苏按察使陈湜、江宁布政使瑞璋等人审讯。

为查清真情,刘坤一奏请先将杨霈霖革职归案。光绪皇帝当即照准。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审讯、查证,才查明案件的来龙去脉,具折上奏。

案件始末具体如下:

安徽省庐江县寡妇魏谢氏无子嗣,与外甥张新业一同生活。光绪十七年三月初八,魏谢氏因病死去。她生前不事耕织,靠放债收利度日,留下一笔不小的遗产。

魏谢氏的侄儿谢安乐在姑母生前从不侍奉照管,这时为夺占遗产,积极花费银洋四十元料理丧事。殡殓完毕,向张新业索要财物。

张新业在勒逼下,交出魏谢氏留下的借据二十三张,押契四张。谢安乐见仅值二、三百元,称尚有隐匿,要全数交出。张新业声明再无余资,谢安乐不依不饶。

在场的同族张咸义(县刑房书吏)打抱不平,为张新业辩解。谢安乐将一腔怒火转向张咸义,咬定张咸义教唆张新业吞没家产,于四月二十三日书写状词,告到县衙。

庐江知县杨霈霖原籍江西德兴,他贪酷暴虐,诡计多端,又专爱结伙营私,袒护同乡。

谢安乐找到江西会馆的首领同乡王安邦,王欣然进衙说情。知县杨霈霖满口应承。

四月二十九日,张新业、张咸义被拘传到县。杨霈霖喝令两名被告供认主唆吞产的内情。两被告坚不招承。杨霈霖审案心毒手辣,杨令衙役痛打张咸义,张咸义被打得死去活来,鲜血淋漓,仍牙关紧咬。

知县又拷讯张新业。张新业受刑不过供称:确有隐匿,洋钱与帐契都藏在家中。杨当堂断道:“这是江西人的钱,五天之内必须交足五百元,否则严惩不贷!”派人前去搜查。

次日,一行公差空手而归。杨恼羞成怒,于五月初一夜审张咸义,发泄怒气,肆意追逼。杨知县又命黄仲、黄桂在张咸义两腿原伤处再打五百竹板。黄仲等不忍再下毒手;知县瞪眼称如不动手照例倒打。行刑过后,张咸义已气息奄奄。

