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三次被撞(新余一女子肇事逃逸)

事发新余!因一念之差,她被判全责……

此前,我们曾多次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特别是伤人事故,不要逃避,但仍有部分驾驶人抱有侥幸心理,做出了“错误的选择”。

事发

11月11日,阳光柔和的正午,一阵刺耳的碰撞声打破了新余市区平安路上的祥和。

刚处理完一起警情的交警城北大队事故民警江展宇还没扒拉几口米饭,便在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带着队员驱车赶往事发现场。

“早一点到现场,群众等的时间越短,他们心里就越踏实,同时也更利于我们开展事故勘察、认定等 ”已有多年事故处理经验的江展宇深谙这个道理,并迅速对这起交通事故展开处置工作。

经查,两辆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相撞后,其中一名驾驶人驾车离开了现场,另一名驾驶人倒地受伤;后经送医治疗,伤者被诊断为左胫骨粉碎性骨折,伤势较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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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

根据现场调查询问,肇事逃逸电动车为一辆套牌车,驾驶人信息不明,加之相关视频监控缺失,为此案侦破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揪出肇事逃逸者,早日破案,就是在解决伤者及其家属急难愁盼的实际困难……”面对困境,江展宇等办案人员想的是尽快还伤者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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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境”

“以前我们参加高考,想要多得一分,必须不停泡在题海里解题。侦破工作其实也像是在解题,而且是一道更为复杂的综合题,想要拿到这一分,只能从海量的‘题库’中寻找唯一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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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熬夜战”、“车轮战”……连续多日查阅研判监控视频、排查走访,在繁多的视频及信息中抽丝剥茧找出肇事逃逸嫌疑人及车辆,这样的工作量不亚于一场小型高考,而江展宇等办案人员早已习以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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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在支队信息化勤务中心民警的协助下,通过汇总有效线索及技术比对,肇事逃逸嫌疑人敖某梅终于在科技手段下现形。当日,敖某梅如实向办案民警交代了其驾驶电动车肇事逃逸的经过,至此,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告破。因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经交警城北大队依法认定,敖某梅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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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后果

☞交通肇事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驾驶证记12分

☛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发生交通事故正确的处理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如遇到逃逸事件,该怎么办?

※尽量记住对方的车辆信息

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查看对方的信息,如车身颜色、车辆型号、车牌号、司机长相等,尽可能多地记住相关情况。

※不要盲目追赶

如果对方逃逸,千万不要驾车追赶,更不要试图别车逼停对方车辆。这样做不仅容易造成二次事故,也会使案情变的更复杂。

※确保自身安全

发现对方要逃逸时,千万不要到车前去拦车,对方在慌乱的情绪影响下很可能不顾后果,造成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的发生。

※立刻打电话报警

正确的做法是立刻打电话报警,告知交警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对方车辆信息,和逃逸方向;如果发生人员伤亡,需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

来源:新余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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