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证金怎么交最新规定(哪些工程保证金该交)
工程利润越摊越薄,与各方面因素都有很大关系,其中名目繁多保证金也是其中的困扰和主要问题之一。履约保证金是工程领域,尤其是工程合同签署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以前对履约保证金测算办法,交纳标准、方式及退还时间等没有明确规定,且加上立法滞后,政府引导、监管的缺位,造成目前某些工程履约保证金管理混乱,发包人、承包人为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均从各自角度考虑,履约保证金的表现五花八门,致使承包单位叫苦不迭,增加了不少烦恼和负担。
繁多的工程保证金成为企业发展的枷锁
那到底哪些工程保证金该交须交,交多少?国务院及国家发改、住建、财政等相关部委积极研究、制定工程保证金的管理优化举措、办法,如2016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明确,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四种类别外,包括安全保证金在内的其他保证金类别均取消,实现了为企业减负增效促发展。
工程保证金缴纳“闻而色变”
下面分别介绍质量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四种形式的概念、缴纳条款及规定:
一、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确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6]295号)文,从2017年开始,质量保证金已由原先的5%降为3%,具体内容见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2017年开始,质量保证金已由原先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降为3%
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有区别,虽然都是承包人为确保合同履约的担保,但质量保证金是承包人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履行前,交付给建设单位,使用阶段是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金是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使用阶段是保修期。
二、投标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其主要规定如下: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
2.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3.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37条: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其除现金外,可为银行出具的正式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其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三、履约担保金/履约保证金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为防给自身造成经济损失,要求承包人进行履约担保,其形式主要有履约担保金/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履约保证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
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为保护农民工弱视群体正当权利,避免工资拖欠不还而专门设立的。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部分省市地区如新疆已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根据工程合同价款的不同而针对性设置,比例主要有2%、3%、4%、5%。具体摘录如下:
第十条 建筑施工单位按下列标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以上至200万元的(含100万元),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200万元至500(含200万)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按工程合同价款的2%预存;
(二)上年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建筑施工企业按剩余施施工量和相应比例补存工资保证金;
(三)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按工程合同价款的8%预存。
开工前先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
此办法中还规定了很多针对性强的实施细则:
1.工程开工前,须办理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已存入工资保证金证明,而后才能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否则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不批准开工报告。
2.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用人单位不得采用先发生活费,工程结算后再付工资的违法支付方式。
3.非因不可抗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行政部门将其列入非诚信建筑施工企业不良名单,3年内不得再承包工程项目。
为企业减负增效去枷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