五月初二,杨知县见张咸义受刑过重,危在旦夕,便借口会勘水利,去往舒城县。

当日下午,张咸义水米无进,气息微弱。知县杨霈霖的亲信家丁高发一看,说是中暑发痧,让剃头匠张有道按发痧诊。后高发又强迫差役夏安、夏球充当保人,把张咸义保出医治。

初三一早夏安、夏球将张咸义抬出城,走不多远,张咸义呻吟几声,一命归西。代理县务的毛祥翥赶到现场,证实张咸义确已身死,便按常规写具文书,请府中派人共同验尸。

五月初四,杨由舒城返回,遇见送公文的差人。详加询问,知张咸义已经取保死亡,急忙要回公文,即刻销毁。

张咸义死讯传来,其母张黄氏叫上大儿子张咸得、孙子张自发等同去看视,只见张咸义遍体鳞伤,嚎啕痛哭一场。当即登程,上府申控。

张母意欲上告的消息传到县衙,知县杨霈霖大惊失色,亲带兵丁沿路搜捕。三更时分在庙内殿休息的张氏母子听得门外喧闹,张咸得钻入佛龛下面;张黄氏被捉到县衙。

知县杨霈霖坐堂,令书吏写好结状,强行捉住张黄氏手指捺在状上,然后赶下公堂。

张咸得庆幸逃脱,迳奔省城到按察使衙门告了状。

张黄氏踉跄奔回家中,同族张志典前往劝慰,老人决意亲赴省城上控。无奈家贫无钱,便恳请族长在族产中拨出一点,作为路费。张黄氏长途跋涉,到安徽巡抚衙门递了控状。

安徽按察使嵩昆受理张咸得母子的双重申控,见是人命重案,便批到安庆府,责令派员查处。

六月十四日上午,知县杨霈霖派丁勇,将庐江县城的轿夫谢老窝传讯到堂。逼迫谢老窝获得的伪供,再去收拾张咸义的族人。张咸义受刑身死,张氏族人更是忿忿不平。

张黄氏屡次上控,知县杨霈霖疑心是其同族唆使,尤其对素有威望的张志典恨入骨髓。

六月十四日夜,杨霈霖亲带兵勇下乡(八卦岭)将张志典捉住。张志典的亲属见县令深夜捕人,来意不善,被抓之人难免重蹈张咸义的复辙,便利用熟悉地形的有利条件,乘兵勇不备,将张志典劫出,一村百姓悉数逃避。杨霈霖暴跳如雷,命令兵勇纵火烧房。顿时烈焰冲天,连片农舍成为废墟。然后,他派兵丁在乡守候。

六月二十二日,远避在外的张姓村民派张墨林回乡探信。张墨林刚一露面就被兵勇抓住,五花大绑押赴县衙。

知县杨霈霖动用非刑,强逼张墨林供认:“张氏族人聚众滋事,劫夺要犯,违抗官府”。张墨林受刑不过,只好诬服。

于是,知县杨霈霖振振有词地书写禀帖称:“张咸义主唆吞产,取保病故,其母张黄氏当堂具结,声请免验:但张志典唆使张黄氏无理上控,诬赖被县官拷打致死,并收买他人造放谣言;张志典归案后又被其族人纠众劫持”等等,并将张黄氏结状、谢老窝和张墨林的供词抄录附后,申府报省。经过这一番苦心孤诣的安排,知县杨霈霖自以为得计。

兵役们焚烧劫掠,张氏一族惨遭茶毒。以张兰芬为首的一群德高望重之士受族人委托,联名上书安徽按察使司,强调知县杨霈霖“刑毙张咸义,带兵勇各持刀枪四路寻捉,拘拷无辜百姓,致张氏合族不能归家,流离颠沛”,请求严惩无道,出榜安民。

按察使嵩昆原已受理张黄氏申诉,又接到联名上书,便催促安庆府速查上报。安庆府复文说庐江县在张咸义死后“既不禀请委验,又不眼同尸亲复验,实属咎无可辞”。按察使嵩昆勃然大怒,立发文书,令速将一干人证解到省中,亲自复审。

接到臬司指令,知县杨霈霖如坐针毡,左思右想,决意和嵩昆较量一番。

八月初六,杨霈霖突然逮捕县中刑书张甫,追问省按察使衙门中分管庐江县的刑书是谁,张甫答是胡家癃;杨又拿出一份写好的供词,称“张甫与张志典等主唆张黄氏上控,托臬司衙门书办胡家癃照拂,许洋二百四十元;胡家癃答应包赢官司”,逼张甫画押。

又抓来书办陈谟,逼他承认是贿赂胡家癃的经手人。陈谟拒不承认,杨令将他装入站笼,亲笔书写八个字的封条:“断绝水米,站死示众”。陈的儿子向知县求饶,说服父亲伪造了胡家癃索贿的假信。

于是,杨回复安徽按察使嵩昆,说臬司衙门书办受贿舞弊。嵩昆半信半疑,因怕被扣上包庇僚属、徇情枉法的罪名,只好将胡家癃看押起来。另一面仍坚持亲审人证,以获真情。

知县杨霈霖九月初一在审案中间,借口有事溜出二堂,跑到县大堂,用一根引绳、几张烂纸,在粮柜下点起一把火。旋即大嚷大叫:歹徒胆大包天,竟敢纵火烧衙!贼喊捉贼地大肆“追查”。

初四日,他把南乡地保罗明拘传到县,逼他供认是张志典与张氏族人张长元等密商焚烧县衙,号召群众闹事。罗明不供,被装入站笼。

乘罗在笼中站得困倦睡熟,杨让衙役拉出罗的手指在伪供上捺印。以此为据,上报臬司,说张氏族人气焰愈炽,意图烧毁衙署,聚众暴动。

九月初九,杨派衙役许荣、孙小下乡抓捕张长元,张长元听到风声逃之,许荣怕知县怪罪,便把张长元之子张盛祥拘拿回县交差。张盛祥待产的妻子周氏急气交加,一头扎入江水中,虽被救起,第二天还是流产身亡了。

