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不会衰老人为何会衰老(原子生命自私法则)

兔卧荒山原创《生命及其生命法则》连载17

第二章 原子生命自私法则

这篇丑陋的文字鄙人用“倒叙”的办法来安排,先讨论原子生命自私法则的意义,再讨论原子宇宙生命体,最后讨论原子生命自私法则。

先讨论原子生命自私法则的意义。

回答了哪里来的问题。即原子生命自私法则回答了宇宙生命自私法则从哪里来的问题。

137亿年前原子生命体的诞生,不但让我们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找到了生命的来源,而且找到了自私法则的来源。

因为,自私法则同其它生命法则一样,是宇宙生命基本的、天然的和自在的属性,所以有了生命就有了自私法则,有了原子就有了自私法则。我们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或者高级的人类生命自私法则既不是人类所创造的,也不是人类的意志所决定的,更不是有了人类才开始有的;当然也不是人类所能消灭的,而是在人类生命体以前就有了自私法则,就存在着自私法则,在宇宙之始端就有了自私法则,并伴随着宇宙生命永远的存在。这样以来就是说,自私法则存在于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存在于第四级别动物生命体,存在于第三级别植物生命体,存在于第二级别有机物生命体,存在于第一级别无机物生命体,存在于原子生命体。

所以我们高级别生命体人类的自私法则是很正常的,很客观的,很现实的,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或者不好意思,没有什么不能拿到桌面来讨论的。因为,原子作为次级生命体就潜伏于我们体内,它携带的自私法则就潜伏于我们体内。

解决了如何发展的问题。即原子生命自私法则解决了自私法则应该如何发展的问题。

原子生命自私法则解决了宇宙生命自私法则应该如何发展的问题。作为生命精神的自私法则和生命物质的其它诸法则一样,不能停留在原地踏步不动,故步自封,老子天下第一,而是必须运动,必须发展。

但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方法是什么?路径是什么?必须解决。而解决这个问题根本出路就是自私法则统帅下的化合,就是化合法则。

因为原子低级别生命体的生命精神就是自私法则,自私法则就是原子的思想,原子的思维,原子的智慧。通过自私法则原子生命体除保障自己的生存之外,找到了一个方法,找到了一条路径,这就是不断的化合或者化合法则,是原子自身化合为分子,分子化合为细胞,直至我们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

当生命在不断发展的同时,自私法则也得到不断的发展。自私法则不能永远的停留在低级别低层次的原子生命体上;不能永远的模糊、朦胧和隐性的存在;不能永远的单一、简单和浅浮的存在。自私法则必须从低级别低层次向高级别高层次发展;必须从模糊向清楚,从朦胧向鲜明,从隐性向显性发展;必须从单一向多项,从简单向复杂,从浅浮向深厚发展。

原子生命自私法则解决了我们第五级别人类生命自私法则应该如何发展的问题。除过我们第五级别人类之外,其它四个级别宇宙生命之所以能够发展,那就是不断地化合,在化合中的分解是为了原子生命体再一次的化合,再一次的参与化合,再一次分配化合,再一次调整化合,再一次更好的化合。

化合就是团结,就是凝聚,就是提高,就是更好的发扬光大自私法则。所以,我们第五级别人类要解决自私法则发展问题,无疑正确的、科学的方法或者机制模式就是化合而成为一个统一体,就是团结而成为一个大机体,就是合作而成为命运共同体。在合作中通过分解消除对立面,通过分解调节对立面或者分解调节矛盾(主要矛盾调节为次要矛盾,次要矛盾调节为隐性矛盾),让一些力量法则重新开始参与新的循环化合,新的团结合作,从而实现自私法则又快、又省、又好的发展,较大或者更好的促进人类生存生活的运动发展,满足需求需要,创造生命的价值。

由此可见,要解决宇宙生命的发展问题就是遵循化合法则(就是化合与分解,就是以化合为主导,以分解为调节的机制),解决自私法则的发展问题就是实践化合法则。

原子生命自私法则响应了怎么对待的问题。即我们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没有选择,只有响应,只有面对自私法则时,应该怎么对待?应该怎样处理?既然自私法则在宇宙生命之祖原子生命统一体中,就以基本属性的身份已经存在,那么,我们第五级别人类只能是接受、学习和利用;只能是正面面对,深刻认识,科学实践;只能是顺应自私法则规律,遵循自私法则规律,从而必须积极的、认真的、严肃的保护、爱护自私法则,而不是辱骂、批判和强奸,而不是肆意曲解自私法则,而不是回避或者否认。

