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女表现是什么(当我们谈论厌女)
(长文预警:全篇8570字)
最近发生了两件看似风马牛不相及却又暗含联系的事。
一是《梦华录》喜提大结局,关于该剧中的“女性独立”究竟是封建余孽还是先进文化的讨论也一直延续到了下播。
二是美国推翻了在堕胎权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罗伊诉韦德案”,这意味着美国可能即将有超过20个州的女性失去合法堕胎的权利。
这两件事的热度在我们的生活中居高不下。
中国与美国,文艺与现实,古代与当代……尽管相距甚远,其争议核心却不约而同地指向女性的困境。
而公众对这两件事的讨论,恰恰反映了女性主义启蒙和女权运动从意识层面到现实层面都正在经历重重磨难。
也正是这些事,让我们再次看清“厌女症”这一顽疾依旧肆无忌惮地再世界范围内传播繁衍。
厌女的本质,就是歧视女性。
认为古代妓女“以色侍人才是贱”,是厌女。
打着“天赋人权”的旗号为尚未出生的胚胎争取人权,却不把女人当人看,更是厌女。
或许有人要问,总觉得这个社会处处充斥着厌女情结,但又说不上来:
很多事情为什么是“厌女”的?
比如,男人嫖娼、恐同,社会歧视妓女,女人打小三、搞雌竞……这些常见现象究竟和“厌女”有什么关系?
又是什么造成了“厌女”?
我们什么时候才算真正克服“厌女”?
今天,我们就来好好掰扯掰扯这个话题。
而本文依托的主要文本,就是近年来在国内大火的《厌女:日本的女性嫌恶》,本书由日本著名社会学学者上野千鹤子于2010年所著,2015年被翻译成中文引进国内。
同时,为了更清楚地阐述这个问题,本文也将援引一些经典的女性主义理论作为依托。
写这篇文章就一个目的,每多发出一次声音,就多一个人意识到性别平等的价值。
所以也希望看到这里的读者,不管你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厌女”这个词能够激起你的情绪,无论是了然还是茫然,都不妨继续看下去。
因为从古至今,“厌女症”伤害的从来不只是女性,普通男性同样也被迫承担了“厌女情结”的灾难性后果。
不夸张地说,我们每个社会人,都是“厌女”的寄生者,也是“厌女”的受害者。
01
“厌女”=女性蔑视
在进入具体的案例分析之前,我们首先必须搞清楚的就是:
“厌女”的定义究竟是什么?
这个词存在翻译误差,其实它并不是字面意义上的“厌恶女性”那么简单。
在《厌女》这本书中,上野千鹤子开宗明义,厌女的真正内涵是“女性蔑视”。
这样一解释,很多现象就好懂很多。
比如很多男人都是喜欢女人的,他甚至可以十分体贴地爱自己的母亲、妻子和女儿,但你就是能在他身上嗅到一股浓浓的“厌女”气息。
比如,你的父亲在辛辛苦苦供你读了十几年的书后,语重心长地劝你“女孩还是当老师好”;
比如,你的男朋友以保护你的名义劝你别做总出差的工作,因为“女孩子总往外跑太辛苦太危险”,却罔顾这份工作实际上有多适合你。
《狗十三》讲述了一个“父亲的女儿”如何在父权文化中挣扎成长的故事
相信身为女性的你总会有一股没来由的愤怒。
原因很简单。
因为你感觉自己居然因为生理性别为女,就被框死在某种规范里,就被认为是“天生不适合做这些”。
说这些话的男性对女性群体有一种普遍的轻蔑,而这种轻蔑继承自千百年来父权制社会形成的历史积淀。