许荣、孙小等人押解着张盛祥,取水路回县。船至黄陂湖,乘半夜泅水逃逸。杨听说“人犯逃跑”,咬定是许荣得贿放纵。

命人搜查许荣未发现银钱,仍把他装入站笼四十三天,最后死在笼中。杨又捏具许荣“病故”的保状,胡明等勉强在伪证上具结,还命与许荣一起抓人的孙小供指许荣收受贿赂,纵放人犯。孙小受刑难忍,只好依样画押。

安徽按察使嵩昆屡次催促将全案人证解送省中复审,杨以张志典等未能归案推塞。嵩昆再催,杨干脆要求省中派人前来缉查。

后知县杨霈霖登门求见安徽按察使嵩昆,指责按察使纵容幕友、书办受贿舞弊,言语中暗指臬司本人也从中渔利、仗势贪赃。嵩昆强压怒火,暂时忍耐,静待其变。于是,他拜见巡抚沈秉成,以案件牵连左右,理应回避为由,请巡抚另派他人承办。

沈秉成又委任安庐滁和道李寿蓉等查处此案,并派候补知县吕耀轸为委员,赴庐江县提解人证。

吕耀轸等人驰抵庐江,杨说人证需到八卦岭查提,随即带上亲信去八卦岭,在那里逍遥了十六天,才返回衙署。哪知吕耀轸张口一问,才知“犯人逃逸”,一无所获。吕提出把在押案证先行解省,杨霈霖答说:“不必多劳,我可自办”。

杨霈霖令书办细查卷宗,逐件抽改,弄得天衣无缝,又指使书办张甫、衙役夏安、夏球、看守周昌、仵作周正等人统一口供。一切就绪,他亲带这些“人证”上省投审。

到省后,李寿蓉主审,由于杨霈霖依然身居知县要职,当事人谁也不敢说实话。审讯中间,张咸得托人呈控,指出杨霈霖解送的“人证”与原案关系不大,显然是敷衍搪塞。

安徽按察使嵩昆也写了一道禀文说不但重要人证没有到案,而且审案官员畏惧塞责,不能澈究。李寿蓉等本来就不愿审理此案,顺势要求回避。沈秉成便呈写了本文开头提到的那篇奏章,请光绪帝定夺。光绪批交两江总督刘坤一办理。刘坤一除重新委任承审官员外,又请示将杨霈霖革职审讯,获得批准。

杨霈霖被摘掉乌纱,证人消除了顾虑,将事实真相和盘托出,杨霈霖罪迹昭然若揭。

杨霈霖身为县令,徇情枉法,滥用非刑,打死张咸义,匿情不报;拷讯谢老窝,勒索孙贵贤;抓捕无辜百姓,焚烧平民房宅;多次捏造伪证,诬陷他人,自造现场;栽赃陷害,逼死周氏(二命);报复泄忿,致死许荣:伪造证据,谎报案情。罪行累累,罄竹难书。

清朝律例规定,“承审官吏其有将干连之人不应考讯任意叠夹致毙者,照非法殴打致死律,”杖百,徒三年。而“怀挟私仇,故勘人命者,处绞监候。”

依据清律中,采用“数罪并罚、从一重处”的原则,也就是一个人犯了多种罪行,只按最重的一项处刑。

清廷认为,杨霈霖刑毙张咸义,属于前者,“罪轻不论”;而刑毙许荣,又不属“私仇故勘”,只能算做“怀疑挟忿”,按后者减一等处理,判处杖一百,流三千里。在清朝律例袒护之下,这个血债累累的残暴知县,只被“发往新疆当差,其余罪行就一笔勾销了。

2021.09.04

作者简介

大月生,湖南郴州人(祖籍安徽庐江),生于1957年10月,婺源甲道张氏延迪公后裔,退休赋闲。学谱研谱十八载,探寻祖迹,撰写谱考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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