因为,自私法则在原子生命体那里就是一种宇宙生命属性,而且由于原子生命是人类生命统一体内部最基本(最低层次)的次级生命体,它传递的数据、信息、思想和意志对于人类生命体(生物体)相距较远,中间要经过无机物、有机物、细胞、组织、器官和系统的上传才能到达,它直接的作用对于生命体(生物体)来说是一种无意识状态,因而是人类生命体无法分割的一种法则属性。

因为,科学的自私法则实践能够创造生命,创造生命美好的存在和生命高尚的价值。生命必须彰显,必须大张旗鼓的宣扬,必须旗帜鲜明的树立,这样以来自私法则伴随着宇宙生命就得到大张旗鼓的宣扬,就得到旗帜鲜明的树立。认识生命就是认识自私法则,因为生命的本质是自我,自私法则能满足于自我。热爱生命就是热爱自私法则,因为只有自私法则能更好的呵护生命,能更好的维护生命,能更好的发展生命。

原子生命自私法则诠释了什么作用的问题。即诠释了自私法则于宇宙生命、于我们人类社会的伟大作用。自私法则确保了原子个体的存在,确保了原子群体的存在,确保了原子化合升级的存在,从而拉开了宇宙生命升级、运动发展的序幕,从而是宇宙生命从原子到分子,从分子到细胞,直至我们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如果没有自私法则宇宙生命就不可能化合升级,就不可能发展壮大,就不可能充满活力五彩缤纷。

因而,自私法则决定了化合法则,没有自私法则就没有化合法则,从而就没有宇宙生命,或者宇宙生命只是停留在原子状态的宇宙生命而没有其它高级别的宇宙生命。所以,自私法则是宇宙生命运动发展的金钥匙,是我们人类生命或者人类社会发展的金钥匙。自私法则是宇宙生命的文化,是我们人类的文化,而且是文化的根源和演绎中心。

一切文化都是围绕自私法则而展开、而发展、而创造,自私法则始终处于文化的中央位置,灵魂地位。这种文化不是我们第五级别人类所特有的,在其它四个级别宇宙生命那里就存在了,只是由于我们人类科学的限制,我们人类还无法和它们沟通,还无法取得它们的自我说明。它们每一个级别之间一定是有文化交流的,它们之间是沟通的。

当然科学的自私法则必须有正确的方向,有正确或者准确的目标。这种方向和目标是战术的,但更多是战略的,否则就走上了非科学的道路。如果是非科学自私这样就会对生命,对我们人类造成伤害或者很大的伤害。自私法则是双刃剑,是辩证的,我们必须牢牢的、紧紧的掌握科学自私法则的方法,必须坚决的、果断的唾弃非科学自私法则,从而真正的、实质的实现个体的自私法则,实现人类的自私法则,是个体,是人类社会幸福快乐,和谐进步,创造价值,分享生命。

原子是划宇宙(而不是划时代)的,划生命的。

原子开创了宇宙生命的先河,开创了自私法则的先河,开创了化合升级的先河,开创了生命文化的先河,只是没有用我们第五级别人类的“语言”表达出来,只是没有用我们第五级别人类的“文字”书写(以后简称原子“四先”精神)。虽然如此,对于我们人类来说它的这些“信息”、“数据”都蕴含、储存在它们的生命体以及生命活动(运动)行为之中,等待着我们解读和判断。

所以,它们的生命体就是一部收录机等着我们打开去收听,这就是“语言”;它们的生命体就是一部书籍等着我们打开去诵读,这就是“文字”。所以,宇宙生命演绎发展到我们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的时候,我们人类生命体发展到有文字记载的时候,所传播的一切所谓“传统文化”都是生命的文化,都是自私法则演绎丰富、发展创造的文化。

这些文化的成果深厚的包含着原子生命体的功劳,这些文化的源头或者始端在于原子生命体。可以说,没有原子生命就没有文化,没有自私法则就没有文化。一切文化的精髓是生命及其自私法则,一切文化的本质是生命及其自私法则,一切文化的动力是生命及其自私法则。原子“四先”精神在以后的宇宙生命演绎发展中都得到了传承、发扬和无限的升级扩展,发扬光大,以至于创造了我们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及其自私法则的空前高度和趋于完美表现。

再讨论原子生命体。

在鄙人的《微生物生命哲学》、《再论统一性》等文中,原子是我们已经确认的宇宙生命体。

原子既是我们第五级别人类的“爷爷”,又是我们第五级别人类的“孙子”。

说是“爷爷”是因为原子就是我们的祖先,是137亿年前宇宙诞生的第一生命体,后来以它为原始生命,以它为基础、为条件、为前提,由它化合升级为分子生命体、细胞生命体,直到我们人类生命体;

