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交通规则(城市间车速慢如龟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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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生活六:城市间车速慢如乌龟,城内却频频超速事故多发

在民国时期,虽然国产汽车的数次努力全部失败,用车养车的成本也很高,但是那时候有钱的达官贵人很多,在权贵们的攀比之下,中国的汽车数量还是有了很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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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就出现了,当时的道路和附属设施建设都跟不上,法律法规也不健全,导致了一方面道路狭窄行驶缓慢、行车难停车难。另一方面却事故频发,而驾车者却经常肇事逃逸。


一、民国时期的公路非常狭窄

当时民国时候的最大问题,就是路况太差。除了几个大城市的市区有点柏油马路之外,出了城就是砂土路,而且路面非常狭窄。当时民国的公路标准,其实是分了几个阶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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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洋政府时期

北洋政府内务部在1919年的11月,颁布了《修治道路条例》和《修治道路系列实施细则》,其中规定道路路基宽国道为5丈(约17米),省道为3丈(约10米),县道为2.4丈(约8米)。但是在实际执行中,修成的所谓公路一般只有6~9米之间。

2.南京政府的公路标准

民国16年(1927年)4月18日,国民政府奠都南京。在民国18年(1929年)10月22日,铁道部颁发了《国道工程标准及规则》:路堤宽12米、路基宽9米。路面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所用材料分别为碎石、砾石、河泥和泥土。虽然仍然停留在碎石土路级别,但是总算是有了个施工标准。

3.七省公路会议

后来在1932年11月,又于汉口召开了“七省公路会议”,拟定了各省联络公路的工程标准,并经全国经济委员会审改后于民国23年(1934年)7月20日公布,名为“全国经委会公路工程准则”。这次的工程技术标准更加完整,规定路基宽度干线为12米或9米,支线9米或7.5米;规定路面分土路、砂砾路、泥结碎石路、弹石路、砖块路、柏油水泥路六级;规定桥梁载重分12吨与7.5吨两种。

从1919年到1934年,民国各届政府整整用了15年的时间,才在纸面上完善了公路的建设标准。当然了,民国的一大特色就是纸面的东西都是唬人的,而实际建成的就是另一码事了。


二、民国公路和桥梁存在的问题

而当年的道路情况,其实是非常糟糕的。这里面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道路太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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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公路面临的问题,首先就是太窄了。抗战前南京国民政府派人调查全国公路,据1937年2月内部印发的《苏皖豫鲁四省公路桥梁检查报告》第一册记载:

当时最好的公路才十米宽,设计了四个车道,中间两个车道用于行车,两侧的车道让行人、马车和牛车通行。可是这所谓车道也没个护栏标线,这行人还好说,那牲口可不懂事,一不小心就会跑到中间的机动车道上来,开车时需要特别小心。以富裕的江苏省为例,只有少数公路如沪太路公路可达10米,而启东县的惠安镇至惠隆镇之间的所谓公路只有5米。这样宽度的路面,对于汽车只是单行线而已。

2.缺乏铺装路面

当年这些公路不仅是窄,还大多是没有铺装路面,只是土路就通车了的。以经济比较发达的江苏省为例,当时全省有路面公路里程,仅占公路总里程的25.73%。而就是这四分之一的铺装路面,材料一般也是煤屑和碎石。1936年全面抗战迫在眉睫,国府为了军事目的开始“临阵抱佛脚”式大修公路。但是由于经费短缺加上回扣繁多,导致弹石路、砖块路、柏油水泥路压根不见踪影,实际修的大多是煤渣路。这种路对汽车的橡胶轮胎伤害极大,而当年中国压根没有橡胶产能,一条轮胎就得50大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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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哪怕是这种煤渣路也是稀少。当时的大部分县市其实是没有真正的公路的,主要交通线其实还是满清留下的所谓“官道“,只是换了个名字而已。这种土路晴天的时候是尘土漫天,一到下雨更是泥泞不堪,底盘很高的美式吉普车都能陷进去。