换句话说,这个男性个体一生下来,就在不断被外部环境所塑造。由于整个社会弥漫着普遍的对女性的偏见和轻视,所以他无形中被迫受接受了“厌女”思想的影响。
比如,有一句话在80、90后的求学生涯中十分流行:
别看女孩现在学习好,后劲不如男孩大,到了高年级成绩自然就掉下来了。
虽然人们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没有任何科学依据,但却不妨碍它口口相传,最终成为一条“金科玉律”,仿佛在学习和智商上后劲不足,就是女孩天生的生理缺陷。
当然,社会在进步,女性在追求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正在缓慢瓦解,优秀的顶尖的女性人才层出不穷,大家才慢慢发现,什么“女孩后劲不如男孩”,这就是句屁话。
因此,我们在这里必须引出一个概念——
社会性别。
生理性别指婴儿出生后从解剖学的角度来证实的男性或女性。
社会性别则是在社会文化中形成的男女有别的期望特点以及行为方式的综合体现。
这就是波伏娃在《第二性》中提出的,“女人并非天生,而是被塑造形成的。”
而我们所说的以温柔感性为主的女性气质,和以阳刚理性为主的男性气质(或者叫“男子气概”),就是在一定的社会文化下形成的社会性别规范。
在这种历史悠久的社会性别规范下,女人不应该强悍,不应具有攻击性,“女孩的生命力和热情被框范于与远大抱负无缘的的界内”(出自《第二性》)。
同理,男人也不应脆弱,不能流泪,不能为情爱所困,以上这些也都会被认为是“没出息”的表现。
在这种社会性别规范下,全社会产生一种轻视女性的“厌女”情绪,就不足为奇了。
我们的女性主义理论家前辈早已指出,父权制男性统治是人类政治历史中最重要的因素,在很长的历史阶段中,女性没有自主占有社会资源的资格,也不被允许进入家庭之外的社会公共事务中。
历史前进的步伐从未停止,但父权制男性统治却从未改变,全社会对女性的歧视也就随之继承下来。
久而久之,女性就被视为社会中的“弱者”。
哪怕是标榜“性别平等”的今天,我们生活中依旧处处都是对“女司机”的嘲讽。
这背后不就是“女性不善于理性思维,容易冲动、糊涂、情绪化”的“厌女”思维吗?
实际上,有数据表明90%以上的交通肇事司机为男性。
有科学调查在前,但人们总是罔顾事实,非要主观认定女性是比男性更高危的马路杀手,媒体亦在推波助澜,最终加剧了“女司机”的污名化。
最终的结果,就是男性肆无忌惮地把“女司机”挂在嘴边当笑话,丝毫没有意识到男性群体才是某种意义上真正的“马路杀手”。
就是这么可笑且无耻。
这还只是口嗨而已。
真到了实操层面,这个社会厌起女来也绝不手软。
比如美国这次关于堕胎权的历史倒车,其实社会上一直有两种声音,支持堕胎权的被划分为“倾选择派”,反对者是“倾生命派”。
看名称反对派还挺有理有据,个人选择和胎儿生命似乎是值得权衡的。
但实际上妇女肚中的胎儿究竟算不算生命,无论是宗教还是科学都有自己的定义标准,这个关键问题在世界范围内根本就没有定论。
而与之相对的女性对身体的掌控权,却是最朴素最基本的人权。
可现在呢,女性的基本人权甚至都不如一个算不算“人”都说不准的胚胎的权利。
对女性的轻蔑到了何种程度,不用再多说了吧?
02
大多数“恐同”的人为什么都是男性?
上野千鹤子在阐述“厌女”产生的土壤时,援引了著名社会学家塞吉维克的“男性同性社会欲望”这一理论。
而她想论证的现象非常简单,就是男人的厌女症。
为什么历史发展中,对女人的蔑视一直根植于男性的思想中?