说是“孙子”是因为它是金塔中级别层次最低、位置最低,各个生命法则它都处于原始状态,初始状态,开创状态,处于隐晦、隐秘和朦胧状态,就像人类的精子刚穿入卵子化合构成的精卵细胞一样,经过10个月以后则是一个人类生命体(婴儿),它则经过137亿年化合构成了五个级别的宇宙生命体,它处于五个级别中第一级别无机物生命层次的位置,是构筑金塔的底部和基部的部分。没有原子生命体就没有历史生命哲学的金塔,就没有今天的宇宙,就没有今天的生命,当然也就没有我们人类生命体。

生命越低级,自私法则的行为和反映越模糊、越微弱、越雏形、越低端,越容易被我们高级的人类所忽视,所视而不见、所习以为常,(生命越高级,自私法则的行为和反映越清晰、越鲜明、越公开、越高端)。因为,它距离我们第五级别人类高级别生命体时间越远,差异越大,越要本质而理性的判断。

所以,我们越是要紧紧抓住和紧紧把握,已知的、显性的和表现的以自我为中心生命的各种活动、各种运动所引起的变化和所引起的“行为”,进行思维,进行抽象,进行辨别,进行归纳和总结,最后得出结论。我们对原子生命统一体的自私法则的判断分析就是这样,因为我们现在还无法和原子对话和沟通,还无法直接获得原子的“表白”和“思想”。

“原子”最早是哲学上具有本体论意义的抽象概念,随着我们第五级别人类认识的进步,原子从抽象概念成为自然科学概念,现在原子既是自然科学的概念,也是社会科学--哲学的概念。

不过作为哲学,原子现在是历史生命哲学之生命概念。鄙人在《宇宙规律》中就提出过原子生命双“11”的特征。道尔顿第一次将原子从哲学带入自然科学(化学)研究时,就明确了科学家们后边努力的方向,化学真正从古老的炼金术中摆脱出来,道尔顿也因此被后人誉为“近代化学之父”。

历史生命哲学的《宇宙生命金字塔》已经明确:原子生命体处于金塔中第一级别无机物层次的位置,是级别层次最低、辈分最高的宇宙生命体,是最始端,最原始的宇宙生命体。在宇宙于137亿年前由致密炽热的奇点大爆炸发生以后,宇宙曾有一段降温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宇宙空间法则在不断地膨胀,使传统所谓“物质”亦或历史生命哲学的生命基因(亚原子粒子)密度从密到稀地演化。

爆炸之初,传统观念中所谓“物质”,亦或只能以中子、质子、电子、光子和中微子等生命基因形态存在。随着温度降低、冷却,它们逐步化合诞生了原子生命统一体。

当然,在此同时原子进一步化合为群体生命体,即通常的气体。气体逐渐凝聚成星云,星云进一步化合形成各种各样的恒星和星系,最终化合形成我们今天无极而太极的宇宙统一体。

原子宇宙生命体从此诞生,宇宙首次、破天荒出现了生命,出现了生命之父,生命之祖。

那么,什么是宇宙原子生命体?原子生命统一体是原子小家庭--元素保持其宇宙生命属性(化学性质)的最微小宇宙生命体,是宇宙生命及其功能的最小单位,和后来的细胞生命体相比是宇宙生命一级结构单位和一级功能单位(细胞是宇宙生命二级结构单位和二级功能单位)。

原子生命统一体是参加化学变化的最小单位,在化学反应中,原子仅仅是重新排列(次序和方式),而不会被创造或者被消灭。这里这个化学变化或者化学反应在历史生命哲学中就是生命变化或者生命反应,化学性质就是生命性质,“化学”存在就是生命存在,“化学”机制或者机理就是生命机制或者机理。

所以,原子在生命属性中或者保持生命属性的前提下,是不能本能的、自主的、自在的和天然的自我分割。即就是自我不存在也只能聚变成另外一个或者一种原子生命体(而不能分解成原子核和电子,原子核分解成中子和质子),或者化合升级的分子生命体。

这里必须明确,一切亚原子粒子在原子生命统一体之内,属于原子生命体的生命基因,属于为宇宙生命基因,具有宇宙生命属性,但不是宇宙生命体。

原子生命统一体内部生命基因有原子核和电子。

原子核又有质子和中子。质子带有一个正电荷,质量是电子质量的1836倍,为1.6726×10--27kg,然而部分质量可以转化为原子生命体的“结合”能(这是质量法则向能量法则的转换)。中子不带电荷,自由中子的质量是电子质量的1839倍,为1.6929×10--27kg。中子和质子的尺寸相仿,均在2.5×10--15m这一数量级。质子和中子分别由夸克构成。

