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使用报停的锅炉如何处罚(擅自使用未经检验合格锅炉超1年)
7月28日,记者从龙港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该局执法人员在对苍南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竟然使用一台未经检验合格的49.3蒸吨垃圾焚烧锅炉超过1年时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经查,2018年5月该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从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型号为UG-450-49.3/4.0/400-W的新锅炉,经告知市监部门后开始安装并于2019年2月竣工,但由于给水管道与图纸规范不一致等原因,一直无法通过验收。该公司在未取得监督检验合格报告的情况下,擅自启用新安装设备,直到2019年11月份才停炉改造,改造完成后,继续使用。但因主观上不够重视,该公司未及时补充材料,一直未取得监督检验合格报告和办理使用登记证。
发现该情况后,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公司立即停炉,并依法查封该设备,同时责令当事人限期取得检验合格报告,及时办理使用登记证。该局表示,目前已对该公司涉嫌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来源:温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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