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横穿马路被撞为什么司机主责(嵩明七旬老人横穿高速)

高速路上交通事故高发国家、地方出台了许多交通安全法规,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老人横穿马路被撞为什么司机主责?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老人横穿马路被撞为什么司机主责(嵩明七旬老人横穿高速)

老人横穿马路被撞为什么司机主责

高速路上交通事故高发

国家、地方出台了许多交通安全法规

但总有人铤而走险

昆明嵩明法院

近日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起因就是行人横穿高速公路

司机避让不及撞上

一起来看看如何划分责任

案件经过

2019年11月,周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杭瑞高速公路向宣威方向行驶,途中遇到七旬老人李某横穿高速公路车道,周某避让不及撞上,造成李某轻伤,周某车辆受损。

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周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李某被送至医院治疗,住院25天。后经鉴定中心鉴定,李某的伤情为九级伤残。

周某系该事故车辆的所有人,为该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商业险限额为500000元,事故发生时,车辆在保险期限内。

法院主持调解

后李某和周某、保险公司因赔偿金额产生分歧,李某便向嵩明法院提起诉讼,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后,组织三方进行协商调解,在承办法官主持下,三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被告保险公司于2020年9月5日前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支付原告李某各项损失68151元;

二、由被告保险公司于 2020年9月5日前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支付原告李某各项损失21849 元;

三、由被告周某于2020年10月1日前支付原告李某鉴定费540元。

法条链接

《道路法》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

在上述案件中,李某擅自横穿禁止行人通行的高速公路,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能够预见该行为的危险性,其行为对本案事故的发生具有重大过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在现实生活中,行人上高速被撞的事时有发生,驾驶非机动车上高速发生事故的案例也屡见不鲜,为此有的人付出的是生命的代价,还让无辜的人替自己买单。所以,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出门遵守交规,行车注意安全!

来源: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微信公号

编辑:肖窈 实习编辑:冉燕青

审核:杨艳

终审:李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来源: 掌上春城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