那是因为在父权制男性统治下的社会,男人是当之无愧的“性的主体”,这是他们自我确认的核心。
上野千鹤子在书中这样写道:
男人喜欢在男人世界里的霸权争斗中,让自己的实力得到其他男人的承认、评价和赞赏。在霸权争斗中,有为地位的权力争斗,有为财富的致富争斗、有为名誉的威信 争斗等等。如果在霸权争斗中获胜,作为奖励品,女人会自动跟来——直到最近是如此。
我们都知道,人类的历史,其实就是争夺父权的历史,是上层男性争夺权力的历史。
而在这漫长的以男性为主宰的历史中,男性群体形成了一种利益共同体,即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
在公共的社会空间,“ 男人的价值,是由男人世界里的霸权争斗中决定的。对男人的最高评价,应当来自同性男人的喝彩。”
而男人最恐惧的就是“被女性化”,或者说是变成一个“不像男人的人”,一旦这样,他们就会“像女人那样”,彻底丧失了性的主体地位。
所以,许多思想传统的男人们不仅标榜自己身上的“阳刚之气”,还喜欢对气质阴柔的男性大加鞭挞,好再次凸显自己的“男人味”。
他们喜欢嘲讽娘炮,对“战狼”无比推崇(这样的言论我们评论区常常见到)。
而这里的“像男人”,就是我们前面说到的传统社会性别对男性的种种要求。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有些男人甚至可以为了“像个男人”而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
看过陈建斌自导自演的《第十一回》的观众可能还记得,主角马福礼声称自己杀了老婆与其情夫,因此蹲了15年的大牢。
而事实是,当时身在拖拉机驾驶室的马福礼,因为操作失误轧死他们时,根本不知道二人在车底偷情。他之所以宁愿撒谎蹲大牢,是因为不能接受这份羞耻感。
在那个小城镇里,男人没出息,管不住老婆,甚至是比杀人更可怕的事情。
男人在男人集团中获得一席之地,成为“真正的男人”之后,其事后奖励之一,就是女人。
不信?去看看史书里男人加官进爵后经常会附赠小妾的史实,去听听《投名状》里士兵攻城的口号,又有多少男作家给笔下少年的成人礼是和女人(大多是妓女)上床、破处子之身(此处就不点韩寒的名了)?
当然,任何事都有例外。
如果一个生理男性不喜欢女人呢?如果,他是一个同性恋呢?
那么,这个同性恋男性就会被其他男性视为“和女人一样”的他者,被无情踢出男性的利益共同体。
异性恋男性群体不仅要把他们踢出去,还要严格地提防他们,最后发展成同性恋憎恶,或称“恐同”。
关于“恐同”的经典发言,没什么比我们号在国际反恐同日当天的评论区更直观的了。
那天我们评论的是《蓝宇》,如此真挚的电影,依旧逃不过被缠上裹脚布的命运。
在书中,上野千鹤子把异性恋男性群体“恐同”的原因解释为“男人对男女界限的模糊暧昧而带来的不安所抱有的恐惧。”
一旦这些男人发现,居然有男人喜欢男人,那自己岂不是成为这些同性恋男人的“狩猎目标”?
习惯了将自己当作主体去“狩猎”女性的男人们,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慌——他们在性上的主体地位再一次受到威胁。
父权制男性统治,依靠的就是“男人的同性社会性欲望”这种男人间的纽带,这种共同体的形成,靠的就是歧视女人和严格与男同性恋划分界限。
末了,上野千鹤子不无讽刺地感叹道:
“这反过来证明,男人这个东西,是建立在多么脆弱的基础之上。”
03
为什么我们不应该歧视妓女?
