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野生动物园有几只豹子出逃(一场众目睽睽下的)

吃了豹子胆——中国人耳熟能详的成语,搁5月8日这天看,它又不是一个成语。

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微信公号5月8日17点左右发布致歉声明称:鉴于我园发生未成年金钱豹出逃事件,特此向公众说明情况,并诚挚致歉。

“前期,因考虑到出逃的未成年金钱豹攻击性较弱,担心事件公布会引起恐慌,未及时公布有关信息。对事件造成的影响,我园深刻反思、深表歉意,诚恳接受社会公众的批评和监督。”

杭州野生动物园有几只豹子出逃(一场众目睽睽下的)(1)

从情感上来说,这种“出事不与外人说”,还美其名曰“担心引起恐慌”的行为,让人震惊、愤怒。

从法理上来说,它可能犯了法。刑法上有个罪名叫“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罪”——如果外逃的豹子造成人员伤亡,相关人员将面临刑法制裁。

最新消息是,第二只未成年金钱豹已被麻醉捕获,祈祷第三只也尽快平安回到动物园。

疑问1

三只金钱豹到底是何时离园的?

尽管杭州野生动物园已发布致歉声明,回应瞒报事实及原因。但主编还是好奇,三只金钱豹到底是什么时候离园的,杭州野生动物园能否给个痛快话?

据浙江电视台、钱江晚报报道,5月1日就有居民反映发现豹子,5月6日再有人爆料称2日就看到了豹子。但杭州野生动物园否认豹子逃逸。

此前,有人向浙江电视台爆料称,杭州转塘疑似发现豹子。后确定报警人发现地点为转塘龙门坎新路里。

杭州野生动物园有几只豹子出逃(一场众目睽睽下的)(2)

浙江电视台记者随即联系上了发现豹子的茶农祝师傅。他今年50多岁,5月1号当天去杭州转塘龙门坎新路里山上做农活,路上发现了这只豹子,看起来七八十斤,他距离豹子最近的时候只有2到3米,于是拿出手机拍了照片。豹子看起来没有攻击性,不过他也拿起了扁担做好了准备。

经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动物专家鉴定,茶农发现的动物确定为豹子。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接到读者爆料说:杭州转塘山林发现一只疑似豹子的猫科动物。接到爆料后,小时新闻马上跟相关部门核实。

杭州西湖公安部门表示确有此事。报警时间是5月6日早上7点左右,但是因为拍摄的照片比较模糊,无法准确判断是否为豹子。

然而,记者很快得知,村民发现豹子的时间更早,在5月2日。

村民钱大姐说,她老公5月2日去山上茶地,拍到了一只豹子,“现在很多人上山去找豹子了,希望能快点找到它,不然大家都不敢上山干活了。”该村一位大伯证实了这个说法。

然而,杭州野生动物园工作人员却表示,动物园没有发生豹子逃逸的事情,“目前,园内没有发生动物逃逸情况,我们也是早上接到林业部门通知,派人配合救助。”

回到我们最开始的问题。杭州野生动物园是哪一天发现三只金钱豹外逃的?是5月1日之前吗?还是新闻出来后的当天?

疑问2

动物电子芯片“身份证”能追踪动物行踪吗?

动物园的动物跑了,我们人类是不是有办法对它们进行跟踪呢?像跟踪丢失的手机一样?

有人提到动物“身份证”。

此前新华网报道,重庆动物园给动物发放电子芯片“身份证”,老虎、非洲狮等成为国内首批拥有国际通行“身份证”的动物,它们的DNA、血型、出生地等各种信息被记录在绣花针大小的电子芯片上。

主编从相关业内人士处得知,动物的电子芯片其实就相当于它们的“身份证”,主要用于动物的种群管理,并且在进行交流活动时也需要用它们的电子芯片来进行识别,行业内俗称“埋标”。

目前,给动物“埋标”参考《活体野生动物植入式芯片标记技术规程(试行)》,该规程由国家林业局全国野生动植物研究与发展中心发布,详细注明活体野生动物植入式芯片标记的原则、标记位置、标记时间、操作程序、特殊情况处理等内容。芯片代码具有唯一性,是确定野生动物个体身份的基本信息载体,不能重复使用。

然而遗憾的是,这位权威人士告诉主编,这样的电子芯片植入动物后,暂时还不能对其进行定位,“只能近距离读取”。“因为现在的技术,它只是一个身份信息的芯片,并不具备GPS功能。”

这样看来,目前动物园还是要做好防范,防止动物跑出去。否则,一旦跑出去,想再抓捕回来就不像发布声明这么容易了。

疑问3

瞒报需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5月8日下午,针对金钱豹外逃,联合调查组已入驻,将彻查金钱豹外逃原因。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微信公号也在下午17点左右发布致歉声明,承认瞒报。

但是,这个事情不是道歉就完事儿了。

蓄意瞒报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相关律师认为,金钱豹出逃是动物园管理上的重大过错,没有及时通报,是进一步扩大了危害的可能性。

目前,未成年金钱豹尚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是因为动物园的失责,造成金钱豹外逃,需要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搜捕,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同时,还是因为动物园的失责和隐瞒,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们的恐慌。

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条例第十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记录保存期限少于三年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造成人员伤亡,那就可能入罪“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罪”。《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撰文|大锤 黎棠主编|王欢

审核|吴喆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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