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精日分子拘留(南通还有这么缺德的人)
前段时间,通州湾公安分局三余派出所接到辖区医院报警,说医院的一个轮椅被人用身份证借用,可最后却一直不归还。民警按照身份信息找到了当事人,当事人却说自己的身份证在一月份就丢失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接到医院报警后,三余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发现接轮椅的人所留的电话号码无法打通。民警立刻查询所留下的身份信息。
通州湾公安分局三余派出所民警 钱军:我们公安想联系下所压身份证的事主,结果我们公安联系上事主后,结果事主说她的身份证大概在十几天前,在通州人民医院丢失了。
民警调集了医院的监控,发现是一名中年妇女借了轮椅后就直接放到汽车上离开了医院。前几天,民警找到了借轮椅的当事人肖某,经过询问肖某交代了自己借轮椅使用的身份证是捡的。
通州湾公安分局三余派出所民警 钱军:这是她在十几天前,带她女儿在通州人民医院看病的时候在地上捡的,一直没有归还到失主,或者交到公安机关。
说起来肖某也是临时起意,她到通州湾人民医院买药时,突然想起医院可用身份证抵押临时出借轮椅,而女儿的脚正好受伤需要轮椅,便用捡来的身份证“借”了一张轮椅拿回家中给女儿使用。直到民警找到她,肖某才将轮椅归还。
肖某:现在我知道错了,就是那个,捡到身份证要交到派出所。
目前,肖某被通州湾示范区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通州湾公安分局三余派出所民警 钱军:使用他人身份证且以他人名义进行行动,属于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行为,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
来源:城市日历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