现代女性主义理论家和活动家们,就是指出传统社会性别之荒谬的一群人。
而上野千鹤子更是坦言,厌女症的表现形式在男女身上并不对称。在男人身上表现为“女性轻蔑”,在女人身上则表现为“自我厌恶”。
换句话说,在外部环境的影响下,男人普遍轻视女人,而女人也同样会不自觉地轻视自己。
或者,女性为了显示自己是“强者”,是更能融入以男性为主宰的社会的人,会刻意歧视那些刻板印象中女性特征过于明显的人,或者,当自己身上出现这些被大众标识为“女性特征”的苗头时,就不由自主地产生厌恶。
比如,正在热播的《乘风破浪3》里,性格比较硬朗的于文文听到其他女生都在聊美甲,便说自己从来没做过美甲,表示“我不是女人”。
全场气氛瞬间降至冰点,网友也指责她“厌女”。
但有趣的是,有网友翻出多年前张绍刚跟于文文的对话,于文文一直强调自己是个女的,但张绍刚却频频否定她“女人”的身份。
不仅如此,张绍刚还直接决定要“改造她”。
“改造”的结果就是,于文文对自己的性别身份彻底迷惑,最后终于躺平——
你们说我不是女的,那我就不是女的吧。
在这里,我们必须感谢张绍刚给全体观众当了一回活体靶子,十分直白地演示了一遍“厌女”文化由男性到女性的传播路径。
各位女读者们仔细想想,如果你也曾经因为觉得“穿裙子太娘”而嫌弃穿裙子的女生,如果你也曾想过“那些娇滴滴的女生就知道博男生同情,真讨厌”,如果你也曾在看到美女的一瞬间想到“真糟糕,男人一定更喜欢她而不是我”。
那么,“厌女症”也一定在你身体里留下过很深的痕迹。
细看这些想法,很容易发现这里面有一层逻辑是“那些‘女人味’更浓的女性比我更能吸引男性的注意,这让我感到了危机意识”。
而这种想法,就是现在被批得轰轰烈烈的“雌竞”。
“雌竞”的核心,就是女性围绕男性及其背后的社会资源,而在女性群体内部展开的互相竞争乃至攻击。
许多男人们要么冷眼旁观,产生一种“女人就是聒噪善妒”的“厌女”情绪,要么就为自己大受欢迎的男人魅力在心里偷着乐。
反正不管怎么样,放在以前,这把火永远烧不到男人身上。因为女性争抢的,不仅是他本人,更是他所附带的社会资源。
所以从前主流的做法是女人打小三,而不是打出轨的丈夫。
不得不感叹,社会还是在进步的。
如今的互联网上,“雌竞”已经被千夫所指,从前最爱拍“雌竞”的国产偶像、婆媳剧现在也学乖了,纷纷避开“女人难为女人”的桥段,开始上演“girl help girl”的桥段。
不论这些影视剧是出自真心,还是向流量资本低头,总之,意识到“雌竞”是“厌女症”的表现,是以男性为主宰的社会分化女性的武器,总是没错的。
随着现代女性逐渐掌握了获取社会资源的主动权,她们不再需要依靠男人庇护,也可以自己获取社会地位后,这种以男性为本位的“雌竞”必然会越来越少。
当然,“girl help girl”的桥段,如今也会被公众尤其是女权群体翻来覆去地审视。
前段时间,古装剧《梦华录》中的正面角色,被营销为“独立女性”的花魁张好好说了一句“以色侍人才是贱”,将“卖艺不卖身”的自己与最底层的卖身妓女割席,遭到了大量女性主义支持者的抨击。
其实,这场论争涉及到古代与现代的观念差异,以及创作者本身的意图是否等同于笔下人物的言行的问题,所以,我们不想单纯地站队。
但这场论争反映了一个社会现实——
如今我们的性别意识已经进化到了“拒绝歧视娼妓”的地步。
从性别运动和社会发展角度看,这是一种进步。
那么,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为什么一个支持性别平等的人,不应该歧视妓女?
