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商与特许经营区别(连锁总部对加盟商都有什么经营权)

连锁特许经营作为一种商业授权关系,主体是授受双方,即总部和加盟商;客体是由一组知识产权组合而成的特许经营权,简称特许权。

一份完整的特许权,除了包括各单项知识产权之外,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就是其中的管理要素,这是构成一个特许经营体系的灵魂。

一份完整的特许经营权包括权利要素、价格要素和管理要素,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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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利要素

在连锁特许经营合同中,通常只是概括性地规定了商标、专利、专有技术、著作权等的授权与使用原则。

要实现对知识产权的全面保护,可以考虑在特许经营主合同之外,另行签署单项知识产权授权使用协议,如商标授权协议、专利授权协议、著作权授权协议、商业秘密保护协议等。

(一)商标

我国对商标实行的是注册登记制度。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企业拥有注册商标是合法开展特许经营合同的法律要件之一,并且第二十二条规定,商标注册的情况属于特许人应当披露的范围。

(二)专利

在特许经营权中,专利和商标的法律地位及保护措施比较接近。在我国,这两种知识产权都实行的是注册制度,都可以按照相应法律进行登记和保护,并且依法进行转让或授权。

(三)专有技术

相对于商标和专利,对专有技术的保护要复杂一些。专有技术与专利既有相同之处,又有本质区别,二者在保护方式上完全不同。

专有技术是保密的,一旦公开就会丧失其经济价值。对专有技术的保护,更多的要靠权利所有者自身采取相关措施。

在特许经营关系中,对关键性的专有技术,建议特许人制定和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同时运用《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来保护知识产权。

(四)著作权

我国对著作权实行的是自动保护原则。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创作完成就自动获得了著作权。

为进一步保障著作权人权益,便于在必要时对著作权进行认定,我国还建立了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特许权人可以考虑委托相关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对特许经营手册、培训教材等内部资料进行著作权登记。这样有利于在出现可能的著作权纠纷时帮助认定著作权的权属。

二、价格要素

在特许权的定价环节,重点需要考虑四个方面的因素:价值因素、成本因素、市场因素和策略因素,同时也对应着四种不同的定价思路与方法。

在讨论特许权定价的具体策略之前,我们先简单说明一下经济利润或经济租的概念,这个概念涉及特许经营权所具有的内涵经济价值,对从经济上理解特许经营权非常重要。

(一)经济成本与经济利润

通常我们所讲的成本与利润,多是从会计学的角度来理解,即收入减去直接成本和分摊的间接成本等于利润。但在经济学上,对成本的理解有所不同。

实际上,从经济角度分析,特许权的价格最终取决于授权双方在市场条件下的博弈,也就是双方各自对自己的经济利润进行判断,最终达成一种均衡。

(二)特许权的定价思路

特许权的成交价格,最终取决于授权市场的均衡状态。作为特许人一方,在制定价格策略时,要从价值、成本、市场和策略四个方面进行考虑。

1.价值:销售一份特许经营权能够带给加盟商的直接经济价值,等于初始费用和持续费用的贴现值之和。

2.成本: 特许权销售的直接成本包括构造特许经营体系的成本和运营与维护特许经营体系的成本两部分。

3.市场: 如前所述,特许权的定价是连锁总部和加盟商双方博弈的结果,也就是说,连锁总部必须根据当前市场上对同类特许权的需求和供给状况来确定可能的最高价格。

4.策略:加盟商还必须考虑企业销售特许权时的具体经营策略,根据企业自身的战略目标和阶段性策略,最终确定特许权的价格。

加盟商与特许经营区别(连锁总部对加盟商都有什么经营权)(2)

三、管理要素

管理上的特权,相对于那些经济上完全独立的受许人处在一种优势地位,所以,存在着机会主义的动机和条件,即通过不公平或不正当的手段,从受许人那里榨取额外的利益。

从经济价值的角度分析,特许权的管理要素,体现在四个方面:物品采购、产品质量与价格、时间和地域、广告与促销。

(一)物品采购

连锁总部往往会要求加盟商必须从自己这里,或者从自己指定的企业采购设备、原料、辅料、包装用品或促销用品。

尽管这种做法有可能违背反垄断法,但普遍认为这种所谓的搭售行为本身并不构成违法,而是特许经营体系管理的一种必要措施。在实践中,这也是多数特许人重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

(二)产品质量与价格

连锁总部的目标是整个体系内的所有网点,在产品质量和价格上保持一致。然而,加盟商出于扩大自身利益的动机,有可能会降低产品质量以提高利润,或者在需求旺盛的条件下抬高价格。

而加盟商的这种做法,会产生不利于整个体系的外部效应。这就是总部必须实施质量和价格控制的理由。

(三)时间和地域

一份特许经营权的价值,部分取决于授权的时间和地域范围。 一方面,对特许经营合同而言,有一个特殊的时间问题,就是续约。

另一方面,在合同期内,总部和加盟商在授权区域的管理上也可能产生冲突。

(四)广告与促销

特许经营体系在广告促销方面的管理,其机制与质量和价格的管理有些类似。

一方面,鉴于广告促销活动的外部效应明显,即一个网点宣传活动的传播效应可能惠及整个体系,至少是惠及相邻的其他网点,而网点自身却要承担大部分成本。

另一方面,特许人一方也有可能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迫使受许人支付过高的广告与促销开支,为自己谋取额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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