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光电(民爆光电业绩增收不增利)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民爆光电”)拟在深交所创业板申请上市,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会计师为天职国际。拟发行2617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11.02亿元。其中拟投入LED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5.90亿元;总部大楼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12亿元;补充流动资金2亿元。截止目前公司实控人为谢祖华,其直接持有发行人49.59%股权,间接持有发行人6.1%的股权,合计持有发行人55.69%的股权。
民爆光电是一家主要从事LED绿色照明产品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的企业,其业务主要包含商业照明和工业照明两大类。
公司早在2020年7月22日曾向深交所申请创业板上市,历经5轮问询,6次更新招股说明书,还是在2021年9月因种种原因撤回上市申请,时隔8个月之后,民爆光电于2022年5月再度申请创业板上市,截止目前,又更新了2轮问询,并将于2022年9月27日上会,是否能够闯关成功,还是要靠实力说话。
一、2019年至2021年净利润逐年下降,陷入增收不增利的困境
招股书显示,民爆光电2021年相比2019年收入增长38.35%,但净利润却下跌16%。最近三年毛利率逐期下跌,分别为37.53%、34.09%和28.16%,2020年相比2019年下跌3.44个百分点,2021年同比又下跌5.93个百分点,造成两年收入大增38.35%,但毛利率却下跌9.37个百分点,形成增收不增利,实际上净利润还下跌16%的现状。
2019年末至2021年末,民爆光电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3.22亿元、4.35亿元和4.53亿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率分别为47.86%、53.29%和41.05%,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民爆光电购买的理财产品,实际上就是等同于货币资金,加上各期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比率,合计分别为52.72%、60.48%和50.99%,均超过50%,显示公司超强的掘金能力,这还是在各期分别分红1亿元、0.16亿元和0.34亿元的情况下留存的现金,反复证明民爆光电不缺现金,那公司上市的动机是否为了圈钱?
二、2021年1-11月劳务派遣人数均违规超过用工总量的10%
上表是民爆光电2021年全年劳务派遣人数及占比明细,可以看出,除12月份外,其余1-11月份,劳务派遣人数占用工总量的比率均超过10%,最高的就是1月份,超过23.43%,达593人;其次是2月份,达21.89%,劳务派遣人数达505人。另外,发行人2020年1月份劳务派遣人数占用工总量的比率为11.02%,也已超过相关部门规定的10%的上限。
民爆光电上述期间劳务派遣人数超过用工总量的10%,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相关条款10%上限的要求,首先会被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罚款等行政处罚。
民爆光电劳务派遣人数所占比率长时间违规超限,一方面说明发行人有法不依,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有可能都不知道相关法规的存在;另外一方面说明发行人内控不严,法律部形同虚设,人事部疏于学习,在尽力冲刺闯关上市期间,事实上造成违规瑕疵,而要事后欲盖弥彰。
三、外销收入占比持续居高位
上表是民爆光电2019年至2021年(下称“报告期”)外销占比明细,分别为94.94%、95.94%、95.51%,外销持续占比在95%左右,以2021年为例,外销占比分布如下:欧洲占比45.76%,大洋洲17.93%,亚洲(不含内销)17.28%(其中对日本销售占比为4.98%),美洲12.90%,非洲1.63%。
外销占比过高,有两大风险,一是贸易摩擦风险;二是汇率风险。
在美国出台对中国LED产品的关税加征后,民爆光电在报告期对美国销售金额分别为8984万元、7877万元和9980万元,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31%、7.44%和6.67%,占比逐年下调,至2022年上半年,已经下降到4.81%。
在俄乌冲突背景下,民爆光电在欧洲的销售占比最高,接近一半的收入在欧洲实现,由于冲突对欧洲国家能源例如煤炭、天然气等获取的影响,有些欧洲国家的电价比如德国已经飙升达十倍的异常水平,如果冲突继续扩大或再持续一段时间,极有可能会对民爆光电在欧洲市场的销售起到不良的影响。
