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违规建房(农村建房管理升级)

我国是人口大国,人均资源少,即便我们有960万平方公里,但是适宜居住和生存的环境仅有现存的这一点点,在城市不断扩建挤压农村生活空间的基础上,农村建设越来越少,农民还要保证有足够用的耕地来种粮食、搞产业,这样一来农村建房子的土地就不够用了,因而不得不进行严格管理。

农村宅基地违规建房(农村建房管理升级)(1)

而作为建房用的土地,也就是我们农民的宅基地,原本都是无偿使用,但是在管理升级之下,不是想用就能用的,要符合管理标准,否则就是违规占地建房。

在农村建房管理方面,为了保障大多数农民的利益,做到对大多数人的公平。农村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即是指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并指出,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而且规定农村村民在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也就是说宅基地申请只有一次机会,且只能申请一处。

农村宅基地违规建房(农村建房管理升级)(2)

并且为了保护村集体利益,官方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对宅基地使用实行3严禁。而且近日天津市也发布了《天津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同样提出多项禁令

第一、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使用只能用于本村村民,这是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的。然而,随着农村宅地基变得越来越稀有,很多地区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城市外围随着土地经济价值的升级成为香饽饽,有大量的城镇居民想通过购买的方式得到其使用权,但是这种行为严重伤害了农村集体利益,破坏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是被严禁禁止的。

第二、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城市资源逐渐枯竭,尤其是建设用地资源,这才造成了城市地价不断上升,同样也为城市建设提高了成本。

农村宅基地违规建房(农村建房管理升级)(3)

而农村土地相对便宜,也能够大大降低其建设使用成本,于是就是很多开发商、市民等下乡在农民的宅基地上建设别墅区、私人会馆以满足利益需求。但不论是建筑面积还是建筑风格都难以符合乡镇规划,同时挤占农村居民正常的宅基地需求,让原本就不多的宅基地变得岌岌可危,因而禁止资本下乡滥用宅基地。

第三、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

随着农民大量进城,农村越来越多的宅基地空置,这些宅基地以及其上的住房可以说是严重的资源浪费,为了盘活这些沉睡的万亿资产,宅基地实行“三权分置”,鼓励盘活这些闲置资产,可以通过流转、买卖等方式。

但是有些人看到有利可图或者谋求更大的利益,假借流转之名进行违法圈占买卖宅基地,造成村集体利益损失。

农村宅基地违规建房(农村建房管理升级)(4)

除以上三项禁止之外,天津发布的《意见稿》中还明确禁止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不动产权证书;禁止非法买卖或者变相买卖宅基地。

同时,还对宅基地使用面积做出明确要求,人均耕地面积不足六百六十七平方米的村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人均耕地面积在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村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对于违规买卖宅基地建房的,不仅面临处罚,房子也将被拆除,可以说是血本无归,因而谁敢违规就要想想后果;对于超占宅基地的农民来说,也会有相应的处罚措施,超占费用是免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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