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海门厅(海门历史上的大衙门)

【这是道台里第669篇文章】

01前言

1、本文源于1985年4月编辑的《椒江文史资料——第一辑》,作者王彬先生,原文题目为“‘大衙门’和‘小衙门’”,文章版权归王彬先生所有。

2、“大衙门”的昔时位置,就在如今的“衙门巷”。

“衙门巷”在《椒江市地名志》一书的记载:曾名大衙巷。据明代《海门卫城图》记载,该路北侧设有大衙门,简称衙门,故名。

1967年“文革”时改名为解放路。1981年改称衙门巷。东起戚继光路,西至南新椒街,全长500米、宽6米,东西走向,原是泥石路面。

1985年改成水泥路面。两侧有光明路小学、塑料绳索厂、开关厂、衙门巷居委会等单位。

3、“小衙门”的昔时的位置,笔者请徐正焕先生手绘了一份当年的地图,红圈内即是。

02正文

清朝海门厅(海门历史上的大衙门)(1)

▲“大衙门”在明代海门卫卫城图上的位置

一、大衙门:

“大衙门”系指驻军团部。该处是明清时代的总兵衙门,总兵品级高,营盘大,所以民间称它为大衙门。海门位于椒江口,是沿海重镇。明代防倭建有卫城,称海门卫。

抗倭名将戚继光曾以台、金、严、参将率部驻此,抗击倭寇。

嗣历明清两代均置总兵驻守。总兵官阶为正二品,系武职大员。其尊称称为“镇台”或“总戎”。

其副职称副将,尊称为“协合”,正三品。总兵的属员还有参将,尊称为“参戎”。

还有游击将军,都司,守备等。品级自三品至五品不等。

总兵所属兵丁称为镇标,以别于抚标与督标。清末建立新军,镇标则为营官,哨官的编制。民国以后,地方建立省防军,旋政称保安团。保安团番号屡有改编,最后称驻海门的团队为浙江省保安第六团。团部设在原总兵衙门。即大门。

团长军衔为上校,官佐有中、少校团附各一人,还有上尉副官一人,三等军需正(同少校)人,三等军医正(同少校)ー人,军委一阶,(同上尉)书记官一人,准尉司书一人,准尉司务长一人,准尉司号长一人。

团以下编制为营、连、排、三三制。营长为少(中)校,连长为上尉排长为少(中)尉,均无副职。另有迫击炮与机枪连等。抗日战争初期,邢震南任台州(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兼区保安司令时曾将署、部从临海移驻于海门大衙门,其后任杜伟又将署、部迁回临海。

解放前,历任的保交团长部是“有势力”的人,他们大都出身于黄埔军校,而且是前期的毕业生。出任这个团长犹如登梯,升迁在望。

如李士珍后升中央警官学校教育长。是兼校长蒋介石的幕僚长,负实际责任。

又如竺鸣涛升省安司令,许康升江险要塞司令,陈荣楫升集团军高参,俞济时升军委会侍卫长及集团军副总司令,均为中将。

惟有杨志渠传说系保定军校出身,因非嫡系未能升迁。杨志渠在抗战期间投敌,任汪伪军的团长。

这个当年“新生活运动”的猛将,曾对海门人民犯有血腥的暴行终因为虎作伥,于抗战争胜利后伏法,遭到了可耻的下场。保安团系地方军队,负责维持地方治安,但却时常干预行政,因为团长们官大、勢大、地方行政人员无可奈何,只得逆来顺受。

保安团的土兵酗酒、赌钱,硬赊账、吃白食、无所不为,军记茫然,民众畏之如虎,称为“老虎皮”穿老虎皮的兵叫“洋操兵”。

提起“洋操兵”莫不色变。孩子啼哭了,大人就吓唬着说:“不要哭!洋操兵来了!”洋操兵的吓人程度如此可见。一九四一年四月间(农历三月二十二夜间),日军首次在海门登陆,临撒退时将大衙门焚烧,其遗址现为光明路小学与绳索厂。

清朝海门厅(海门历史上的大衙门)(2)

▲“小衙门”的昔日位置(地图:徐正焕手绘)

二、小衙门“小衙门”系指海门警察分局,一度改称公安分局,局址在原海门镇商会隔壁。以它与大衙门的团部来对比显得官级低,局址又小,当然算是小衙门了。海门警察分局设分局长一人,巡官一人,警长四人,警士四棚,共有四五十人。

其职责是处理违警案件,为禁止烟(毒)、赌、娼等。对于触犯违警犯法的人,有权处以拘役或罚金。机关不大,权力却也不小。局长、巡官之流,常与当地豪相勾结,受贿自肥。

旧海门赌博成风,那些商号老板、经理,账房等入,经常打麻将,各体户也有好賭的。

他们当中有被警察捉去的,就请托豪绅前往作保,交保后人犯释放,赌具发还,只缴罚款了事,名为罚款,实充私囊。

赌博人被释回后,或备厚礼致谢说情者,这些“老征”们有利可图,也乐于奔走。

至于那些警察,也生财有道、他们往往私自捉赌,没收台面。

还有个别卫警成天窜扰菜馆、饮店,以查卫生为名,敲诈勒索,甚至还会提几个苍蝇丟进菜里,诬为妨碍卫生,大大叫要带人到局里去。

无非是虚张声势,捞几张现钞,或吃一顿白食,甚至喜事人家放炮迎娶也要事先呈现警局备案,否则就被捉去敲顿竹杠。

因此,小衙门也是以吓人。群众对于警察可谓深恶痛绝,人们常骂警察为“黄狗”或“警察烂眼”,可知其不齿于人了。一九三五年海门设立区署,警察分局裁撒。区署设在“小衙门”。其全称为临海县海门区区署,后改称为临海县政府海门区署,直至海门解放。

警局裁撤后,在区署编制内设巡官人,承区长之命,办理警务。后又设警察所,所长受区长的指挥监督,办理区内警务,警察名额照旧。区署设区长一人,委任相当于县科级,指导员二人,委任事务员一人,书记一人,均系雇员,区警二人,即勤工。区署督导各乡镇的自治与保甲事务,是正式的地方行政官署。综上所述,足证当年海门军警的腐败,劣迹昭著。那些“衙门人”,不论是大衙门的官兵,小衙门的警察,或是外海水警,都是一丘之貉。

他们保民不足,扰民有余。“苛政猛于虎”,人们畏之如虎,称之为“老虎皮”,这个比拟,是最恰当也没有的了。

-本文写于1985年

扩展阅读:

一张“1952年的海门二小”毕业证书,引出“光明路小学”一段往事

莫道本土无文化,用心发掘鸣天下!

【“椒江文艺志愿者协会”招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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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王彬、《椒江政协文史资料-第一辑》,文字有修改】

【图片:正《椒江地名志》、徐焕等】

【整理: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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