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把人撞伤了怎么理赔误工费(女子坐电动车被撞伤)

开车把人撞伤了怎么理赔误工费(女子坐电动车被撞伤)(1)

一位女伤者自述:昨天下班的路上,我男票骑着电动车载我回家,十字路口红灯我俩停了车等待,冷不防背后一辆汽车撞过来,当时我俩都倒在地,我的脚摔伤,未见血,未肿。车主要私了,被我们拒绝,围观群众也一直帮对方说话,报警后交警过来出具责任认定书就走了,小汽车全责,司机撩下一句,一切走保险后就扬长而去。

因太晚再加上腿伤不严重我就先行回家了,今天与车主沟通误工费事宜,她拒绝赔偿,说既然我们不私了,那就走保险看病报销,我男票也明确表示如果协商不成那就采取诉讼,对方说:“那就诉讼啊!”

但是,我和我男票因此造成的误工费怎么算?就这么算了吗?作为受害方,应该怎样维护我们的权益?

事故简单描述就是一位女司机撞倒了一对情侣,现场看伤势轻微,女司机想私了,情侣不同意,最后报了交警,且事故双方情绪上不太友好。

一、轻伤交通事故,私了好吗?

从这起事故可看,双方都没有处理经验,情绪也比较激动,不太友好。

首先,司机想现场给钱了结,省去报警、怕保险理赔麻烦,又可能担心会涉及第二年保费增加,可以说司机懂一些,想花小钱省事处理。

其次,伤者此类经验应该没有,把维权想得很美好,具体的维权流程和需要哪些举证不太清楚,更害怕上当吃亏。

可以说,以上是多数轻微交通事故的常见现象。

遇到此类事故,我是不建议私了的,特别是不报警就直接私了,可能会留下很多隐患,我也收到不少这样的咨询,伤者和司机的咨询都有,各有各的烦恼,大致总结如下:

没报警,当场伤者觉得没事,回家后发现不对劲,去了医院,自以为只有皮外伤或软组织挫伤,结果诊断有骨裂或关节错位等。

于是就找司机,司机说现场都私了啦,没法赔,且没有报保险公司。于是找到保险公司,理赔员说没有交警证明,事故无法核实,赔不了,最后找到交警,交警说现场未报警,难以取证,难以核实事故责任。总之,非常麻烦!

因此,三木作为有较长理赔经验的人,建议大家,一旦发生人伤事故,最好是按如下做:

1、抢救伤者

首先,伤人后要冷静,看伤情怎么样,如果类似上面的轻微事故可一起在现场等交警来处理。如果伤情较重,及时抢救伤者,避免因为抢救不及时而死亡,如果伤者死了,司机就摊上大事了,更不能为了逃避责任而不管不顾,甚至逃逸,否则麻烦就大了。

其次,避免伤者二次受伤是,该放的事故警示标志(三脚架)一定要放好。

再次,赶紧报交警、报120、报保险公司,让医院把伤者拉到医院救治,自己留下来配合交警处理事故,做到伤者有人(医院)管,事故也有人(交警)管,你的现场工作就做完了。

2、谁出医疗费

伤者到了医院,要交医疗费,这个是争议比较大的地方,司机和伤者都应该了解下相关的知识。

首先要知道,涉及第三方赔偿的责任事故医保是不给报销的,比如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人身伤害事故等。

其实,法律已经有安排的,交通事故医疗费垫付规则如下:

根据道路交通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目前,强制险垫付限额1.8万元,只要交警出垫付通知书保险公司就得垫付,不管责任是否有判。

可见,法律并未规定肇事方垫付抢救费用,但也不意味着不管了,跑垫付手续还是要跑的,否则也太不近人情了。

我认为,司机把现场抢救工作做了,把抢救费用的垫付工作也跑了,从法律角度讲,司机的抢救工作应该是完成了。

但争议点往往是垫付医疗费而不是抢救费,有时候,司机站在有利自己的立场,采取“三不一没有”原则,不去探望伤者、不接受交警调解、不垫付,说没钱,法律拿你也没办法,毕竟司机也是依法办事。

