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最后怎么伸冤的(书摘蒙冤入狱后)

文|王曾瑜

岳飞到达临安府后,鄂州大军的进奏官王处仁又冒着风险,再次向他报告了王俊诬告的事。他还恳切地劝岳飞上奏“自辩”,岳飞感慨地说:“使天有目,必不使忠臣陷不义;万一不幸,亦何所逃!”倔强耿直的岳飞不愿效法韩世忠,去求见宋高宗,因为宋高宗并不缺乏辨别真伪的能力,没有辩白的必要。

秦桧和张俊选中了心腹杨沂中,命令他去拘捕岳飞。杨沂中应召来见秦桧,秦桧并未接见,只是派三省的值班官转交一份“堂牒”,并且转达了秦桧一句话:“要活底岳飞来。”

杨沂中当即来到岳飞府邸,岳飞出来迎接他,笑呵呵地说:“十哥,汝来何为?”当时诸将结为兄弟,杨沂中排行第十,但仍比岳飞大一岁。杨沂中相当尴尬,忙说:“无事,叫哥哥。”

岳飞说:“我看汝今日来,意思不好。”说完,就抽身回里屋去了。杨沂中将堂牒传送进去后,只见一个小侍婢捧出一杯酒来。杨沂中觉得有点蹊跷,岳飞是否会在里屋自杀,并使自己同归于尽呢?他踌躇片刻,观察动静,最后明白自己不过是胡乱猜测,于是把酒一饮而尽。岳飞随后出来,说:“此酒无药,我今日方见汝是真兄弟,我为汝往。”岳飞稍加思索,又语重心长地对杨沂中说:“皇天后土,可表飞心耳!”

岳飞乘轿前往大理寺。他下轿后,不见一人,只见四面垂帘。岳飞稍坐片刻,便有几名狱吏出来,说:“这里不是相公坐处,后面有中丞,请相公略来照对数事。”岳飞感慨地说:“吾与国家宣力,今日到此,何也!”

狱吏们带岳飞拐到另一处,只见张宪,还有岳云,都已卸脱衣冠,披戴枷锁,露体赤脚,浑身血染,痛苦呻吟,惨不忍睹。岳飞满腔的悲愤,简直要迸裂五脏六腑,他全身的鲜血,似乎都已被怒火所燃烧。

接着,又有一名胥吏带纸墨笔砚前来,用一种威胁的口吻说:“汝观今世乌有大臣系狱而生者?趣具成案,吾为汝书!”原来迫使岳飞自诬的口供已早有准备,岳飞对他怒目而视,不答一语。

按宋高宗的诏旨,特设诏狱审讯岳飞。宋朝诏狱,是“承诏置推”的罕见的大狱,专设制勘院。宋廷还特别将岳飞“逮系诏狱”的事,公开“榜示”朝野。御史中丞何铸和大理卿周三畏被特命为正、副主审官,“奉圣旨,就大理寺置司根勘”。当岳飞被带到两名主审官面前时,他再也不能克制自己,指天画地,情绪激动异常,身体也站立不稳。突然,狱卒们厉声呼喝道:“叉手正立!”

岳飞才恍然大悟,自己已不再是十万雄师的统帅,而是阶下的囚犯。他只能以最大的努力,压抑激愤的感情,叉手站立,转而沉静地辩白自己的冤屈,既言之有理,又持之有故。最后,岳飞解开衣服,袒露背部。何铸看到“尽忠报国”四个大字,深嵌于岳飞后背的肌肤,不由不收敛起严酷的面孔。

何铸在两三个月前曾参与弹劾岳飞,现在终于悔悟了。他不忍心再为此丧天害理的勾当,便去见秦桧,力辩岳飞的无辜。秦桧张口结舌,难以对答,就向何铸透露底蕴说:“此上意也!”何铸仍不退让,说:“铸岂区区为一岳飞者,强敌未灭,无故戮一大将,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长计。”秦桧理屈词穷,遂上奏宋高宗,改命万俟卨(音xiè)为御史中丞,任制勘院的主审官。