夸克是费米子的一种,是原子生命基因亚基因,或者所谓“物质”的两个基本组分之一。另外一个基本组份就是轻子,电子就是轻子的一种。夸克共有六种,每一种都带有分数的电荷,不是 2/3就是-1/3。

质子就是由两个上夸克和一个下夸克化合组成,拥有相同质子数的原子是同一种元素,原子序数=质子数=核电荷数=核外电子数;中子是原子统一体中质量最大的生命基因。中子由一个上夸克和两个下夸克化合组成,两种亚生命基因的夸克的电荷相互抵销,相对保持了一种平衡,因而生命基因的中子不显电性。

正原子生命统一体的原子核带正电,周围的电子带负电;而负原子生命统一体的原子核带负电,周围的电子带正电。正原子生命统一体的原子核由带正电的质子和电中性的中子化合合作组成。负原子生命统一体的原子核中的反质子带负电,从而使负原子生命统一体的原子核带负电。

原子核也称作核子,由原子中所有的质子和中子化合合作组成,原子核生命基因的半径约等于1.07×A^1/3fm,其中A是核子的总数。原子半径的数量级大约是105fm,因此原子核的半径远远小于原子的半径。

而对于某种特定的元素之原子生命体,中子数是可以变化的,拥有不同中子数的同种元素被称为同位素。

中子数决定一个原子生命统一体的稳定程度,一些元素的同位素能够自发进行放射性衰变。当质子数与电子数相同时,这个原子就是电中性的,生命统一体得到保持、保存,是稳定平衡的,内部的一切变化是量的变化,原子生命体的质没有变化。如果不是这样,原子生命统一体就发生质变,原有的原子生命统一体已不复存在,即就是带有正电荷或者负电荷的离子而成为特殊的原子生命统一体,等待着新的稳定的原子生命统一体的诞生。

根据质子和中子数量的不同,原子生命统一体的类型也不同:质子数决定了该原子属于哪一种小家庭或者小群体元素,而中子数则确定了该原子生命统一体是此小家庭或者小群体元素的哪一个同位素,即小家庭什么成员。

有些优秀的原子生命体为了提升自己的生存,主动化合合作构成高级别分子生命统一体。在分子生命统一体中,原子作为次级生命体其在遵循分子生命统一运动要求的同时,保持着自身相对独立的生命运动,即同种电荷相互排斥,不同种电荷相互吸引,或者同性相斥异性相吸。

原子生命空间法则的直径的数量级大约是10--10m。原子质量法则的一般为-27次幂,质量法则主要集中在质子和中子上,是宇宙生命最小的质量法则。原子核外部空间或者区域分布着不停运动的电子,电子跃迁产生光谱。

电子是最早发现的亚原子粒子,或者宇宙生命基因。到目前为止,电子是所有粒子或者生命基因中最轻的,或者说质量法则最小的,只有9.11×10-31kg。

电子带有一个单位的负电荷,即4.8×10-19静电单位或1.6×10-19库伦。电子离原子核越近,吸引力则越大。因此,与外层电子相比,离核近的电子需要更多能量才能够逃逸。电子决定了一个元素原子的宇宙生命性质,或者传统所谓的元素原子的生命性质或者传统所谓的化学性质,并且对原子生命统一体一种磁性力量法则有着很大的影响。每种或者每个小家庭--元素大多有一种不稳定的同位素,可以进行放射性衰变。

地球和其它星球一样,是处在宇宙生命金字塔中第一级别无机物生命体的位置,是元素原子生命的群体社会,元素原子生命体是地球群体社会中的成员。一大部分元素原子来源于太阳系刚形成的时期;一小部分元素原子来源于核衰变的结果。大部分地壳中的氦都是α衰变的宇宙生命体。

第一级别无机物生命体群体社会的地球含有大约1.33X10E50个原子,可见原子这个地球群体社会的庞大和原子个体的众多,这样的体量恰好说明了它为什么能够成为宇宙生命金字塔基础的原因。

原子不会衰老人为何会衰老(原子生命自私法则)(1)

最后讨论原子生命自私法则。

论述原子生命自私法则是历史生命哲学最大挑战。因为,对原子作为最原始的宇宙生命统一体的认知,很多坚守传统的人,或者思维不开放的人还没有树立起来,还没有得到确认,现在又要讨论原子生命自私法则,加之原子作为一种最低级别的宇宙生命和我们最高级别的人类没有建立任何思想、语言沟通的途径或者渠道,在这种情况下怎样讨论原子生命自私法则成了一些人疑惑不解的问题。

