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蛋糕店被撞(温州一甜品店因生日蛋糕撒金箔被索赔)
近日,龙港法院审结一起涉食品违规添加金箔的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甜品店当场履行赔偿义务。
6月13日,蔡某在外卖平台上订购了一款10寸的生日蛋糕,收货后发现蛋糕表面撒有金箔等非食品原料,遂向被告索赔,要求退还购物款318.5元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甜品店则认为,此前并未禁止在蛋糕中添加金箔等原料,对新的规定并不知情,而且在外卖平台上已对蛋糕的照片等进行展示和说明,原告对蛋糕添加金箔已然知情,不愿予以赔偿。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向当事人详细说明了食品添加金箔等材料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甜品店也当场赔偿1280元。
据了解,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甜品店处以没收金箔粉、银箔粉和银珠各1瓶,没收违法所得308元(不含配送费10.5元)和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2022年1月29日)
一、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食品生产者不得采购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食品,食品销售者不得采购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餐食。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一般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处罚,但是如果情节严重,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说法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金银箔粉不在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范围内,若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是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将面临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如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从营养角度看,金银没有任何营养价值,如果摄入过多,有可能会造成机体中毒,影响组织细胞功能,进而影响人体健康。金银中毒往往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皮肤瘙痒,更严重者将导致呼吸困难、脏器损伤等,若出现上述情况应及时就医,否则将危及生命。
请树立科学理性消费观,坚决遏制食品拜“金”主义,切勿听信不法商家宣称的可延年益寿、具有治疗功效等虚假夸大宣传,购买食品时注意查看食品标签,不选购配料表中含可直接食用金银箔粉的食品。
如若发现食品中添加了金银箔粉物质或其他不明物质,可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龙港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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