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实务易混淆点(印花税的重点知识总结)
1.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2. 对国际货运,凡由我国运输企业运输的,不论在我国境内、境外起运或中转分程运输,我国运输企业所持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均按本程运费计算应纳税额;
3. 技术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4.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甲企业2020年度发生部分经营业务如下:
(1)1月取得国有土地4000平方米,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记载的出让金额为4000万元,并约定当月交付;然后委托施工企业建造仓库,工程4月竣工,5月办妥了验收手续。该仓库在甲企业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原值为9500万元。
4000*0.04=160 契税
4000*20/12*11=73333.33 城镇土地使用税
4000*0.005=2 印花税
9500*(1-30%)*0.012/12*7=46.55 房产税
(2)3月该企业因为生产规模扩大,购置了乙企业的仓库1栋,产权转移书据上注明的交易价格为1200万元,在企业“固定资产”科目上记载的原值为1250万元,取得了房屋权属证书。其他相关资料:已知当地省政府规定的房产税计算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契税税率4%,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20元/平方米,产权交易印花税税率0.5‰。
1200*0.0005 5*10000=6005元 印花税
1250*0.7*0.012*9=7.88万元 房产税
1200*0.04=48 契税
某企业2020年8月开业,领受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证、专利证各一份。公司实收资本500万元,资本公积300万元,除资金账簿外,启用了10本营业账簿;同年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易货合同,合同约定,以价值420万元的产品换取380万元的原材料,甲公司补差价40万元。2020年该企业应纳印花税
5*5 500 300*50%*0.0005*10000 (380 420)*0.0003*10000=4425
5.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
6.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
7.合同的鉴定人和担保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权利许可证照的领受人为印花税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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