但我们不需要疑惑不解,只需要观察原子的一切活动,一切运动的“行为”即可,就如同我们观察我们群体中的一个人一样,不需要他或者她告诉我们什么。我们只需要通过他或者她的一系列活动、运动行为的收集、归纳和总结分析即可,便可知道这个人的思想或者自私法则的存在。

原子生命体自私法则的总特征:即“同种电荷相排斥,异种电荷相吸引。”作为137亿年前宇宙原始生命的原子生命统一体,我们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最熟悉的行为特征便是“同种电荷相排斥,异种电荷相吸引”的外显行为。

由于“同种”意味着某种性质(正电荷,或者负电荷)的生命属性双方都有,双方都不需要对方的,所以便“相排斥”;况且“同种”对于第三方或者第四方来说,如果双方有一方需要,另一方也必然需要,所以双方形成竞争、对立和斗争,最后还是归于“相排斥”的行为。由于“异种”双方互相需要对方的某种性质(正电荷,或者负电荷)的生命属性,所以便“相吸引”。这就如同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性爱自私一样,男人和男人,或者女人和女人总是相互排斥,男人和女人总是相互吸引。

原子生命体自私法则的总表现。

原子生命体自私法则总体表现就是原子生命体自私法则基本或者根本的整体表现。这个全部集中在原子生命主要活动行为特点上。这个特点就是原子是宇宙生命最基本单位,或者宇宙生命的一级结构单位和一级功能单位,是宇宙生命包括第五级别人类在内的化合和分解的最微小和最原始生命体。

原子生命在运动、活动中,或者生命反应中,或者传统观念所谓“化学反应”中是不可再分的统一体,是宇宙生命的基本生命,简一生命;是不可自我再划割的宇宙生命统一体;是不可在生命自在演绎运动中再隔离的宇宙生命统一体;处于中心位置的核子在保持能量、质量、力量和数据等等的同时,死死控制着自身周围的电子,维护着生命统一体的存在,如果非要消灭自己,那就是与其它诸多原子互相吸引、化合和合作而成为高层次的分子生命统一体,是自己的生命得到延续和加强。否则,原子生命统一体就不复存在。因而,原子不仅是最低级别层次宇宙生命体,而且是宇宙生命一级结构和一级功能的生命体(细胞是宇宙生命二级结构和二级功能的生命体),所以,原子生命是最小的、再不能分解、分割和分离的宇宙生命体。

这就是原子为了自身的存在和发展,为了自身的生存在生命意愿和活动中,表现出基本的和根本的自私法则。

原子这种自私法则不但对原子生命体自身有深远的意义,而且对宇宙生命也有深远的意义。正因为如此,原子生命体选择了三种生存方式。

个体存在。原子永恒的在第一级别无机物生命层次地位中存在,“老”的死亡,“新”的诞生,即低级别、低层次中存在、繁衍、延续,这是基本的和根本的生命存在。这种情况如同植物生命体在宇宙生命第三级别中存在、延续一样,如同动物生命体在宇宙生命第四级别中存在、延续一样,如同我们人类生命体在宇宙生命第五级别中存在、延续一样。

群体存在。以相同质子数为纽带维系的小家庭,即同类(质子数相同)意愿相同,达成共识的原子生命体采取合作、群居的方式形成小群体生命体--元素。当然,还有另一类群体社会的存在,这就是各类天体或者行星、恒星。这种情况如我们第五级别人类家庭和人类社会一样,在金塔中级别层次、地位作用没有改变。所以,这是低层次、简单的、没有前途的聚集或者集中,就是原子的一个小群体社会或者大社会,进一步保住原子生命的基础地位。

升级存在。原子的诞生开创了宇宙生命的先河,分子的诞生开创了宇宙生命升级发展的先河。这种模式或者方式机制的创新发明对宇宙生命系列发展,或者链条发展产生深远的意义,深刻表现了“有名万物之母”所承载的思想。这种存在就是意愿相同、达成共识的原子生命体以合作、化合的方式,升级形成分子生命体。

这种情况如同结构相同、功能类似的细胞化合合作,升级为组织、器官、系统生命体一样,有战略眼光,有发展前途,有无限的升级空间,开辟了宇宙生命漫长而永远向前(向上)的第一步,开始了“路漫漫其修远兮”的征程。

原子生命这种生存方式或者存在模式深刻揭示了一个道理:原子生命体按照自我生命意愿的活动、运动只能是化合升级,而不是分解。这是原子生命最基本、最显著和最典型自私法则的表现和反映。