确实,当前很多伤者都比较委屈,感叹法律不公,世态炎凉甚,身体、心里共同受伤。但别忘了,该得到的赔偿一样也不能少,法律也赋予了伤者权利。

二、法定赔偿项目

从这起事故争议点看,因为受伤很轻,伤者把重点放在了误工费上,而现场观众选择站在了司机一方,估计是认为有狮子大开口之嫌。

其实,伤者想多要点都非常正常,也不难理解,毕竟是受害者,要忍受伤痛,肉体和心灵都可能受伤。

但不能毫无依据的蛮干,毕竟都买了车险,理赔员最关心的不是赔偿多少而是赔多少要有依据支撑。

假如这对情侣医院都没去,没有临床医生的诊断证明就去谈误工费,伤情是否会引起误工,误工时间多长,每天收入损失多少都不能提供材料佐证。大概率司机是不赔的,保险公司也赔不了,即使上诉也难以得到法官的支持。

因此,司机和伤者都应该知道可以赔哪些项目,每个项目对应的索赔条件(材料支撑)。三木认为,轻伤事故可能涉及的赔偿项目有:

1、医疗费

依据医院出具的病例、检查报告、诊断证明、医疗发票等。

2、误工费

误工时间证明和收入损失证明是两个重要材料,时间最好有临床医生在病历中注明,收入损失最好有病休证明和事故前半年的工资流水。

3、交通费

就医实际发生的交通费,可以按打出租车的标准索赔,如果有发票最好,没有也没关系,毕竟不多,协商一个金额是常态。

4、物损

物损可能会涉及电瓶车维修,手机摔坏,衣服摔破等,一般是要在交警证明中注明物损并通知理赔员定损,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总之,伤者提出的索赔要求最好有理有据,合理合法,否则可能就会扯皮,陷入僵局,即使去诉讼,时间成本也挺大,也不合算。

三、赔偿流程

多数时候司机撂下一句找保险公司,伤者会很委屈,出了事故好像对司机没有任何惩罚或影响似的。

情感上确实很受伤,但从维权容易角度看,找保险公司赔钱其实比找司机赔钱要容易得多,特别是金额有点多的时候。

1、交强险理赔规则对伤者是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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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规定强制险先赔,超过部分商业三者险再赔。

交强险只分为有责赔偿和无责赔偿,有责就限额内100%赔偿,其中交警认定的全责、主责、同责、次责都算有责。

据数据统计,其中80%多的人伤案件都是轻伤案件,只要交警不定司机方无责,不管其他责任如何定,伤者几乎都能获得100%的赔偿。

举个例子:

司机欧阳不小心碰上了骑电瓶车上班的诸葛,交警判同等责任,欧阳住院7天,医疗费花了16000元,其中住院伙食费400元,请了护工照顾了7天,共支付了1050元,住院加在家共病休了15天,误工损失4000元,就医交通费花了100元,电瓶车维修花了300元。

按照交强险的理赔规则,保险公司要100%赔给诸葛所有的这些损失,计算如下:

医疗赔偿=16000 400(住院伙食)=16400元≤18000元

死亡/残疾=1050(护理费) 4000(误工费) 100(交通费)=5150元≤18万元

财产损失=300元≤2000元

因为总损失没有超过交强险限额,且欧阳是有责(同责),因此保险公司必须在强制险内100%赔付给诸葛。

综上,虽然伤者诸葛也负同等责任,但自己的损失确得到了100%的赔偿。

2、商业第三者理赔规则对伤者也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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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第三者严格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付,如果伤者是非机动车方,可以多获得10%比例的赔偿,具体的上图有详细说明。

可以说,汽车保险的推出不仅方便了车主和司机,其实对三者方也是有利的,还是应该理性客观看待,过度情绪往往对自己维权不利。

最后

看到这里,伤者应该知道怎么做了,误工费也是完全可以得到主张的,只是不能单凭一张嘴,而是要举证,且也比较好收集材料。

司机可能还有点困惑,如果小伤案件,自己的车不用赔,只赔伤者,出了保险到底明年的保费增长多少。

其实不多,保费的计算规则也是把强制险和商业险分开的,既然商业险没赔,那么影响的只是强制险的保费,一般上浮10%比例,也就是不到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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