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什么是保释 法律百宝箱第十七问
二者完全是不相干的两回事。
保释是舶来品,指“在被逮捕的人提供担保或者接受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将其释放的制度”。保释制度发源于英国,大约形成于12-13世纪。经历了500年的缓慢发展,英国1826年颁布的《刑事司法法令》才在本质上彻底改造了旧时代的保释,使之成为一个全新的制度。大陆不存在保释的说法,它更接近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制度。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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