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五类场所检查要点(场所的消防管理要求)
1、场所内原则上不得住人(确实需要留守值班的,留宿人员不得超过1人)。2、建筑物疏散楼梯应直通天面。3、除必要的生产性设备外,不应在建筑内部或毗邻设置各类发电机、燃油燃气的锅炉、可燃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高压电容器或多油开关等设备。4、场所与建筑物住宿部分应采取不燃实体墙分隔,确有困难时,应在住宿部位采取设置独立式火灾报警探头、多用途消防救生梯等方面的保障人员安全疏散的技术手段。5、确因需要设置的厨房采用实体砖墙与其他场所隔开。6、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配置灭火器。7、不违规用火用电用气。8、场所电器线路的敷设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PVC管保护。9、建筑物中的吊顶、墙面的装修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10、不得锁闭安全出口和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金属栅栏,不得在疏散通道、走道、楼梯间处堆放货物或其他影响人员疏散的物品,建筑物中的疏散门应确保人员在火灾时易于从内部开启。11、与安全管理部门签订防火自律公约。
如需了解更多安全常识,请关注凡安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