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检察官学院与检察院合作计划(检校共建兴山检察)
7月19日,为推动检校合作,实现党务党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业务交流、社会服务等领域的全面共赢,兴山县检察院与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举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暨“法学实践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双方就“检校共建”事宜开展了座谈交流。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杨臣、党委副书记万枞、副院长文杰、副院长肖登辉、法硕中心主任王清军和法学院教授石先钰一行,兴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本元及院领导参加签约仪式。活动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大寿主持,兴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绍华受邀出席签约活动。
签约仪式
座谈会上,兴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本元表示,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人才培养体系完备、学术实力强劲。兴山县检察院多年来深耕法律监督主业,刑事检察办案质效位居全市前列。双方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对于推进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的融合及推动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对于如何落实共建合作协议,李本元检察长建议:一是发挥专家学者的指导作用,邀请法学专家参加重大疑难案件的“会诊”,为兴山县检察院提供更多更专业的理论指导和学界主张;二是搭建检察实践平台,兴山县检察院为法学院学生的实习和课题研究提供更广阔的平台,推动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深入融合;三是加强理论研究,针对法学教学和法律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课题研究等方式,强化调研和论证,形成学术研究成果。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杨臣就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发展历程、师资力量、教学研究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并表示双方共建协议的签订,将推进双方强化战略合作,促进提升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工作水平,对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和优化法律服务供给产生积极作用。
在签订合作协议和举行授牌仪式之后,双方就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法学研究和司法办案结合点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检校合作是检察机关与高校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共同实现资源与信息共享,达到双赢共赢局面。下一步,兴山县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容,做实“素能提升年”,以素能提升促履职能动,通过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有机结合,实现法学教育、理论研究与检察办案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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