而缺乏铺装路面的问题,当时在冀中平原最为突出。那时候因为路面上只有泥土,下雨以后修路的人图省事,就会把路中间的湿泥铲到两边,久而久之两边的土就比中间的高,人走在路上就像走在沟里一样,形成了独特的交通方式——道沟。

后来八路军的冀中军区,就把这种独特的道沟进行了改造,宽度恰好可以容纳农民的大车,而让日军的汽车过不来。道路两边还留了崖径,下雨时人可以在路两边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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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当遭遇到敌人的时候,道沟又是现成的战壕。冀中军区的抗日军民正是利用这种道沟,和日伪军进行了长达八年的殊死搏斗。

3.桥梁承重太低

而当年道路最大的问题,其实是桥梁太少、而且承重太低。比如当时江苏省自己规定的桥梁宽度为两种:临时式木桥载重7.5吨,宽4.5米;永久式桥载重10吨,宽6米。这样的桥梁标准,导致稍重的车辆压根无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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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抗战爆发以后,国府得到了苏联援助的83辆T26轻型坦克。这款坦克被誉为20世纪30年代“世界设计最成功的轻型坦克”,其46倍45毫米坦克炮和两挺机枪的强大火力,对日军坦克占有极大的优势,本来能在战场上发挥很大的作用。但是呢,这种坦克的车身重量高达10.5吨,这也就意味着它无法通过中国的绝大多数桥梁——要知道这还只是轻型坦克。那些列强的中型甚至重型坦克,更不要提了。

而当时中国采购的昂贵的32倍150重型榴弹炮,也因为炮车太重,多数桥梁无法通过,导致机动性受到了极大的限制。甚至发生过因为主要桥梁被工兵误布地雷,导致重炮车无法通过也无法绕行,只能被迫放弃的情况。这也是为啥日军在中国战场作战时,最常使用是仅有3.45吨的94式“豆战车”的最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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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当年中国恶劣的交通条件和复杂的地形,是我国军民抗日的最大帮手。


三、民国时代城市间车速普遍很慢。

在民国时代,其实当时的汽车技术水平发展已经比较高了,能够达到的速度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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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年福特T型车问世,当时这种廉价车型的最高时速是40公里。

1927年出厂的法国雪铁龙敞篷轿车,设计时速已经达到60公里。

1927年福特A型车下线,这种高档车型最高时速65公里。

而1927年生产的劳斯莱斯幻影I代,最高时速是惊人的120公里。

至于当年的速度冠军,是1929年出产的宾利,该车排量4.5升,设计时速超过160公里!这在当年可是让人瞠目结舌的速度记录。

可是无论是速度多快的名车,那在中国的恶劣交通条件下,那也是跑不起来的。

在1933年,郁达夫去浙江旅游时从朋友那儿借了一辆汽车,从杭州开到富阳,全部行程42公里,路上花了两个小时,平均时速是21公里。然后他又从桐庐开到杭州,行程90公里,下午3:30出发,晚上7:00抵达,路上花了三个半小时,平均时速26公里。这还是经济发达地区的路况。

而在内地这公路就没法看了。1943年的时候,四川大地主刘文彩经常乘坐自己的福特牌小轿车往,返于安仁古镇和成都市区之间。这条路单程只有60公里,他却要开上整整5个小时,平均时速仅有12公里。(参见《李劼人选集》第三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所以在当年,如果要从一个城市去另一个城市,哪怕是有汽车,那也是很慢的。而且路上尘土飞扬,到达目的地的时候蓬头垢面、灰头土脸是一定的。