第二是外销占比过大通常伴随汇率波动风险。自2022年初以来,美联储持续加息,全世界主要货币兑美元持续贬值,欧元,人民币都是如此,欧元兑美元跌破1,美元兑人民币升到7以上。虽然人民币兑美元贬值,但相对其他货币还算坚挺,也就是说升值,比如日元兑人民币,已经从2020年3月份高点0.0685下跌至2022年9月低点0.0478,短短30个月下跌30.22%。另外欧元兑人民币已经从2020年7月份短期高点8.3289下跌到2022年7月短期低点6.7219,短短2年已经下跌19.29%,而2020年度公司对欧洲销售占比为46.71%,2022年上半年为46.08%,所以,民爆光电最近三年毛利率持续下跌,和人民币兑欧元升值、兑日元升值,以及其他非美元货币升值有很大关系。
所以,民爆光电的尴尬在于,人民币最近几年兑美元有升有降,从汇率的角度讲,对出口影响偏中性,但美国自2018年9月启动对来自中国出口的LED产品加征10%的关税,报告期全程加征25%的关税;人民币兑欧元、兑日元以及其他非美元货币持续升值,对公司的出口,则是实打实的不利影响,再加上俄乌冲突,导致欧洲能源价格,无论是天然气还是煤炭以及电力,都呈十倍涨幅,这些都会消减当地民众对灯具的需求,这将传导到发行人,导致发行人的出口销售增长趋缓,长期可能导致销售持续下跌,影响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
四、2022年上半年收入数据披露以及2022年全年预测偏乐观
上表是民爆光电预披露的2022年上半年收益,同比收入增长22.29%,归母净利润增长65.44%,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81.84%。欧元兑人民币由2021年1月份高点7.9952一路下跌至2022年3月份低点6.8295,最高下跌14.58%,这基本上相当于公司2021年28.16%的全年综合毛利率的50%。日元兑人民币汇率由2021年1月份高点0.0632一路下跌至2022年6月份低点0.0488,最高下跌22.78%。
在民爆光电主要的主要外销地欧洲,包括亚洲的日本,且人民币相对欧元、日元大幅升值的情况下,2022年上半年收入还能同比实现高速增长,扣非归母净利润实现81.84%的超高速增长,上述数据是否真实?
上表是民爆光电预计的2022年度损益表核心数据,全年收入同比下降6.49%至9.83%,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5.92%至10.39%,相比2022年上半年数据,已经温和很多。
五、周金梅、黄丹股份频繁更迭,使原本严肃的股权激励如儿戏般荒唐
依据民爆光电创立之初制定的《优才计划》,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在2013年、2015年实施,周金梅、黄丹作为发行人12个核心销售人员之一,可以名义对价 1 元入股,但代价为奖金提成比例由 3%降为 1%,最终他们拒绝了该项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于2018年进行了第二次股权激励计划,这时周金梅、黄丹二人申请按照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标准授予,实控人表示同意,结果得到的股份远高于按第二次股权激励标准可授予的股份。
2018年12月,周金梅和黄丹两人向谢祖华受让取得立鸿合伙36.96%、33.36%份额,分别对应出资额709万元和640万元。两人仅出资支付了近一半的股权转让款,其余款项是来源于实控人的借款,且该借款通过实际控制人亲属杨海源等人员进行周转。
民爆光电在上轮申报上市时,上述股权激励数次被监管问询,目前尚不清楚2021年9月公司撤回上市申请,是否与两人股权激励曲折经历有关。但在撤回上市申请2个月后,周金梅和黄丹经协商后按照取得时的对价将2018年获取的超额股份又退回给谢祖华。2022年5月重启创业板上市申请,然后该问题又遭监管问询。
上述周金梅和黄丹二人一波三折的股权激励计划,使原本严肃的该项活动变得如同儿戏般荒唐。股权激励计划,就是先有标准,后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民爆光电2013年《优才计划》第一次“论功行赏”,周金梅和黄丹身列其中,如果因种种原因不参与,视为主动放弃;2018年第二次股权激励计划,也是有标准的,如果周金梅和黄丹愿意参与,那就应该按照本次标准进行授予,而不能找补以前因主动放弃而遭受的损失,如果找补回来,那就是超标准获得股权,这也是公司屡次被问询的本核所在。反映出实控人在周金梅和黄丹二人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中犹豫不决、感情用事的一面,决策中失去了标准和公平,同时失去的可能还有决策的效率以及上市的时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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