由此可见,没有原子生命自私法则就没有原子的个体存在,就没有原子群体存在,就没有原子升级存在,就没有宇宙生命金字塔,就没有五个级别层次的宇宙生命,也就没有今天的宇宙生命统一体。

当然,原子生命体遭遇天灾人祸,遭遇违背生命意愿的机械运动、或者物理运动、或者外力强加时就会在生命不自愿的这种状态中统一体被破坏分割,失去生命,即物理状态中原子生命统一体将可能被分割,将可能被“残杀”。这时原子生命统一体虽然粗暴的被撕裂,被宰割,被分为若干小的存在,但此时此刻已经不是宇宙生命体,而是宇宙生命基因。有生命某种属性,但不是生命。

因为,无论中子、质子、电子还是原子核等生命基因,都不能独立的参加原子以后的宇宙生命的化合与分解,都必须以一定机制存在于原子生命统一体内部,并以原子生命统一体的身份参与宇宙生命的化合与分解,比如就不能直接化合为分子生命体;因为,不是原子生命体生命的自我要求和自我意志。这对于原子生命体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这种力量超越它自身的抵抗能力,只能接受命运的安排。

原子生命自私法则在化合上的表现。

原子生命统一体内部生命基因有原子核和绕核活动(运动)的电子。原子核又由亚生命基因的质子和中子化合、合作构成;质子、中子又由夸克等更深层生命基因化合构成。

原子为了自身存在并维持生命活动正常进行,原子将自己核生命基因置于统一体中心位置,并通过其力量法则(引力)牢牢的控制住电子生命基因,让其围绕核旋转、运动,保持自身生命统一体的平衡(电中性)、稳定并富有活力,但又不要电子融入原子核而导致死水一潭,保持一定的距离使之形成生命的空间法则和体系法则。为了原子核有引力、有力量、有电荷,为了确保质子群体的存在而让中子牢牢抓住,实现原子核强大的力量法则,从而为原子生命统一体的存在夯实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为了彰显自己的存在,原子让充满数据、信息的“脑”,或者“中枢神经”--核子占据整个能量和质量,深谋远虑巍巍不动,居于空间法则的中央,让电子马不停蹄不断地活动,不断地调动电子表演,以电子的行为代表自己的行为,从而来对外表现自己的存在,并寻求机会参与某些“社会”活动。

原子生命自私法则在次级生命体上表现。

原子生命体是宇宙生命中最低级、最弱小、最原始、最历史的生命体,故而以往传统观念中认为,原子生命体是构成一般所谓“物质”的最小单位。原子生命体在这点上很聪明,很有智慧,从空间法则,从力量法则,从质量法则、体系法则等等方面看,这是自己的弱处、短处,劣势的地方,但从次级生命体的方面看却最是长处,最符合条件,最优势的地方。

因为它之小就容易融入其它生命统一体,它之弱其它生命体就容易容忍,从而成为其它生命的次级生命体。从而坚定不移投身到高一级的宇宙生命统一体的怀抱,坚定不移的充当高一级宇宙生命统一体的次级生命体,这样就可以寄生在所有高级生命体之中,这样就可以随着高级别生命体无处不在,无处不能,无处不有,这样就完全彻底的保障了自己的生存,自己的安全。

作为次级生命体:原子生命体存在于分子生命体(无机物生命体和有机物生命体),存在于细胞生命体,存在于植物生命体,存在于动物生命体,存在于人类生命体,存在于一切宇宙生命之中。

相对于原子生命体的这些高级别生命体谁也无法分离或者抛开小小的、不起眼的原子生命体。原子生命体为了自身存在算是想尽办法,开辟出无限空间,在宇宙生命中遍布了整个宇宙生命。

原子生命自私法则在群体上的表现。

宇宙生命原子统一体为了提升自己的力量法则,从而保持级别层次和地位的存在,以相同质子数为纽带,维系一个小家庭、小社会群体,这就是元素。

很多元素化合、合作构成第一级别第一层次宇宙生命“社会”群体,无数原子生命体化合构成天体和各种恒星、行星。这每一颗恒星、行星就表现出无穷的力量法则,比如地球的引力等,如果每一个原子生命体都以基态方式单独存在就无法发挥这样的作用。

原子生命自私法则在运动上的表现。

宇宙原子生命体为了表明自己的存在,一方面要保持群体状态,要努力化合升级,另一方面还在做不停的无规则运动,这种运动是一种特殊的运动法则。

原子生命体为了保持这种运动法则,始终坚持着自己的独立性,所有原子生命统一体之间都有间隔,都有空隙,都有空间。无论在群体之中,还是在升级的过程之中,在遵循高一级生命统一体运动规律的同时,始终坚持着自己的独立运动;或者在坚持客观环境生命体运动规律的同时,坚持着自己独立的运动。比如,布朗运动或者原子不停地无规则运动。

