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咸安区封存201辆公车)

香城都市报报讯(记者 陈志茹 特约记者 胡剑芳 李旻媛)9月5日清晨,咸安区委宣传部车牌为鄂LW1077的公车被贴上封条,成为咸安区第一辆封存停驶的公务车从当日起,咸安区201辆公务车全部封存停驶,统一停放在咸安区政府大院,这标志着咸安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实施,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裕安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裕安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咸安区封存201辆公车)

裕安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香城都市报报讯(记者 陈志茹 特约记者 胡剑芳 李旻媛)9月5日清晨,咸安区委宣传部车牌为鄂LW1077的公车被贴上封条,成为咸安区第一辆封存停驶的公务车。从当日起,咸安区201辆公务车全部封存停驶,统一停放在咸安区政府大院,这标志着咸安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实施。

咸安区此次参改人员有在编在岗的县(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改革后,对参改的县(处)级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在一般公务出行区域内的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补贴标准为:正处1040元/月,副处级940元/月,正科级650元/月,副科级550元/月,科员及以下450元/月。

为建立健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配套保障制度,咸安区将采用现代化手段,加强公务用车运行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取消的公务用车,将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对暂时未能处置的车辆,将通过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及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的方式,纳入市场化运营。

据悉,咸安区此次除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还将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用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

咸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郑奇明表示,公车改革后,取消封存的公务用车比例高达50.5%,节支率可达到7.07%。

更多咸宁本地新闻,敬请关注香城都市报(或公众号搜索:xcdsbgfwx)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