四、富豪们肆无忌惮地超速

不过呢,这种情况仅限于缺乏铺装局面的城市之间。在少数有铺装公路,特别是在大城市的柏油大马路上,达官贵人的汽车那可是开得风驰电掣、毫无顾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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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盾先生所著《子夜》的第一章里,资本家吴荪甫派人去接自己的老爷子来上海:“汽车越走越快,沿着北苏州路向东走,过了外白渡桥转弯向南,那三辆车便像一阵狂风,每分钟半英里,1930式的新纪录。所谓的“1930式”指的是1930年出厂的雪铁龙轿车,每分钟半英里则相当于时速48公里。这个速度在当时,那可是妥妥的飙车了。

要知道当年的大城市都是比较拥堵的,马路上那可是行人、自行车、黄包车到处都是,也没有什么交通规则,每当上下班之际,各种车辆密集,往来车辆频繁。这汽车一旦开得快了,那可是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因此上海法租界曾经明确规定:车速不能超过每小时20英里,否则罚款。

而当时的杭州则规定:“汽车速度在城市内每小时不得超过15英里。”(张光钊《杭州市指南》,杭州市指南编辑社1934年版)。这时速15英里,也就是每小时只能开到24公里。这些达官贵人们开到48公里,那可是妥妥的超速100%,按照现在的规定,那可是妥妥的驾驶证记满12分,重新考试去吧。

可是那时候是民国啊,那是富豪权贵们的天堂。那时候对于汽车超速,其实是并无什么有效的管理方法,最多也只是罚款。据陈伯熙的《上海轶事大观》记载:

犹太富商哈同在上海开发房地产,他老婆烧包得很,没事儿开车上街,一准超速。巡捕房说:下回再超过限速罚你5两银子!哈同夫人“恒怀钞票数十金疾行于南京路,巡捕干涉,则如所罚之数予之”。

人家这兜里揣着巨款,超速那是毫不在乎,交警开出的罚单人家那是当场给钱,甚至眼都不用眨一下。


五、交通事故频发和普遍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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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种达官贵人肆无忌惮的超速,加上拥堵的路况,那自然就是事故频发了。据统计仅在1931年,南京市内汽车一共只有1158辆,汽车肇事却有503起,平均每2辆车就发生了1起事故!这些事故先后共撞死8人、伤265人,撞坏房屋5间、人力车及马车31辆,另外还撞毁了交通指挥亭6处!这事故率居然达到了50%,甚至连交警岗亭也不能幸免,估计也刷新了很多人的三观吧?

而按理说,当时的法律条文是非常有利于车主的。当出了事故之后,哪怕是车主的全责,那也是只用赔钱的。轻伤只用赔5元,撞死人也只需赔偿150元,不过是三条轮胎钱而已。不过这有钱不等于素质高,民国的达官贵人们连这点钱也不想赔,经常肇事逃逸。

由此可见,当年在民国做个普通人有多难啊。那时候哪怕是你无辜走在大街上,也可能给横冲直撞的富豪汽车撞死撞残,而人家不仅没有法律责任,甚至会直接开车跑路,你连赔偿甚至死亡抚恤都拿不到!当时汽车撞人逃逸之普遍,甚至让广州市警察在1930年专门发布了一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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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常有汽车伤人毙命之事,肇事者经常逃脱,警察徒步追车极其的困难。因此决定,培训警察的骑车驾驶技能,准备配置单车,发给交通警察使用。到了1931年,广州市果然给交警配备了自行车,平均每3人拥有一辆。

在多数民国警察连手枪都没有,还在用军队淘汰下来的老旧步枪的时候,广州警察率先骑上了“铁马”,实现了“自行车自由”。

而这警察骑着自行车追汽车的场面,估计也是很有意思。民国的光怪陆离之怪现状,由此也可见一斑了。


参考资料:

《中国近代生活史》

《苏皖豫鲁四省公路桥梁检查报告》

《公路路面设计细则》

《上海轶事大观》

《中国汽车工业发展史论》

《中国近代兵工史》

《阎锡山画传》

《上海工人阶级运动史》

《民国中产阶级账本》

《银元时代生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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