没有运动就没有行为表现,没有行为表现就无法知道生命的存在,就像我们第五级别人类一样,总是要有各种行为的活动或者运动表现生命的存在。比如,四肢运动或者活动,五官运动或者活动,呼吸运动或者或者活动,语言运动或者活动等等。如果没有这些行为表现,我们对一个人生命的判断就是死的,无生命的。运动就是生命。

原子生命自私法则在电子控制上的表现。

独立的电子是传统所谓的亚原子粒子,在历史生命哲学这里是宇宙生命基因(当然,还有其它亚原子粒子都是生命基因);但电子如果是处在原子生命统一体空间内部则是原子生命基因。电子在原子生命统一体中的运动或者活动特性鲜明的反映和表现了原子生命自私法则。

电子生命基因分布在整个原子核上,就如同散布在一个正电荷的海洋之中,它们的负电荷与那些正电荷互相吸引,与此同时在力量上互相牵制,互相相持,互相冲击,从而达到外在表现上是电荷或者电磁相互抵消,但并不是消失,而是隐性的存在。两性电荷如此吸引,如此对立,如此存在,如此“统一”,从而保持原子生命统一体内部平衡和稳定,因此使原子生命体得以保持和存在,得以永远运动和充满活力,充分展现了原子生命体的对立统一,完美的演绎了宇宙生命的“辩证”机理。

原子中大部分或者主要质量和正电荷都集中在位于原子中心的原子核当中,电子则像行星围绕太阳一样围绕着原子核。比如,带正电的氦离子在穿越原子核附近时,就会被大角度的反射。从而保持了原子的核式结构,保持了原子生命统一体体系法则、空间法则的存在。

电子位于原子内确定的轨道之中,并且能够在不同轨道之间跃迁。电子在这些固定轨道间跃迁时,必须吸收或者释放特定的能量。吸收与释放是一种化合与分解,是生命统一体如同高级生命的一种新陈代谢,是生命机理所必须的,否则影响原子生命体的存在。

原子对生命基因电子的控制不仅通过原子核的力量法则控制,而且通过内部轨道对不同类型电子(不同类型电子主要指的是不同能级电子,即不同能量法则级别的电子,能量法则不同力量法则等肯定也是不同的)进行控制。即每一个原子轨道都对应控制一个能级电子。虽然电子通过化合法则(电子可以通过吸收一个带有足够能量的光子而跃迁到一个更高的能级。同样的,通过自发辐射,在高能级态的电子也可以跃迁回一个低能级态,释放出光子)可以改变自己的能级,但这时原子又通过另外的轨道来控制。

原子通过对电子的控制以确保自身生命基因的需要,以确保自身统一体构件的存在。

任何原子生命统一体都必须使最外层满足8电子稳定结构,否则关乎原子生命体正常生存或者存在。正因为如此,导致了原子生命体互相之间对电子激烈的竞争,对电子你死我活的争夺,互相之间产生严重的矛盾对立。

由于这种机理或者自私法则的存在最后形成两种结果:一个是一个弱者原子和一个强者原子争夺一个电子的话,最后导致的是弱者的原子因失去一个电子,自己生命统一体平衡被打破,统一体被破坏,从而成为离子态的原子,成为带性的原子。另一个是弱者原子与弱者原子、强者原子与强者原子争夺电子时,由于力量相当,势均力敌,处于相持状态,在这种没有任何一方取胜的情况下,双方只有妥协,只有合作,只有是这个电子成为两个原子的共用或者公用生命基因,即所谓化学键或者共价键,是两个原子生命体成为一个相对统一体,从而为宇宙生命的升级发展创造了机遇机会,为宇宙生命的演绎化合打下基础,为原子层次地位生命体升级为分子生命体创造条件。

原子生命自私法则在放射衰变上的表现。

如果原子生命统一体内部原子核的质子数和中子数不相同,那么该原子核两个生命基因力量失衡,平衡性和相持性就被打破,从而原子核就很不稳定,很不安定,原子生命统一体就很不稳定,很不安定,原子生命统一体就受到威胁,受到影响,于是原子生命体为了自身生存,没有任何外部力量作用的情况下,自我革命,自我调节,把体内多余的、不需要的,或者导致动乱的生命基因(粒子)自我放射而分解,而清理,从而衰变降到一个更低的能级,并且使得质子数和中子数更加相近,确保原子核的稳定,确保自身生命的安全稳定。

