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道德讲堂(孟子日课257儒家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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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应问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
孟子曰:“执之而已矣。”
“然则舜不禁与。”
曰:“夫舜恶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
“然则舜如之何?”
曰:“舜视弃天下犹弃敝屣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訢然,乐而忘天下。”《孟子·尽心上35》)
弟子桃应问孟子:
天下之事,处常易处变难。舜做天子,皋陶做刑狱之官。假使瞽瞍杀人犯法,皋陶将怎么处置呢?
皋陶,司法鼻祖,与尧、舜、大禹并称“上古四圣”。舜虽然爱其父,却不可以私恩,害天下之公。皋陶身为执法者,而不忍加刑于天子之父,情法两难。皋陶要怎么解决这两难问题呢?孟子不以为然地说:
把瞽瞍抓起来就可以了。
法不行,不足以示信;法不执,不足以示公。皋陶既然为刑狱之官,就当守法。即使是瞽瞍杀人,推皋陶之心,只知执法而已,岂知有天子之父?私天子之父,则废天下之公,皋陶不为也。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桃应又问:
皋陶可以严正执法,然而舜为太子,生杀予夺大权,皆操之于手,岂可坐视不理?能不干预吗?
孟子说:
舜怎么能阻止呢?皋陶这样做是有法律依据的。
舜虽为天子,不可废天下之公,所谓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桃应又问:
面对国法与私情,难道舜就没有两全之策吗?
孟子说:
舜,大孝之人。推原其爱亲之心,但知有父,而不知有天下,抛弃天子之位在他就像抛弃旧鞋一样。屣(xǐ),是草鞋。身为天子不能以私挠公,那就偷偷地背了父亲逃走,沿着海边住下,不但苟免一时,而且终身快乐,把曾经做天子的事忘掉。
訢,古欣字,欣喜。舜之所为,既不枉刑狱之法,也不伤父子之恩。桃应之问,层层紧逼。孟子之答,句句爽利。为人者,私恩公义,各得其宜,则天下无难处以事。儒家的价值观,家庭第一,公义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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