万俟卨是个十分狠毒的小人。他过去担任荆湖北路转运判官和提点刑狱时,岳飞虽向来尊敬文人,但知道他人品很坏,予以鄙视,万俟卨一直怀恨在心。他趁入觐的机会,投靠秦桧,在宋高宗面前对岳飞大肆谮毁,从此就留在朝廷,宦运亨通。他接办岳飞狱案,正好乘机挟私报仇。

万俟卨上任伊始,便会同周三畏审讯,他将王俊的诬告状等摆在岳飞面前,喝问道:“国家有何亏负,汝三人却要反背?”岳飞回答:“对天盟誓,吾无负于国家。汝等既掌正法,且不可损陷忠臣。吾到冥府,与汝等面对不休。”万俟卨冷笑说:“相公既不反,记得游天竺日,壁上留题曰,‘寒门何日得载富贵’乎?”众人随声附和说:“既书此题,岂不是要反也!”

岳飞见他们恣意诬陷,无可理诉,不由长叹一声,悲愤地说:“吾方知既落秦桧国贼之手,使吾为国忠心,一旦都休!”他合上双眼,任凭狱卒百般拷打,始终沉默不语,也决不呻吟呼喊。

岳飞虽然自幼受尽贫困生活的煎熬,却从未品尝过囹圄的苦痛。在他生命垂尽的两个半月中,各种各色的残酷刑罚,实际上是给岳飞上人生的最后一课。万俟卨的唯一目标,就是强迫岳飞自诬;岳飞也以倔强的性格,顽韧的意志,进行不屈不挠的抗争,而决不自诬。

最后,岳飞拒进饮食,唯求速死,这也是他仅剩的反抗手段。于是秦桧和万俟卨便将与案情毫无牵连的岳雷,也以“入侍看觑”为名,而投入囹圄。这个其实是尚未成人的青年,在狱中陪伴父亲,度过了人生最悲惨的时日。

有个名叫隗顺的狱卒,非常同情岳飞,尽心竭力地给予他可能的关照和护理。还有一个狱子,颇通君主专制的哲理。有一天,他忽然说:“我平生以岳飞为忠臣,故伏侍甚谨,不敢少慢,今乃逆臣耳!”

岳飞请问其故,狱子说:“君臣不可疑,疑则为乱,故君疑臣则诛,臣疑君则反。若臣疑于君而不反,复为君疑而诛之;若君疑于臣而不诛,则复疑于君而必反。君今疑臣矣,故送下棘寺,岂有复出之理!死固无疑矣。少保若不死,出狱,则复疑于君,安得不反!反既明甚,此所以为逆臣也。”

岳飞入狱后,当然不可能再对宋高宗有何幻想,但狱子的高论说得如此透彻,也使他悲慨万端。岳飞仰望苍天,长久不发一言。最后,他提笔在狱案上写了八个大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岳飞入狱的消息传开后,朝野震惊。一些端人正士不顾宋高宗和秦桧的专制淫威,纷纷设法营救岳飞。

齐安郡王赵士曾因朝拜八陵,对岳飞尽忠国事,印象极深。他身为宋高宗的皇叔,是宋朝宗室中德高望重的一位。赵士对宋高宗说:“中原未靖,祸及忠义,是忘二圣,不欲复中原也。臣以百口保飞无他。”

文士智浃、布衣刘允升、南剑州(治剑浦,今福建南平市)布衣范澄之等,也分别上书言事。参加审讯或诏狱结案的大理寺左断刑少卿薛仁辅,与大理寺丞何彦猷、李若樸(李若虚弟)等人,也力排众议,企图保全岳飞的性命。

韩世忠也已罢免枢密使,任醴泉观使的闲职。他“杜门谢客,绝口不言兵”,以躲避秦桧的迫害。但是,为了岳飞的深冤,他仍鼓起勇气,前去质问秦桧。秦桧冷冰冰地回答:“飞子雲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

