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年少懵懂青涩的爱情(青春懵懂爱情篇)
文/舒遥
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所有的泪水都已启程,却忽然忘却了是怎样的一个开始。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依旧是灰蒙蒙的天,插着耳机,听着喜欢的歌,带着宁静的心,默念着纳兰性德的经典之词,手插裤兜,看似潇洒地走在纷繁的城市街头。
总想顺着这条路一直就这样静静地走下去,然而走着走着,又是一个令人揪心的十字路口。再次迷茫着,徘徊着,犹豫着,几乎忘了来时的路。于是迷迷糊糊中,凭感觉摸索着踏上了一条小弯路,然而走着走着,冥冥中似乎又被什么东西在召唤着,突然意识到自己走错了路,于是又折回去,寻找最初的那条路——爱的朝圣之旅。
然而,一句简单的“对不起”却无情地将这把珍藏已久的春花打落,默默地弯下腰,试图将这朵朵还未绽放就要枯萎的春花捡起,可无论我再怎么努力,捡起来的都是一片片残败的花瓣儿。看着一地可怜的落花,顿时泪流满面,却还要佯装微笑,尴尬地说声:“对不起,再见……”
在苦苦追寻真爱的路上,我一次又一次地遇见错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尴尬着,一次又一次地失望着,一次又一次地哀叹着,一次又一次地暗自流泪,一次又一次地呼唤着:千年之后的你到底在哪里?
如何让你遇见我
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
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
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夜路走多了就会害怕,同样,爱的错路走多了,也会害怕的。
所以我很不想走错路,认错人,可上帝总喜欢和我开玩笑,悄悄地将一个个美好的精灵带到我身边,却又无情地将他们一一带走。
也许,上帝并没有错,错的只是我那颗多情而又敏感的心了。
也许,上帝确实错了,过于粗心,怎么能给我安置一颗过于敏感多疑、心思细腻的女儿心,却又赋予我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辞小让的男儿性情?
也许,正是这种内柔外刚的矛盾性格,便注定了我要踏上这条几多崎岖、几多坎坷的爱之路。
有天,突然惊奇地发现,人似乎与动物极其相似,动物的生存法则里有食物链,人的感情生活里则有情爱链。一个是你吃它,它吃它,一个是你恋他,他恋她,她又恋着另外的他,如此“链”下去,便编织出了如今这张张纷繁复杂的生活网来。
在某种角度上,喜欢和被喜欢又都是一种别样的幸福。
喜欢是主动的,自己随性追求个人所爱,单单这个过程,就是一种莫大的幸福。即使会莫名地痛苦、彷徨、兴奋、激动、痴想、思念、爱慕,可谓是七情俱全,但真的很是享受这样的过程。
被喜欢显然是被动的,但更是幸福的。试掐指算下,一辈子真正喜欢你的人能有几个?而且被喜欢说明我们在某些方面是优秀的,是值得认可的,因此无形中几多自信,几多魅力,几多成就感。
我不喜欢什么男追女,女追男之类的混话。我想,真正的爱情应该不是靠某个人追来的,而应该是两个人都有心灵感应,能达到一种心灵共识,彼此喜欢,两情相悦的那种,如果真要用“追”这么个字眼的话,那应该是互追吧。
然而,在如今这个浮躁喧嚣的尘世中,我们更容易迷失自己了,互相喜欢似乎成了一种奢望,爱的朝圣之旅越加艰难了。
然而这些又都是所谓的真实生活,那么,我们就要怀着一颗宽容的心去面对并不怎么宽容、甚至多少有些残酷的生活,领略其真谛。
我是个多情而专一的人,因为我始终只喜欢一个人,那个千年之前的他,而那些认错了的人,只是在某些方面貌似他而已,于是就有了我类似爱情的心情。然而,值得庆幸的是,我和他们却因这些小小而又美丽的错误缔结了一份份真挚的友情。
我又是个感性而睿智的人,因为我深知爱需要缘分,该放手就要放手,顺其自然,潇洒转身,就像我们柏林老师那句幽默风趣的经典之言:“天涯何处无芳grass(草),何必hang(吊)死在一棵tree(树)上。”更因为我要我的爱上善若水。
一直以来,我只是渴望真诚的生活,只是怕那个千年之前的他真得站在了我的面前,我却没认出他来,只是怕错过了与他的千年之约。
因为我一直坚信着“唯一”,即使“唯一”的概率小的可怜,但我还是彻头彻尾地、毫无保留地相信着。所以这辈子只会谈一次恋爱,和那个千年之前的他、我一直在努力寻找的他。
所以就一定先要认对人,找对人的。所以真的是宁愿认错了也不愿错过了。所以即使每次都有认错后的尴尬、巨大失落以及那种根本连失恋都谈不上的哀痛,我都无怨无悔,都会继续勇敢踏上爱的朝圣之旅。
信仰不单单是宗教方面,对个人而言,凡是神圣的东西,诸如梦想、爱情、真情都可视为自我深入骨髓的坚定信仰。
爱的朝圣之旅,相信我会坚定、淡然地走下去。因为那个穿越千年的爱之约,因为千年之前的他会在冥冥之中指引着我,因为他就在路的尽头等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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