还是得从历史说起。
首先,娼妓的出现,本来就是父权制男性统治的产物。底层女人被当作物品,供男性享乐。
而定义哪些女人是“为家庭繁衍而生”的“好女人”,哪些女人是“为满足男人性欲而生”的“坏女人”,正是父权制体制下的精英男性们。
这样的社会文化逐渐衍生出一种性的双重标准。
它是指面向男人的性道德和面相女人的性道德不一样,比如男人的好色被肯定,而女人则以对性的无知纯洁为善。
《厌女》中明确写道,性的双重标准将女人划分为两个集团,即“圣女”与“荡妇”、“妻子·母亲”与“娼妓”、“结婚对象”与“玩弄对象”等常见的二分法。
在等级森严的社会中,只有穷人才会沦为娼妓。
因此,父权制社会中,女性群体还会被阶级分化。
“干净女人”自视甚高、歧视娼妓的逻辑中,包含着对等级观念的肯定,以及对社会权力结构的服从。
可是要知道,无论是“干净女人”还是“娼妓”,作为女性,她们都生活在被父权制男性统治的压迫之下,做了千百年的二等公民。
现代女性主义反抗的不仅是男人对女人的压迫,更是这背后的权力结构和等级观念。
上野千鹤子在2019年东京大学入学典礼上的致辞说得好,“女权主义追求的是一种身为弱者也能受到应有尊重的思想。”
支持性别平等,也意味着支持阶级平等,种族平等,支持任何语境下的弱者都应得到和强者相同的尊敬。
与“厌女症”抗争,就是在与一切滋生歧视弱者的权力结构作斗争。
04
精英女性不应成为例外
厌女症至于女人大多表现为自我厌恶,但也有一些女性的厌女症表现为把自己当做女人中的“例外”。将除自己以外的女人“他者化”,从而把厌女症转嫁出去。
书中认为这种厌女症的女性有两种策略,一种是成为特权精英女人,即成为“女强人”策略。另一种是自动退出“女人”范畴,从而逃脱被估价的女人身份。
我们不难发现,有些在世俗世界中拥有金钱和权势的女人常常会变成“精神男性”。
“精神男性”是啥样呢?
就是她身为女性,明明应该更能体会女性作为性别弱势群体的种种难处,但实际上,由于她在社会地位和资源财富上处于“强者”位置,从而导致她更倾向于认可“强者逻辑”,即弱肉强食、丛林法则、效率至上等充满充满工具理性色彩的思维方式。
她们占有更多的社会资源,而占有过程中很有可能对普通(尤其是更底层的)女性群体造成无形或有形的权力倾轧。
但作为“强者”,她们毫无知觉,冷眼旁观,甚至有可能标榜自己为“新时代独立女性”。
而这套思维,本来是被父权制社会中金字塔尖上的男性所享有的。
随着社会发展,一些女性能够打破例外,成为某些领域的精英,而她们其中的一部分,也就开始理所当然与男性共享这份逻辑。
这样的例子层出不穷,当然,要说最家喻户晓的案例,还是娱乐圈最高产,简直一抓一大把。
比如现在已在娱乐圈查无此人的知名素人——社会某爽姐。
某爽事件当初最遭人唾弃的,就是她找人代孕,结果人家把娃生下来,她直接弃子跑路。
性转一下,就是典型的渣男代言人。
而爽姐也凭一己之力,刷新了人们对“渣女”的认知底线。
但这次事件最值得深思的地方,就在于它打破了人们很多传统认知。
比如有钱女人可以借用底层女性的身体完成生育,轻而易举转移生理痛苦,成为“母亲”。
比如“母性”并非天生,生理母亲也会抛下孩子一走了之。
曾经日薪二208万的素人爽是社会资源的强占有者,自然不会理会代孕产业链对底层女性全方位地剥夺,她只是轻松地动用了资本逻辑,使自己的资源最大化而已。
与此同时,在身败名裂之前,资本带来的种种特权也让她拥有足够好看的姿态,不靠男人靠自己,多么具有强者风范,仿佛她已经彻底摆脱普通女性在社会中的种种弱势地位,更不会因为被贬斥为“他者”而感到自我厌恶,享尽“独立”之美名。
当然,结果大家都看见了。
一个差一点就被标榜为新时代独立女性的人,背后是对底层女性赤裸裸的剥削和倾轧。
某爽事件是极端个例,但女明星生存的名利场和舆论场所透露出的厌女倾向却是普遍存在的。
这里多说一句。
聊女性自我厌恶的两种例外时,为啥总拿现在的国产女明星开刀呢?
