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十条规则(安全行车注意事项)
安全行车、安全驾驶一直是我们关注的焦点,可是要怎样才能真正的做到安全行车、安全驾驶呢?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正确控制车速
- 密切观察沿途交通标志,遇有限速标志时,须严格按标志规定行驶。
- 根据行驶道路状况和运行条件,灵活掌握和控制车速,该快就快,该慢就慢。
- 在交通拥挤、车辆较多、车流已有自然速度节奏的道路上行驶,要使自己的车速随车流速度行进,不要性急超车。
- 尽量保持经济车速的稳定,避免高速超车和低速慢行。汽车载重量轻、道路条件好时,经济车速可适当高一些,而汽车载重量大、道路条件差时,经济车速就必须降低一些。
- 行驶中,车速与同向行驶车辆间距相适应。在不同天气、道路、车速条件下,与前车间距也不相同,间距大小以确保安全为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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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递会车
- 车辆在没有设置中心分隔护栏的道路行驶,与前方来车交会时,应适当降低车速,并选择比较空阔、坚实的路段,靠路右侧缓行交会通过(在视线不良的情况下会车时,要降低车速,开近光灯,即使是在路面较宽的双车道,也应该慢车交会)。如果在行驶前方的道路右侧有障碍物时,要根据已车距障碍的距离、速度以及道路状况,决定是加速越过障碍后会车还是减速慢行甚至停车让对方车先行,以错开两车越过障碍物的时间,避免在障碍物处会车;如果对越过障碍的判断没有把握,则应降低车速,缓行至障碍物近处,不要忙于超过,让对面来车通过障碍后再继续行驶;如果估计两车要在障碍物处会车时,应主动减速、停车、调整车体位置或倒车让路,不要抢行堵住来车行驶路线;如果可能在路面较窄或道路两侧均有障碍的情况下会车时,则应根据对方来车速度和道路条件预选交会路段,正确控制车速,以保证两车在选定的路段交会。会车时,必须注意保持足够的安全侧向间距,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绝对不可抢行争路,互不相让,以致形成僵持局面。一般情况下的会车,须遵守下列规则:空车让重车,单车让拖挂货车,大车让小车,货车让客车,教练车让其它车辆,普通车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当下坡车行至中途而上坡车尚未上坡时,上坡车应该让下坡车)。夜间会车时,要按规定把远光灯改为近光灯,交会时要减速,防止碰撞前方右侧的行人和骑车人。会车时,还要特别注意道路上的行人和非机动车情况,看清预计会车地点的行人动态,当行人被来车挡住时,要防止这些行人忽略本车,因此,要鸣号示意。总之,在有行人处会车时,必须防止发生各种突发情况,做好随时停车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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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强行超车
- 被超车示意左转弯、掉头时。
- 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
- 被超车正在超车时。
- 行经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漫水桥、漫水路时。
- 通过胡同(里巷)、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下陡坡时。
- 掉头、转弯时
- 遇风、雨、雪、雾天能见度在30米以内时。
- 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 喇叭、刮水器发生故障时。
- 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 进、出非机动车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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