原子这种宁愿衰变,宁愿降低能级而获得保持生命统一体的自我做法,充分暴露和显示了原子生命自私法则的考虑。

当然,这种情况有一定度的要求,有一定上限量的要求。因为,当原子序数逐渐增加时,质子之间的排斥力就会增强,就会需要更多的中子来保障原子核的稳定,从而保障原子生命体的稳定,所以对上述趋势就有所影响。因此,当原子序数之量大于20时就会发生质变,就无法找到一个质子数与中子数相等的原子核,原子生命体就不复存在,这时原子生命体就又自我调节,自我放射性衰变。

由此原子生命体的“思想意识”可见一斑。

这里反映了原子自私法则的辩证性,即:既化合又分解。但原子生命中心主题没有变,也就是说自私法则没有变,设法保持生命存在的要求没有变。

原子生命自私法则在诞生过程的表现。

原子生命体诞生过程就是核聚变过程。核聚变实现了原子生命体的诞生,在其中两个质子聚变生成包含有一个质子和一个中子的氘原子核,从而诞生一个氘原子生命统一体。但此时对于氘原子生命体来说统一体内部多余了一个正电子(电子反“物质”)以及一个电子中微子,所以为了确保氘原子生命体的稳定和成功诞生,这时这个统一体毫不犹豫地分解释放出一个正电子及一个电子中微子,将多余的没有用处(或者有害的)的生命基因丢掉、抛弃,以利于自己的存在和正常活动。

原子生命体诞生的过程就是核裂变的过程。在核裂变中,一个原子核通常是经过放射性衰变,如果分裂成为两个更小的原子核,那么在这一个过程中,原子核中质子数发生了变化,则此原子就必然变成了另外一种元素原子了。旧有的原子生命统一体不复存在而被新生的原子生命体无情的替代。

不管核聚变还是核裂变,不管是化合还是分解,背后深层原因都是围绕生命统一体的存在自私法则在作怪,在起主导作用。这里我们同样看到原子自私法则的辩证性,看到自私法则对立(聚变和裂变)统一(生命统一体)性。

宇宙生命原子之所以存在是因为生命与生俱来就伴随着自私法则,自私法则之所以保障了原子生命体的生存,并自然选择,演绎、进化和升级,从根本上讲是因为原子生命体的力量法则。比如,原子弹(核武器)爆炸释放的能量比化学炸药要大得多:1千克铀全部裂变释放的能量约8×1013焦耳,比1千克TNT炸药爆炸释放的能量4.19×106焦耳约大2000万倍。

当然,原子生命自私法则的表现和反映是宇宙生命中最天然、最原型和最浅浮的,没有遮掩、没有装饰、没有打扮、没有伪装、没有虚情假意,自自然然、大大方方的以最简单、最直接、最原始的方式进行;没有策略、没有技巧、没有战略、没有过多的考量,更没有复杂的思维。

因为,原子是宇宙生命之祖,是宇宙生命之始;同时是金塔之底,金塔之基,是宇宙生命最低级别层次生命体。这点和高级别植物、动物和人类生命体形成强烈的反差。

我们对原子生命自私法则的认知只能去抽象,去推理,以高级别生命自私法则趋势去度量。因为,它无法直接地用语言来告诉你(或者,它有“语言”,但我们现在还无法听懂),只能用它的行为(肢体语言)告诉我们。我们接收到“行为”这个信号后,要从生命的角度,从它演绎发展的高级别生命体的角度去理解,去阐释,去判断,去结论。我们只能这样,就如同我们观察植物、动物和人类生命自私法则一样,也只能这样。

原子不会衰老人为何会衰老(原子生命自私法则)(2)

作者简介

原子不会衰老人为何会衰老(原子生命自私法则)(3)

郑金民,笔名兔卧荒山,陕西商洛人。中国生命哲学的蜗牛;中国诗歌学会会员、陕西省国学研究会会员、陕西省仓颉文化研究会会员、商洛市作协会员。有部分诗歌、诗评散见于有关纸刊和网媒。去今两年分别获得“绿宝杯”、《大河》、陕西省诗词学会“小康路上”扶贫攻坚全国征文(诗歌)、陕西省“大美秦岭﹒大美熊猫”征文(诗歌)三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二等奖等;在哲学领域,本人2015年动笔,现已完成100多万字有余的中国特色的生命哲学框架,《还原道的本相》(2020年陕西《国学研究》第8期专刊)获得2020年陕西省国学研究会“国学文化研究论著奖”,另外著有《宇宙人类及其生命》(内资)、《生命规律》(内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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