女明星,有钱,有权,但又时时处于男性凝视和更高一级的权力规训中,说这个群体是女性自我物化的“重灾区”也毫不为过。
但另一方面,处于信息时代、女权兴起和人设红利的浪潮中,她们由于职业需求而更多地暴露自我,因此,她们的形象更为暧昧,与普通人(尤其是素人女性)之间的相互作用显得尤为突出。
从前,你大可以说明星的爱恨情仇关我屁事。但是,如今的互联网环境急剧变化,用户最低年龄不断下刷,饭圈思维外溢严重,这些整天占据热搜榜的人对公众心理的影响,早就不可同日而语。
所以拿女明星说事,就是因为她们更直观地说明一件事——
厌女症不仅成因复杂、存在普遍,且在当下社会,其表现也更为隐蔽。
虽说现在走“独立女性”路线的女明星越来越多,离婚的,姐弟恋的,甚至性少数的姐姐们都逐渐浮出人们视野。
看似百花齐放,看到越来越多的女性能走出传统的性别模板,坦荡做自己,也的确值得鼓掌。
但是也不得不正视女明星的“例外”身份。
比如,她们有足够的金钱和精力支撑自己快速而体面的结束一段婚姻关系。但有这种能力的女性毕竟是少数,大多数普通女人想要离婚,都得在财产分割、抚养权的钉板上滚一圈,很难有毫发不伤的人。
所以,当舆论场将这些“姿态优美”的女明星捧为当代女性典范的同时,当越来越多的女性能够拥有这种强大的自我保护能力时,我们更应该警惕的是:
不能因此就对那些依旧处于弱势的普通女性产生轻蔑,更不能因此去责怪普通女人可能会表现出的软弱和胆怯。
《梦华录》里赵盼儿姿态好看,备受推崇,宋引章没那么好运,也没那么清醒,就被骂惨了
上野千鹤子在书中说,“通过制造特权的例外,对弱者的歧视机制完好无损,继续再生产”。
这无疑是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
不瞒大家说,看《厌女》之前,我已经对男性歧视女性的种种有了一定的免疫,毕竟身为女性,这种根深蒂固的、毫无缘由的歧视和限制真的如空气般无孔不入。
平时气的太多,看到上野千鹤子的总结陈词反而只觉得无比爽快。
但令我没想到的是,女性自身的自我厌恶竟然也是那么顽固。
当然,即便大洋彼岸出现了如此惊人的历史性倒退,我依旧对未来的女性主义发展保持期待。因为在看《厌女》时,上野千鹤子举到的一些例子(大多发生在本世纪之前的日本),如今看来已经有了改变的迹象。
比如她说,在性别不对称的社会中,女人的同性社会性共同体是不成立的。但在我们生活的当下,有关“女性互助”的呼声音量越来越大,也涌现出很多正向的人与事,影视剧也在呈现以女性而非男性为主导的“姐妹情谊”。
但同时,像上野千鹤子在中译本的序言中所说,“女人之难,似乎不分东西、不论体制。中国有中国的厌女症,期待有人来研究。”
这些年,中国社会中关于女权、性别平等的讨论如火如荼,也涌现了一大批乐于发声的女权博主或是女性主义专家学者,但至今还没有出现一本像《厌女》这样集理论与实践为一体的专业著作。
《厌女》固然振聋发聩,但毕竟出版于2010年的日本,其中涉猎的诸多案例不仅时间久远,也与我们的国情相去甚远。
我们生活在一个表面上更加平等的社会,这里的“厌女症”只会更加隐蔽,甚至由于经济发展和女权运动的兴起,情况会更为复杂。
比如姜思达在他的新节目《DV计划》里讨论过的话题——“媚男指控是否是一种新型的厌女”——这就是老问题在新土壤中生根发芽的结果。
期待《厌女:中国的女性嫌恶》出现的那天。
不过不论如何,还是那句话。
希望总比失望好,发声总比沉默好,有可能总比没路走好。
如果之前不了解,那么从现在开始克服自己身上的“厌女症”,总比什么都不做好。
参考文献:
《厌女:日本的女性嫌恶》,上野千鹤子
《第二性》,西蒙娜·波伏娃
《“女性意识”、“社会性别意识”辨异》,王政
《拉链式结构:父权制下的性别关系模式》,梁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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