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发现是二手车退一赔三(男子喜提二手新车)

新车发现是二手车退一赔三(男子喜提二手新车)(1)

男子刚买的新车,却于交车后不久发现车门处有重新喷漆的问题,于是其找到经销商,要求经销商为故意卖二手车给自己的欺诈行为,向自己承担“退一赔三”担惩罚性赔偿。但缘何法院不予支持呢?

关键词

二手车 外观瑕疵 欺诈 惩罚性赔偿

喜提新车有再做漆之嫌,车主怒告经销商

2020年4月1日,刘甲与某经销商签署《汽车销售合同》,购买了一辆产地美国福特汽车,总价款380800元。交车前,经销商向刘甲提供了车辆一致性证书,进口证明书,商检单,及PDI检测报告,显示车辆的外观、底盘、内饰等均无问题。交车当日,刘甲现场确认无误,并签署了《新车确认单》,确认车辆无异常情况。

然而,交车后不久,刘甲进行车辆保养时被相关人员告知车的右前门有轻微坑凹,且存在重新做漆的问题,可能是经过翻新的二手车。对此,刘甲感觉自己遭到了经销商的欺诈,在多次与经销商协商无果后,怒而将其告上了法庭,要求“退一赔三”。

“欺诈”举证不能,外观瑕疵应承担违约责任

庭审中,经鉴定表明涉案车辆存在与新车技术状况不符的现象,其对称性、车漆等存在一定的瑕疵,经销商对此亦予以认可。

但法院审理认为,经销商交付涉案车辆时向刘甲提供了证明车辆合格、具有合法来源的相关证件,且确实不存在其他销售购买记录,,符合一手车交易特征。现车辆外观确系存在瑕疵,但刘甲在交车时未提出异议,而是在长期使用后才发现问题并提出,且该等瑕疵并非严重的质量问题,故在现有证据无法证实瑕疵系经销商对其维修所致,也无法必然推断出经销商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瑕疵事实向其销售的情况下,经销商不构成销售“二手车”的欺诈,不适用相关合同撤销和惩罚性赔偿规定。但结合车辆瑕疵情况、经销商的违约程度,及出于对消费者的保护,法院酌定判令经销商向刘甲承担10万元的违约赔偿。

若不学法,难成其大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五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往期推荐

包工头借资质签合同无力付款,挂靠单位“躺枪”付款,无辜吗?

《民法典》赋予的解除、撤销合同的权利,你了解多少?

新购房屋惊现裂缝,房主解约要求房屋涨价损失赔偿,能如愿吗?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