“莫须有”意即“岂不须有”,韩世忠“艴然变色”,愤愤不平地说:“相公!‘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万俟卨竭尽全力,对岳飞深文周纳;周三畏则畏首畏尾,对万俟卨唯唯诺诺。最后,万俟卨命大理评事元龟年所定的岳飞罪名,主要有三条。第一,岳飞和岳云分别写“谘目”给王贵和张宪,策动他们谋反,其中岳飞的“谘目”由幕僚于鹏和孙革执笔。第二,淮西之役,“拥重兵”而“逗遛不进”,“坐观胜负”。第三,岳飞得知张俊和韩世忠等军战败后,曾说“官家又不修德”。又岳飞曾说:“我三十二岁上建节,自古少有。”此语被引申和篡改为“自言与太祖俱以三十岁为节度使”。这两句话被定为“指斥乘舆”的弥天大罪。

第一条罪状的物证全属子虚乌有,被说成是王贵和张宪“当时焚烧了当”。第二条罪状是在岳飞辩驳“甚明”,行师“往来月日”可考,“竟不能紊”的情况下,强行诬陷定案。第三条本是口说无凭,而董先被追赴大理寺作旁证,又说岳飞无“比并”太祖的“语言”。

万俟卨等人千方百计搜剔而得的岳飞罪名,竟如此可怜,毫无说服力,这在宋高宗和秦桧的内心是十分清楚的。按宋之“国朝著令,劾轻罪,因得重罪,原之,盖不欲求情于事外也”。万俟卨等却是在罪名“无验”的情况下,不断横生枝节,辗转推求,罗织新的罪名。由于岳飞非杀不可,什么太祖誓约,什么“国朝著令”,什么罪状“无验”,全可弃之不顾。秦桧“于东厢窗下,画灰密谋”,其妻王氏“赞成之”,说:“擒虎易,放虎难!”

自张宪被捕之日始,岳飞的冤狱拖延了三个多月,万俟卨最后也忧心忡忡,“惧无辞以竟其狱”。眼看已到岁末,宋高宗和秦桧为欢度新春,向金朝献媚,再也等待不及了。公元1142年1月27日,万俟卨等通过秦桧,匆匆上报一个奏状,提出将岳飞处斩刑,张宪处绞刑,岳云处徒刑,说“今奉圣旨根勘,合取旨裁断”。他们所拟的刑名,无疑已是最大限度地施加重刑。但宋高宗当即下旨: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

按宋朝刑法,岳云本拟“以官当徒”,只是“追一官”,即将其左武大夫、忠州防御使降一官,“罚铜二十斤入官,勒停”,即革职,罚铜二十斤折合铜钱二贯四百文,却根本不能满这个独夫民贼之意。宋高宗不仅将岳云超越流刑,改判死刑,还将其他卷入冤狱者逐一法外加刑。

当日,狱官令岳飞沐浴,将他“拉胁”,即猛击胸胁而死。按照规定,岳飞的尸体应当草草地埋葬在大理寺的墙角下。好心的狱卒隗顺含悲忍痛,冒险背负岳飞的尸身,就近走出临安城西北的钱塘门,偷偷埋葬于九曲丛祠附近北山山麓的平地上,坟前种两棵橘树,以作标记,诡称“贾宜人坟”。宜人是宋时官员“外命妇”的一种名号。

岳飞随身尚有一个玉环,也许是李娃的纪念品吧!妻子至死不渝的深情,陪伴岳飞长眠地下。岳飞死年三十九岁。

(本文摘自《尽忠报国:岳飞新传》)

岳飞最后怎么伸冤的(书摘蒙冤入狱后)(1)

《尽忠报国:岳飞新传》

王曾瑜 著

河南文艺出版社

本书以翔实而又准确的史料,深层透视岳飞光辉而充满悲剧的一生,深入剖析岳飞的性格特征与精神结构,剖析他所处时代的独特的社会结构、政治生态,真实再现两宋之交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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